清史稿的编纂过程:清史稿是如何被编纂成书的?
2016-06-14 16:35:05

  清史稿是民国初年设立的清史馆编写的记述清代历史的未定稿。它按照历代封建「正史」的体例,也分为纪、志、表、传四部分,共五百三十六卷。清史馆由赵尔巽任馆长,先后参加编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一九一四年工作开始,至一九二七年大致完稿,历时十四年。本书虽编成于辛亥革命以后,而编者却基本上还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史的。由于成于众手,彼此照应不够,完稿后又未经仔细核改,刊行时校对也不认真,是以体例不一,繁简失当,以至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错误往往可见。对于编纂上的这些问题,编者也是有所了解的,因此发刊缀言中指出,此书仅仅是作为史稿公之于世,「乃大辂椎轮之先导,并非视为成书也」。

  侭管此书存在错误和缺点,它根据的大部分材料如清实录、清代的国史列传、清会典和一些档案等,今天也可以见到,但编者把大量的资料汇集起来,初步作了整理,这就使读者能够得到比校详细系统的有关清代史事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传,并非取材于常见的史料,当另有所本。因此,这部书仍有它的参考价值。

  此书的刊印,是由袁金铠主持,金梁经办,于一九二八年出书,共印一千一百部。其中四百部由金梁运往东北发行,这批书我们称为「关外一次本」。后来清史馆的人发现金梁对原稿私自做了改动,他们不同意金梁的增删,于是把北京的存书又做了一些抽换,这批书通称「关内本」。以后东北又印过一次,内容也有所改动,我们称为「关外二次本」。这三种版本的异同,主要表现在:一、全篇的增删。关内本删去关外一次本原有的张勋传、张彪附传,康有为传,以及金梁所写的校刻记。关外二次本只删去关外一次本的张彪附传,抽掉公主表序和时宪志中的八缐对数表,增加了陈黉举、朱筠、翁方纲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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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同一篇中内容改动。关内本抽换了关外一次本的艺文志序,删去志中易类书目六十四种,修改了劳乃宣、沈曾植的传论,改订了清史馆职名。关外二次本压缩了赵尔丰传。

  民国三年(1914年),经民国国务院呈文,大总统袁世凯设清史馆,以赵尔巽为馆长,缪荃孙、柯劭忞等人为总纂,总领清史修撰工作,参与者先

  后有一百余人,没有固定编制,人员由馆长聘用。如赵尔巽曾亲自拜访夏孙桐,请其出面任总纂。

  清史馆内设有“功课簿”,记载馆员分工事宜,如柯劭忞撰《天文志》、《时宪志》。缪荃孙撰《儒林传》、《文苑传》、《土司传》。吴廷燮撰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五朝《本纪》、《大臣年表》。吴士鉴撰《地理志》贵州、新疆各一卷、《宗室世系表》、《公主表》、《皇子世表》及《艺文志》初稿。章钰撰《忠义传》、《艺文志》定稿。金兆蕃撰太祖、太宗、顺治三朝列传及《列女传》。秦树声撰《地理志》直隶卷,王大钧撰嘉庆朝列传。夏孙桐撰嘉庆、道光朝列传及《循吏传》、《艺术传》。田应璜撰《地理志》山西一卷。罗惇曧撰《交通志》,戴锡章撰《邦交志》。唐邦治撰《军机大臣年表》。王树楠撰咸丰同治朝大臣传。叶尔恺撰《宗教志》,其中喇嘛教、基督教、回教各一卷。张采田撰《地理志》江苏卷、《刑法志》、《乐志》、《后妃传》。吴怀清撰《地理志》陕西一卷、《食货志》征榷卷。张书云撰《礼志》,补辑《舆服志》、《选举志》。俞陛云撰《兵志》与部分列传。马其昶撰光宣朝臣工列传,修正《文苑传》。蓝钰撰《地理志》云南一卷。朱师辙有言:“列传撰人甚多,在馆诸人,几人人皆有。以余论,虽以咸同列传为主,而康乾以来各朝,皆曾补撰。盖每朝皆出于众手,惟每朝有主体撰人;又重修整时,归何人为主,则其负责为多。”

  撰稿期间,往往须请人抄稿,“第一次抄稿,由各人自觅书手缮写,按千字小洋一角,由馆计算”。1920年编成初稿,1926年修订一次,到1927年大致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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