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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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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吐温四大名著分别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苦行记》

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

四大名著——马克·吐温的四本小说

马克吐温四大名著是哪四本小说?马克吐温四大名著讲的是什么故事?

  马克吐温四大名著分别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苦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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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介绍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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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主人公哈克贝里·芬是个孤儿,无人管束,但心地善良,爱憎分明。他帮助黑奴吉姆逃往废奴区,一路上遇见了各式人等,遭遇了许多艰难险阻,终于获得了胜利。道格拉斯寡妇要收他作义子,但他不愿接受所谓的“教养”,宁愿继续过无人管束的生活,于是又逃了出去。每一个读者都会为他未来的命运担心……

  本书是“美国现代小说之父”马克·吐温的杰作。顽童哈克被醉鬼父亲虐待和抛弃,与出逃的黑奴吉姆一起开始了河上的漂流历险。他们在途中结识了骗人的“公爵”和“皇帝”,卷入了两个家族的世仇争斗,又碰上了扯不清的遗产纠纷……哈克怎样摆脱父亲的追缠?两个骗子的计谋会得逞吗?黑奴吉姆会不会又被抓回去?

  全书语言幽默,文字清新;人物性格刻画鲜明,资产阶级凶狠贪婪的本性暴露无遗,与哈克的纯真善良形成明显对比。作品揭露了宗教的愚昧,谴责罪恶的蓄奴制,宣传种族平等,主张人人应有平等权利,在美国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曾说:“美国的现代文学都源自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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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发表于1876年。小说主人公汤姆·索亚天真活泼,富于幻想和冒险,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

  小说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伪善的宗教仪式和刻板陈腐的学校教育进行了讽刺和批判,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

  《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敏锐观察,一跃成为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也是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姐妹篇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十九世纪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是世界文学宝库的一部杰出经典名著.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了十九世纪密西西河畔一个小镇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从小说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穷人和富人,教堂和学校,宗教与犯罪等当时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

  作者马克·吐温以满腔热情和真挚的爱为读者塑造了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和他的一群小伙伴.汤姆·索亚是个成长中的孩子,他调皮,喜欢恶作剧,却又善良可爱乐于助人.他讨厌教堂里老师干巴巴的说教,他不喜欢整天在学校里干燥无味的生活,他向往成为绿林好汉,他希望加入海盗,过新鲜刺激的生活.他总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做出那些懦弱的"好孩子",体面的"优秀生"无法做出的正义行为,展示出自己的魅力.

  哈克贝里·芬,是作者着重刻画的另一个"调皮鬼".他不上学,没有接受过教育,却拥有一颗正义的心,勇敢的心.正直勇敢,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书中充满着童真,童趣,可能与作者的经历有关.作者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正因为这样才会把小时候的所见所闻写得如此淋漓尽致.马克·吐温以一个孩子的经历,细致地描写,处处透着童趣.成年人看着,也能重新体验一下童年的生活.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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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是马克.吐温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哈德莱堡以“整个地区最诚实清白的小镇”而享誉四方。一天一个陌生人在爱德华.理查兹家丢下价值4万美元的黄金,以答谢给他出主意使他致富的恩人。后来全城竟冒出许多人自称就是那个“恩人”,而且他们都是城里的知名人士,结果一个个成了被嘲弄的对象。

  苦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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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一部半自传体著作,写他1861年——1866年间在美国西部地区的冒险生活。全书由几百个妙趣横生的故事组成,有的叫人捧腹,有的令人哂然。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第二部成名之作,书中有不少抒情、明快、幽默的篇章,突出反映了作者早期的写作风格。

  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生于1835年11月30日,原名塞缪尔・朗荷恩・克莱门斯,父亲虽是一名法官,但收入微薄,因此在逝世后,12岁的马克・吐温就不得不辍学,开始独立谋生。他到处流浪,做过送报人、排字工人、学徒工、密西西比河上的水手、舵手。在密西西比河上,水手们有一个行业术语:马克・吐温。后来他从事文学创作,就以此为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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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小说苦行记讲的是什么故事?苦行记剧情及创作背景解析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半自传性游记。《苦行记》于1871年春天动笔,1872年2月完成。该作品黑色幽默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欺骗实质的揭露,从中可以看到当时美国社会的那种尔虞我诈以及互相倾轧等丑陋现象。马克·吐温以其独特的黑色幽默文体,揭示了幽默背后的虚假和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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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一部半自传性游记,内容庞杂,联系松散,跳跃性大。作者以夸张的手法记述了他从1861年至1865年间在美国西部地区的冒险生活。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大多是作家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

  “我”千里迢迢,在那广阔的沙漠和平原上跋涉——游历于远西地区的山中,看到野牛、印第安人、草原犬鼠和羚羊,经历种种冒险,过一种前所未有的愉快生活。“我”还有可能被吊死或剥掉头皮。

