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朋:文以载道,政以安民的南宋贤臣
2025-11-04 15:10:30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人,是南宋历史上集政治家、文学家、教育家于一身的杰出人物。他以状元之姿步入仕途,以刚直清廉著称于朝野,以诗文传世影响后世。其作品与成就不仅承载着个人理想,更折射出南宋士大夫的精神风貌。

一、传世作品:文以载道的多元创作

王十朋一生笔耕不辍,留下《梅溪集》五十四卷,涵盖诗、文、赋、奏议等多种体裁,其子王闻礼、王闻诗合集刊行,成为后世研究南宋文学与政治的重要文献。

诗作:清雅中见风骨

王十朋的诗作以清雅质朴见长,常借自然意象抒发政治抱负与人生感悟。其咏物诗尤具特色:

《红梅》以“桃李莫相妒,夭姿元不同”起笔,借红梅傲霜斗雪之姿,自喻孤高不屈的品格。诗中“犹余雪霜态,未肯十分红”一句,既写红梅谦逊之态,又暗含对浮华世风的批判。

《点绛唇·素香丁香》以丁香为载体,通过“无意争先,梅蕊休相妒”展现淡泊名利之志,末句“似忆江南主”化用南唐李璟词意,将植物意象升华为对故土与理想的追忆。

《左原诗三十二首》以家乡山水为脉络,分咏龟山、梅溪等三十二处景观,如“形似真龟势欲行”状物生动,“擎天端赖柱坚牢”寄寓济世情怀,兼具地理志与抒情诗的双重价值。

散文:论政言志的典范

王十朋的政论文章气势磅礴,说理透彻,体现其政治智慧与道德担当:

《廷对策》是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殿试答卷,以“揽权”中兴为纲,提出“为政日新”的执政理念,强调“万民拭目以观,如天之运行而不息”,被宋高宗赞为“经学淹通,议论醇正”。

《论史浩札子》连上十六札弹劾宰相史浩“怀奸误国”,列举其八大罪状,言辞犀利,震动朝野,展现其刚直不阿的御史风骨。

《家政集》是其撰写的家训,提出“一年之计莫若植谷,十年之计莫若植木,百年之计莫若植德”的治家理念,强调尊祖、孝亲、睦邻、积善,成为后世家族教育的范本。

赋作:地域文化的载体

王十朋的赋作以《会稽三赋》为代表,通过描绘绍兴山水、风俗、历史,展现地域文化特色:

《会稽风俗赋》详述绍兴婚丧嫁娶、节庆礼仪,如“端午竞渡”一节,既记录民俗活动,又融入对民生的关怀。

《双瀑赋》以“飞瀑来从小雁荡”起笔,通过“雷霆万钧之势”与“珠帘垂空之态”的对比,赋予自然景观以哲学意蕴。

二、政治成就:刚直清廉的治国实践

王十朋的仕途历经地方与中央,始终以“为民请命”为准则,其政治实践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地方治理:兴利除弊的实干家

王十朋历任饶州、夔州、湖州、泉州四州知州,每到一处必兴修水利、整顿吏治、发展教育:

泉州任上,他重建贡院,解决士子考试不便问题;修缮北楼,恢复古城风貌;疏浚七首塘,缓解旱情,被百姓立生祠纪念。

饶州任上,他拒绝宰相洪适扩建私宅的请求,以“先圣所居,何敢予人”捍卫学宫尊严,传为佳话。

夔州任上,他引山泉解百姓饮水之困,并立诗碑“长使义泉名不断,莫教人费一钱求”,杜绝官员敛财。

中央任职:敢言直谏的谏臣

王十朋三任京官,以侍御史身份力主抗金,批判和议:

弹劾史浩:隆兴元年(1163年),他连上八道奏章,揭露史浩“怀奸误国”之罪,迫使其罢职,震动朝野。

整顿三衙:他谏罢杨存中兵权,主张“以文制武”,强化中央对军队的控制。

改革弊政:在《应诏陈弊事》中,他指出官员“尽其官不履其职”,呼吁皇帝“任贤、纳谏、赏罚”三事并举。

教育贡献:培育人才的师者

王十朋创办梅溪书院,授徒十余年,培养大批人才。其教育理念强调“学以致用”,反对空谈性理,主张“经史并重”。他两度担任帝师,以“忠孝”教育太子赵昚(宋孝宗),为南宋政权稳定奠定思想基础。

三、历史评价:文政双馨的典范

王十朋的成就得到后世高度认可:

朱熹称其“文如诸葛亮、杜甫,诗如韩愈、范仲淹”,并赞其“海内有志之士,无不敛衽心服”。

叶适评价他“素负大节,士类常推公第一”,认为其德行堪为士大夫楷模。

《四库全书总目》赞其“立朝刚直,为当代伟人”,在五百余名文科状元中,王十朋的影响力可排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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