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王执政期间,有哪些与他相关的轶事典故?
2024-11-29 00:50:03 楚文王

  楚文王,芈姓,熊氏,名赀,楚武王之子,母邓曼。是春秋时期楚国国君,在位共13年。下面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公元前690年,楚武王死于伐随途中。次年,熊赀继位,是为楚文王。楚文王早年受过严格教育,他的师傅是从申国请来的,史称“保申”。因楚武王在位长达51年,所以楚文王继位时已人到中年,其性格是锋芒毕露的。《楚史》记载:“楚文王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迁都于郢(今宜城楚皇城),也许这是楚武王的遗命而由楚文王付诸实施的。”《古代荆楚地理新探》称:“或正式都郢乃在此时(楚文王元年),而事实的迁郢则在十年前(武王晚期,公元前703至前699年)”。

  轶事典故

  和氏

  楚国人卞和在荆山中得到一块璞玉,捧着进献给楚厉王。楚厉王让玉匠(治玉的匠人)鉴定,玉匠说:“这是块石头。”楚厉王认为卞和欺骗自己,于是砍掉他的左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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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楚厉王去世,楚武王继位后,卞和又捧着那块璞玉进献给楚武王。楚武王让玉匠鉴定,玉匠又说:“这是块石头。”楚武王也认为卞和欺骗自己,于是砍掉他的右脚。

  等到楚武王去世,楚文王继位后,卞和就抱着那块璞玉在楚山下哭泣,卞和整整哭泣三天三夜,眼泪哭干直到流出血来。楚文王听说后,便派人去询问卞和哭泣的原因,说:“天下受断足之刑的人那么多,为何独独你哭得这么悲伤呢?”卞和说:“我不是悲伤脚被砍掉,而是悲伤把宝玉称作石头,把忠贞的人称作骗子。这才是我悲伤的原因。”楚文王就让玉匠加工这块玉璞,发现真是一块宝玉。于是把它命名为“和氏之璧”。

  受鞭刑

  楚文王得到茹黄之狗和宛路之箭,就用它们到云梦泽打猎,三个月不回来。得到丹地的美女,纵情女色,整整一年不上朝听政。大臣葆申说:“先王占卜让我做太葆,卦象吉利。如今您得到茹黄之狗和宛路之箭,前去打猎,三个月不回来。得到丹地的美女,纵情女色,一年不上朝听政。您的罪应该施以鞭刑。”楚文王说:“我从离开襁褓就列位于诸侯,请您换一种刑法,不要鞭打我。”葆申说;“我敬受先王之命,不敢废弃。您不接受鞭刑,这是让我废弃先王之命。我宁可获罪于您,也不能获罪于先王。”楚文王说:“遵命。”于是葆申拉过席子,楚文王伏在上面。葆申把五十根细荆条捆在一起,跪着放在楚文王的背上,再拿起来。这样反复做了两次,对楚文王说:“请您起来吧!”楚文王说:“同样是有受鞭刑的名声,索性真的打我一顿吧!”葆申说:“我听说,对于君子,要使他心里感到羞耻,对于小人,要让他皮内觉得疼痛。如果让他感到羞耻仍不能改正,那么让他觉得疼痛又有什么用处?”葆申说完,快步离开朝廷,自行流放到澡渊边上,请求楚文王治自己死罪。楚文王说;“这是我的过错,葆申有什么罪?”于是改弦更张,召回葆申,杀死茹黄之狗,折断宛路之箭,打发走丹地美女,将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勤政爱民,励精图治上,数年时间兼并三十九个国家,扩大楚国的疆土,使楚国日益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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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氏春秋·贵直论第三·直谏》: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闻君子耻之,小人痛之。耻之不变,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於渊,请死罪。文王曰:“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王乃变更,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後荆国兼国三十九。令荆国广大至於此者,葆申之力也,极言之功也。

  獬豸冠

  相传,楚文王曾猎获一头獬豸(獬豸是有着羊的身体、麒麟外观的瑞兽,拥有分辨正与不正能力),并用它的皮毛做成一顶帽子,成为“獬豸冠”。楚文王喜好戴獬豸冠,因此楚国人争相仿效。 [16] 到汉代时,獬豸冠竟成为执法者的礼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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