  这个地方盛产金、银、铜、铁、水银、大理石、花岗岩、石膏、盗贼、杀人犯、亡命徒、女人、儿童、律师、基督徒、印度人、中国人、西班牙人、赌徒、骗子、恶棍、诗人、传教士、以及傻瓜笨蛋、胆小懦夫。

  高苏特印第安人是“低劣”的民族,“在有些方面实际上比非洲的凯茨人还要低劣”,是“未开化的”“野蛮的”“耻辱的”,是“一种矮小、羸弱、‘骨瘦如柴’的动物”,布满“污垢”,是个“冷漠、鬼祟、奸诈的民族”,他们“偷偷摸摸”“毫无表情”“懒惰、忍饥耐饿、不知疲倦”,“他们是些不要脸的乞丐”,“他们的祖先是同类的黑猩猩、袋鼠或是挪威老鼠,以及进化论者追溯到的任何动物始祖”。

  跨过印第安人悲惨的遭遇,那黄色的华人也未曾脱离种族主义的深渊。依照西方种族主义划分,黄色的华人位于种族阶层的中间,高于印第安人和黑人。

  19世纪,随着淘金热的兴起,大量中国人涌入美国西部。他们为美国工业化进程,特别是对西部开发做出了贡献,却以无数辛酸血泪书写着自己苦不堪言的生活。

  晚上10点钟,是中国人最得意的时候,在每一座低矮窄小肮脏的棚屋里,飘散着淡淡的佛灯燃烧的气味,那微弱,摇曳不定的牛脂烛光照出一些黑影,两三个皮肤姜黄,拖着长辫的流浪汉,蜷伏在一张短短的小床上,一动不动的抽着大烟。白人对华人冷漠、歧视甚至虐待。有时,华人需要为白人的小偷小摸受罚,为他们的抢劫罪去坐牢,为白人蓄谋的的谋杀案而送命;“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院宣誓作证,送掉中国人的性命”;华人的“生活本来很贫困却被当政者搜刮讹诈”。

  最早在弗吉尼亚(内华达准州的城市)公墓里落户的是26个被杀害的人,当时发生了那么多杀戮事件,其原因在于在新辟的矿区里流氓无赖占优势,任何人要“杀过人”才会受到尊敬,这是当时的说法。

  如果来了个生人,人们不会问他是否能干、诚实、勤快,而是——“他杀过人吗?”如果一个人背着六七个人的血债而来,他的价值立即受到承认,人们会找上门去巴结他。一个人因为是杀人犯而备受尊重,真是彻底把法律游戏化了。但是,边疆是一块正在被开拓的蛮荒地带,生存乃成为来到美国西部的人们的头等大事。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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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西进运动”,这段美国历史上的传奇,同时也是印第安人的一部血泪史。猖狂肆虐的美国殖民主义铁蹄踏遍印第安人的部落村庄,实施一系列惨无人道的种族灭绝行为。印第安人,美国土地上最早的原住民,却成为白人种族主义的第一个牺牲者。

  1882年美国政府颁布《排华法案》,这是迄今为止全世界唯一一个以法律形式歧视中国移民的议案,它把美国华人彻底地排挤到社会边缘。

  19世纪,随着淘金热的兴起,大量中国人涌入美国西部。他们为美国工业化进程,特别是对西部开发做出巨大贡献,却以无数辛酸血泪书写着自己苦不堪言的生活。

  马克·吐温的西部之旅开始于1861年。对于这位年仅20多岁的美国南部青年来说,西部是“一个梦幻世界,快速、狂野而且危险”。这里是边疆地域,资源丰富,各种因淘金或开矿而暴富的传言满天飞;这里有各色移民,各种生活方式,为马克·吐温观察人间百态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马克·吐温是一个对华人充满同情的写实主义作家。他赞赏华人的质朴、勤勉,同时又嘲笑华人的随遇而安、软弱退让或者说是麻木不仁。

  《苦行记》里的故事发生在西进运动时期,是马克·吐温以自己1861—1865年间在美国西部地区的冒险生活进行加工创作的。

  作品鉴赏

  主题思想

  《苦行记》主题思想:揭露19世纪美国的欺骗实质。

  在19世纪的美国西部,人们将欺骗当作好玩的笑话,用嬉笑的幽默来掩盖与减轻欺骗的丑恶,这与西部残酷的社会条件与生活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如马克·吐温所说:“你要明白,一个生活在边疆上的人非精明不可,否则他趁早回到东部去,说不定还得到欧洲去。在那些地方他可以生存。”

  《苦行记》作品中充满对文明与野蛮的反思,在西部生存靠的不是文化,而是强力、暴力。“斯莱德”草菅人命却能保地方平安,赢得民众认可,维护体制的公务员身份和破坏体制的土匪身份在他身上和谐地并存着,甚至给叙述者留下了很绅士的印象。该作品呈现给读者的是一个无序的西部世界:土著印第安人可以劫夺驿车、滥杀车夫,外来者也蜂拥而至,大规模的淘金者西迁,他们都带着发家致富的激情,带着开拓蛮荒的狂热。野蛮与文明在这里达成了共识:狂热地追求财富正是一种兽性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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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满欺骗的内华达

  小说主人公在内华达的生涯,经历的其实就是一场骗局。在内华达交易所,投机、欺骗和暴虐之徒在这里轻而易举地就可以捞到钱,在这个交易所里,各种各样的欺骗行为在不断上演,上当受骗的人们却仍然乐此不疲。殊不知,他们当下的疯狂举动所能够换来的就仅仅是一文不值的股票,而当前所面对的世界,看似美好,然而其实质却好似一个只有一英寸厚的看似坚硬,实则脆弱的壳,疯狂的人们要么走向成功,为不易之财洋洋自得;要么硬壳碎裂,遭受破产,摔得粉身碎骨。在这里,一个银矿股票因为股票下跌而可以突然之间一钱不值,而为了金矿一个人可以因私欲不择手段、任意杀人。整个内华达就像是一个浓缩的美国社会,到处上演着债权与债务、虚伪与欺骗,而无知的人们在这样晦暗的社会中乐此不疲地生活着,憧憬着。

  内华达的荒诞游戏

  在内华达这个独特的环境中,梦幻般的各种突变经常发生,有的人会因为一夜暴富而极度兴奋,也会有人为倾家荡产而悲痛不已。在内华达中,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他们都有着共同的梦想,那就是淘金。同时也无一例外,每个人的结果都是一贫如洗。在内华达这个充满诱惑的环境中,所谓的财富,存在着极大的不稳定性,对于主人公来说,这里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能够凭借着想象变幻出无穷的花样,但最终的结果却如同陷入了噩梦中一般,而玩游戏的孩子就像邪恶、残酷的木偶操纵者,社会众生不过被作为他们的玩具而已。这是一个依赖想象中财富而活着,又时刻被暴跌的经济所困扰的、时而滑稽可笑、时而痛苦的世界。经济在繁荣与萧条中徘徊,生活在希望与失望中起落。投资、投机和股票中充满了欺骗、诈骗、吹牛皮。

  艺术特色

  以幽默披露欺骗本质

  马克·吐温以通过轻松幽默的形式来表达严肃而深刻的创作主题,是为了能够通过这种方式,给人们的心灵带来强烈的震撼,从而再此基础上使更多的人得到发。马克·吐温认为,对于社会中蕴藏的欺诈和荒诞,用幽默的方式将其描绘出来是再好不过的了。通过这种看似轻松、预约的语言,将作品的主题蕴含其中,这样一来,主题的表达便可以更加深入,具体。

  该作品描写的是一个狂欢的世界,宗教、法律在这里都失去神圣性,生命的强力、放纵成为这里的主旋律,到处是挣脱文明束缚的自由叫喊、发家致富的狂欢。在艺术手法上,也呈现为狂欢化的放纵。叙述者极致地发挥他调侃夸张的说话艺术,表现了一种语言的狂欢。这种语言的狂欢还表现在小说选取的独特叙述方式上。叙述者像说书人一样纵情讲故事,虚构、夸张事实的本身,不断地游离开来去讲述其他趣闻,或者为描述一件趣事,大篇幅地发挥他夸张、调侃、挖苦的说话艺术。作品的语言又极具画面感,他对趣闻的描述往往具有夸张的漫画效果,铺天盖地向读者袭来的是一个关于西部趣闻的视听盛宴。

  幽默功能

  一个故事和无数讲述者:在第20章,根据主人公的回忆,在六年间,“那件不朽的故事他听了四百八十一次或者八十二次。押车讲,房东讲,车夫必讲,乘客偶尔讲,地道的中国佬和游荡的印第安人详细地讲‘我’看见它以九种文字出版。” 下面就是该故事全文: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给你讲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有一次,霍拉斯·格里利经过这条路,离开卡森城时,他对车夫汉克·蒙克说,他已约好要在普莱塞维尔大学演讲,急着要赶路。汉克·蒙克鞭儿甩得啪啪直响,车速快得怕人。马车蹦蹦跳跳,颠簸得那么凶,把霍拉斯大衣上的纽扣全抖掉了,后来,他的头撞穿了车顶篷,他就对汉克·蒙克大声叫喊,请他赶得稳当点,说他不像刚才说的那么急了。但汉克·蒙克答道:坐好吧,霍拉斯, ‘我’会准时把你送到那里。——你们也敢打赌,他当然也及时赶到了,可他还剩什么哟。”

  最终,路边一个奄奄一息的流浪汉竟然因为坚持讲这个故事而耗尽了最后一口气,死在主人公的怀里。这个故事实在太庸俗无聊,似乎不值得三教九流不厌其烦地重复讲述。卡森城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讲故事的人不顾身份差异,不在乎故事的内容,只在乎参与叙述行为本身,即达到狂欢的目的。其实,连作家也卷入了这次狂欢活动:他前后四次一字不漏地笔录该故事。然而,令狂欢登峰造极的事情还在后头呢。就在这个故事被作家重复了几次之后,马克·吐温以脚注的形式注明,“使这件陈旧的轶事更加令人捧腹喷饭的是,它歌颂的那件历险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原来这个故事纯属捏造。

  这种颠覆语言功能,甚至使语言文学功能游戏化的做法,在《苦行记》中俯拾皆是。在下面的故事中,马克·吐温从另一个角度颠覆语言作为文学载体的功能。

  永远的山羊故事:在53章,这是一个主角永远缺席的故事,那就是矿工吉姆·布莱恩与他爷爷的老山羊的故事。每当布莱恩喝得醉熏熏的,他就开讲这个故事:“‘我’看那些年月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找不到像它那么呱呱叫的老山羊了。‘我’爷爷把它从伊利诺斯带来的。”问题是,虽然故事的标题是“老山羊的故事”,在长达近五页的讲述中,布莱恩的想像力一如脱缰野马,奔腾万里,再也没有回到老山羊身上。

  布莱恩讲述了一连串幽默故事,包括棺材贩子雅可布斯和顾客罗宾斯;野蛮人把传教士烤来吃掉,传教士的身体居然感化了野蛮人,结果,他们皈依宗教等等。

  其中最令人捧腹喷饭的是雅可布斯和罗宾斯的较量。其实,这个故事属于镶嵌在语言幽默这个框架中的一则情景幽默。棺材贩子雅可布斯发财心切,哪里有人得病他就去哪里候着,等着人家断气。罗宾斯得了病之后,雅可布斯在他家门前等了三个礼拜;罗宾斯病愈后,雅可布斯再不搭理他:老头太令他失望了。后来,罗宾斯又害了病,雅可布斯就把那付棺材油漆一新,卖了出去。出殡的时候,罗宾斯突然顶开盖子,从裹尸布里坐起来,叫牧师停止送葬仪式,因为他受不了那样的棺材。原来,罗宾斯年轻时得过迷睡病,这回又犯了一次。他向法院起诉雅可布斯,而且赢了这场官司;他把那口棺材摆在后堂,说这回他就要这付。雅可布斯差点没给气死。

  最后,醉醺醺的布莱恩睡着了,当地听故事的伙计们一直压抑着笑声,眼泪都流出来了。直到此时,主人公才醒过神来,原来是村里的伙计们把他这个外来者给“卖”了——忽悠了:布莱恩爷爷的老山羊到底怎么了一直是个谜,因为连村里的伙计们也没有人发现过。

  上述种种颠覆语言功能的做法,只是《苦行记》中的一个语言表达方式。在西部,互相吹牛皮,交流各种夸张荒诞的传闻,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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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述语言

  《苦行记》文笔自然流畅,巧妙地大量运用了夸张、荒诞、反讽、对照等叙述技巧,耐人寻味。

  幽默夸张显示出马克·吐温与众不同的才华。在文本中,马克·吐温常对幽默对象的表象、数量等方面进行夸张,更概括地突出其本质,使幽默效果更加强烈,更为有力。

  例如在第15章,作家为讥讽一夫多妻制而杜撰了一个人娶了72个老婆的故事。“‘我’把牲口卖了,造了架7英尺长96英尺宽的床。但‘我’没法入睡,‘我’发现那72个女人一齐打呼噜,那咆哮声震耳欲聋。还有性命危险呢。‘我’是这么看的。她们一齐吸气,你可以看见房子墙壁真正给吸瘪进来了,然后一齐呼气,你会看见墙壁又给吹得胀了出去。”

  在《苦行记》中,马克·吐温还继承了美国西部民间文学的荒诞手法。这种极度夸张,形成了荒唐、怪诞和不合理的结果,因此更加滑稽可笑。作者在第3章写了一头饥不择食的骆驼去吃作家的衣服,吞下口袋里的一份新闻手稿,“但这次它遇到难以对付的东西,开始碰到对于它的胃来说是相当沉重的固体智慧了。”在文本的第48 章,描述了当时称霸西部的恶棍歹徒,说他们杀人越多就越受到尊敬。其荒诞不经堪称黑色幽默的鼻祖。马克·吐温巧妙地运用对照这一艺术技巧也取得相当的成功。《苦行记》是19世纪淘金热时期美国西部奇迹般繁荣景象的写照。富裕与贫乏、希望与幻灭、奋军与钻营等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呈现出鲜明的对照画面。发了横财的富翁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生活放荡不羁。对他们来说,麻烦的不是如何弄钱,而是如何花销,如何挥霍,如何摆脱,如何滥用这些钱。

  与富豪形成对照的则是矿区里那些身无分文的穷汉。在第59章,作者生动而幽默地描写了一位48小时没沾一点食物的穷汉在大街上拾到一枚银币的情形:“在街中间,他看见了一个亮闪闪的小点——再看一看——不会,扭过头去,擦一下眼睛,再看看,不是饿出的幻觉——这是一枚银角子。他一把抓起来——贪婪地盯着它,咬一下——发现是真的——把跳到嗓子眼的心咽了下去,强忍住没有欢呼起来。”

  马克·吐温在《苦行记》中也多处运用了反讽手法,即采用一个与作者自己的信念和规范完全不同甚至截然对立的叙述口吻,通过冷嘲热讽或着意欺骗来取得幽默的效果。简而言之,作家表面上所要否定的东西,恰恰就是他要肯定和赞美的东西,或者相反。在第34章,作家用貌似客观、平静和公正的态度,美丽而动听的言辞报道了一起大塌方灾难引起的诉讼案,而实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却是一些装腔作势昏庸无能的政府官僚们断的一场糊涂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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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的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讲的是什么故事?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品鉴赏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集,首次出版于1885年。

  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就跟读者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再次被主人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两个人历经种种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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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小说从思想到技巧都有许多创新。小说赞扬了男孩哈克贝利的机智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和信徒的愚昧,同时,塑造了一位富有尊严的黑奴形象。

  内容简介

  哈克贝利过惯了自由散漫的流浪生活,突然做了寡妇道格拉斯的养子,成天穿挺括的衣服,学习没完没了的清规戒律,实在令人难熬。一天,哈克贝利的失踪了一年多的酒鬼父亲突然出现,强迫儿子乘小船到一个避远林子小屋与他同住。结束循规蹈矩的生活,到林子里捉鱼打猎,自由自在,哈克贝利当然高兴。但是父亲逼他交出与汤姆平分的那笔钱财,喝醉发起酒疯时又常常打他,实在令人无法忍受。于是他趁父亲上镇卖木材的机会,先安排了一个自己被杀死,尸体被扔到河里的假象,然后就偷了小划子,逃到了杰克逊岛上躲了起来。

  小岛本荒无人烟,可是他却发现了华森小姐家的黑奴吉姆。吉姆听说小姐要卖他出去,就逃了出来。哈克贝利知道帮助逃奴是违法行为。可是两人都是逃亡者,也就同病相怜了成了患难之交。他们知道小岛并不安全,就立即动身,乘木筏顺密西西比河漂流,希望逃离蓄奴州。

  为了逃避追捕,他们白天躲进岸边的树林,只在夜间出来活动。几经磨难,他们终于漂到一个大河湾,以为到了安全地,上岸一打听,这才知道他们一直在向南而不是向北漂流,所以反而越来越深入蓄奴区。他们无奈,只好听天由命。对他们来说,唯有密西西比河,唯有这小小的木筏,才是自由安全的天地。

  一天拂晓,有两个被愤怒人群追赶着的人向哈克贝利求救,善良的哈克贝利收留了他们,却很快发现他们是狡猾的骗子“国王”和“公爵”。他们喧宾夺主,控制了木筏,一路上不断招摇撞骗,甚至背着哈克贝利卖掉了吉姆。哈克贝利知道自己孤身一人斗不过两个坏蛋,就偷偷躲过他们,前去费尔普斯农场拯救吉姆。他在那里发现买下吉姆的正是汤姆的姨夫,而且这一家人正在等待当年汤姆前来作客。所以费尔普斯太太一见哈克贝利,就误认他是侄儿汤姆。机灵的哈克贝利将错就错,索性冒充起汤姆,又赶出去截住汤姆,一起设计救出吉姆。

  汤姆热衷冒险,坚持按书上的惊险方式进行营救。他以自己弟弟西德的身份见了姨夫一家,然后悄悄寄出匿名信声称吉姆即将逃跑。

  农场里的人于是组织了起来。当吉姆失踪的消息一传开,他们就荷枪实弹地四处追捕。由于他们是真枪真打,所以把帮助吉姆逃跑的哈克贝利和汤姆吓得半死。他们慌了手脚,拼命乱跑,结果汤姆腿上挨了一枪,真正尝到了冒险的滋味。

  当他看见人们押回吉姆时,这才透露了事实真相:根据吉姆原主人华森小姐的遗嘱,吉姆早已获得自由。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贝利,但被谢绝。哈克贝利主意已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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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背景

  在1850年前后的美国——也就是该书所描写的那个时代,除了政治生活腐败,劳资矛盾加深,教会虚伪诡诈,人民不堪其苦之外,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是蓄奴制和种族歧视,它在南部各州既普遍、又猖獗。作者对这一切不合理的现象,表现出战斗的态度,对受迫害的广大黑人群众旗帜鲜明地予以热烈的同情和支持。

  吐温的最初意图是将故事当做《汤姆历险记》的续集,并打算把哈克一直写到成年为止。写了没几页后,吐温将作品的题目改为《哈克贝利·费恩的自传》。继续写了几年,吐温放弃了这个打算。随着故事深入变得困难,吐温似乎也失去了写作的兴趣,干脆把手稿搁置在了一边。马克·吐温在哈德逊河旅行后,重新提笔,继续写作。作品终于完成,并拥有了一个与上部相并列的题目《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的同志)》。

  作品鉴赏

  作品主题

  分析小说的主要情节,可以发现“逃离”——哈克的“逃离”和吉姆的“逃离”是其重要的主题之一。哈克要逃离“文明”社会的虚伪与腐败,获得精神上的自由;吉姆要逃离蓄奴州,奔向自由州,获得身体与精神的自由。

  这部小说以道格拉斯寡妇试图“教化”哈克开始,以哈克决定不再让此再在萨莉姨妈手中发生结束,首尾呼应,使哈克逃离文明社会的束缚,渴望自由这一主题得到充分展示。

  小说的核心部分是哈克搭救吉姆的曲折经过及他自己复杂的心灵历程,这是其另外一个重要主题:觉悟。对哈克来说,与吉姆逃亡的旅程是认识与道德成长、觉悟的旅程,学习的旅程,生命的旅程。而吉姆作为一个平等的“人”的意识的觉醒,体现了黑人对自由、对真正“人”的生活的追求与向往。

  人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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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克

  哈克是小说的中心人物。小说开始时,他活泼好动,爱好自由生活,但因为长期受到种族主义反动说教和社会风气的影响,歧视吉姆(黑人奴隶),捉弄过他。在后期与吉姆漂流的过程中想一度想写信告发吉姆的行踪,但经过与吉姆同行的日日夜夜,他最终战胜自己,决心帮助吉姆获得自由。小说以颇具戏剧性的笔触描写了哈克内心斗争的结果:他拿起了那封告发信说道:“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随后就一下子把信扯掉了。哈克的思想转变和多次帮助吉姆渡过难关的行动,表明了既然种族主义谬论连一个孩子都蒙骗不了,那么蓄奴制度的崩溃确实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表明了作家提倡白人黑人携手奋斗,共创民主自由新世界的先进思想。

  吉姆

  吉姆是个忠厚能干的黑人,但他依然避免不了被任意贩卖的厄运,他的不幸命运是广大黑奴悲苦人生的真实写照。值得肯定的是,他不再像哈里叶特·斯托笔下的汤姆叔叔那样,面对迫害逆来顺受,而是采取了出逃的对策,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要算是力所能及的反抗了。他还是一个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人,在大河上漂流时,他处处照顾哈克,尽可能不让孩子受惊受苦;当汤姆中弹受伤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留在危险区域协助医生救护孩子。通过吉姆一系列高尚热诚行为的描绘,作品告诉我们,黑人在人格上不仅不比白人差,甚至在许多方面还超过了白人,由此彻底粉碎了种族歧视的谬论邪说。通过这一形象的塑造,小说意在表明废除蓄奴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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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之所以成为一部杰作,是因为作者马克·吐温把美国西部边疆文学传统体现出来,而且超越了这类幽默文学的狭隘限制,对它进一步加以发扬光大。有许多读者读完这本小说以后,对作者所使用的各种方言的前后连贯,深浅一致,完美无缺恰到好处,感到非常钦佩——在本书里,很难找出一句不合乎哈克或吉姆的身份的话。在作者写作这本书的时期,不论是在美国或是在英国,像《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样的文体,还是一种新的尝试,也可以说是英语小说中新的发现。

  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为美国文学中的一部经典著作,在语言艺术上具有其独特性,即口语化语言的运用。这种口语化语言的特征是:一、主人公叙述者的语言常常打破语法常规、与叙述者的儿童式思维契合、动词时态随意转换;二、其他人物语言多为土语方言,甚至俚语。《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口语化语言开创了美国小说语言的新风,对美国后世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部小说也比较全面地体现了马克·吐温创作的艺术魅力。

  首先,作品把现实主义的真实性和浪漫主义的抒情性很好地糅合在一起,哈克与吉姆的漂流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密西西比河上和沿岸的自然景物在作者笔下也闪烁着奇异壮丽的光华,而沿岸一带的城乡生活描写则翔实真切,具体可感。这种奇妙的融合尤其体现在哈克的思想斗争中,作家既纤毫毕露地呈示了人物意识活动的逻辑轨迹,又不无幽默风趣地调侃嘲弄了宗教谬说给一个孩子造成的荒唐观念。

  其次,作品采用第一人称叙事方式,从哈克的视角反映生活、刻画形象,亲切生动,引人入胜。再次,作品的语言颇具特色,作家在广泛采用美国南方方言和黑人俚语的基础上,经过精妙地提炼加工,形成了一种富于口语化特征的文学语言、简洁生动、自然含蓄,是英语文学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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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汤姆·索亚历险记》小说讲的是什么故事?汤姆索亚历险记剧情及写作背景介绍

  《汤姆·索亚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1876年发表的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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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上半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主人公汤姆·索亚天真活泼、敢于探险、追求自由,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

  小说的时代在南北战争前,写的虽是圣彼得堡小镇,但该镇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小说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伪善的宗教仪式和刻板陈腐的学校教育进行了讽刺和批判,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

  内容简介

  汤姆幼年丧母,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受不了姨妈和学校老师的管束,常常逃学闯祸。一天深夜,他与好朋友哈克贝里·芬到墓地玩耍,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发生。因为害怕被凶手发现他们知道这件事,汤姆、哈克贝里带着另一个小伙伴一起逃到一座荒岛上做起了“海盗”,弄得家里以为他们被淹死了,结果他们却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汤姆终于勇敢地站出来,指证了凶手。不久之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他与他心爱的姑娘贝姬在一个岩洞里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饥寒交迫,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后来终于成功脱险,和好友哈克一起找到了凶手埋藏的宝藏。

  创作背景

  19世纪70年代,美国资本主义进入了垄断时期。庞大的、机器轰鸣的工厂的出现,集体化的大生产组合以及大刀阔斧的进取精神促使了美国工业的突飞猛进,使得以往平静而又无多少竞争的年代里蔚然成风的礼貌行为和道德涵养准则逐渐失去了栖身之地。因此,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温文尔雅的摒弃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南北战争,它像一种催化剂,在摧毁了奴隶制的同时,也加速了维多利亚社会结构的崩溃过程,把年轻人推进向传统宣战的潮流,使他们体内潜藏已久的被压抑的暴力进发出来,去摧毁那个不合时宜的19世纪社会。

  马克·吐温就是在这个大历史背景下创作《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因此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他把自己的童年生活经历浓缩进了这部小说,但又注入了他自己的思想和时代缩影,使它脱离了一般庸俗的儿童回忆格调,让它充满了时代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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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介绍

  汤姆·索亚

  全名托马斯·索亚,本小说的主人公。他是个聪明爱动又调皮捣蛋的孩子,姨妈罚他星期六不能去玩而是刷墙,他却会忽悠别人说刷墙是件很好玩儿的事儿,让其他孩子抢着为他刷墙。汤姆骨子里具有冒险风格,他会约上小伙伴们去做海盗。汤姆也足智多谋,他和哈克一起破坏了杀人犯乔埃的阴谋,最终让坏人恶有恶报。 [3]

  哈克贝利·费恩

  圣彼得斯堡镇上公认的“野孩子”,他的父亲是个酒鬼,不会照顾哈克。但是哈克却心地纯良,他不受约束是一个自由自在的流浪儿;汤姆与他关系要好,把他当作知心朋友,后因救了道格拉斯寡妇一命而被寡妇收养。

  波莉姨妈

  汤姆的姨妈,心地善良的老太太,平时戴个老花镜,但是看人的时候喜欢从镜框上看,不通过眼镜看人。对于汤姆要求严格,一心想把汤姆教导成有礼貌,有教养的好孩子。

  莫夫·波特

  一个“酒鬼”,为了挣钱买酒喝而去帮年轻的鲁滨逊医生盗墓,结果被同伙印第安·乔伊陷害,被诬陷为杀人凶手,后由于汤姆的勇敢作证才得以洗脱罪名。

  印江·乔伊

  印第安人,阴险狡诈,在与莫夫·波特一起帮鲁滨孙医生盗墓时杀死了医生,并把罪名嫁祸给了莫夫·波特,但最终因贪财而饿死在山洞里。

  贝基·撒切尔

  撒切尔法官的女儿,活泼可爱,汤姆的意中人,汤姆在见到她第一眼时就“爱”上了她。她有一双蓝眼睛漂亮迷人,一头金发编成两条长长的辫子,上穿白色衬衫,下穿绣花灯笼裤。

  乔伊·哈波

  汤姆最好的玩伴,知己,与汤姆、哈克贝利·芬一起在杰克逊岛上度过了一段他们一心向往的海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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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鉴赏

  作品思想

  《汤姆·索亚历险记》标志着马克·吐温的现实主义创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本书以欢快的笔墨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理,并以其与小市民庸俗保守的生活加以对照,突出了那种生活的枯燥与沉闷。汤姆淘气活泼,富于幻想有正义感,为了摆脱现实的种种束缚,充分享受自由的乐趣,打算外出去冒险。所有这一切都与资本主义的生活环境相抵触,为世俗的道德和教会的戒律所不容。总的来说,揭露美国地方生活的停滞庸俗及宗教的伪善是小说的主要思想内容。

  汤姆绝不仅仅是一个逗人发笑的顽童,作为马克·吐温用来颠覆当时流行的说教式的儿童文学作品的一个角色,他首先反抗的就是大人社会的道德标准。比如,他蔑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即便是他的种种恶作剧和冒险,如果细细追究起来,其实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渴望别人承认,要成为一个英雄。

  这本书争议最大的是结尾。因为在故事最后,一直反抗大人世界的汤姆居然妥协了,被一直渴望逃离的所谓文明社会收编了,和大人站到了一起,不但自己成为了一个好市民,还把逃走的哈克贝利找了回来,规劝他做一个体面人,接受那个有钱寡妇的收养,不然连他汤姆自己都会被人瞧不起。这,显然大大削弱了作品的批判力量。然而,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待汤姆的这种变化,这本书的原版编者约翰·C.葛伯就指出:“作品其实是对成长进程的一种嘲讽性的说明,因为汤姆最后更接近于圣彼得堡的成人,这些成人往好里说是虔诚而善感﹔往坏里说则遇事不能容忍,生性残酷。马克·吐温很可能是想提醒读者:人们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往往越来越看重社会习俗和社会的赞许与否,越来越丧失我们对个人自由的热爱。”

  在作品中,读者可以看到汤姆内心骜不驯、行为顽皮乖张。但在公众面前,他有时却试图显得乖巧规矩。在主日学校的课堂上,他因为某些特质的欠缺或者是用心不足,在背诵《圣经》这个项目上远远地落后于其他所有孩童,但他却凭借物物交换的方式,得来了可资证明自身勤奋和聪明的小票,并在众人瞩目的情况下换来了奖品。这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他痛根读书和背诵,痛恨主日学校,却又愿意挖空心思,甚至不借舍弃自己的许多“宝贝”,只为换取那些只有通过他所痛根的读书和背诵才能得到的小票,只为得到他所痛恨的主日学校颁发的奖品?汤姆真的只是为了得到那本作为奖品的《圣经》吗?显然不是。此时的奖品更多的是一个符号,一个代表了勤奋、聪明、耐心、虔诚、荣耀的符号,代表了社会规范的一种承认。当汤姆登台接受奖励,和代表了社会规范的法官和其它大人物一起时,这种承认在当时当地换来了人们的艳羡、其它男孩子咬牙切齿的嫉妒、汤姆热切要给他心仪的女孩展示的地位。他被社会规范定义为了高于其他孩童的孩童,得到了超过旁人的社会认同感,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个人的虚荣心。他对社会规范的承认是他受到社会认可的前提条件,即使汤姆欺骗、玩弄社会规范,他也不能、也不愿背离社会规范。

  马克·吐温在这部经典作品中,通过汤姆和其历险经历,展示了他对所处时代虚伪庸俗的社会规范的矛盾态度,一方面对其深恶痛绝,不吝辛辣讽刺,想要反抗摆脱,一方面对其无所不在的强大力量和重要性有着透彻深刻而又无可奈何的认识。作为一个作家,本人内心的矛盾和好扎,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到他的作品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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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特色

  从写作方面看:小说情节紧凑,而且含义深刻。小说通过汤姆生活中一系列情节,批判了资产阶级儿童教育的清规戒律;小说的时代虽在南北战争前,写的虽是圣彼得斯堡小镇,但该小镇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小说运用了对比和夸张的手法,深刻讽刺了小市民的庸俗、保守、贪婪以及资产阶级道德和宗教的虚伪。小说的心理描写细致生动。

  马克·吐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对主日学校的描写无不充满了讽刺、嘲笑的意味。校长是一位道貌岸然的人,“他手里非拿着一本圣诗不可,就好象一个歌唱家开音乐会的时候,从台上走到前面去独唱,非把歌单拿在手里不可一样——虽然谁也不知道那是为什么:因为在台上受罪的那些人从来都不会用得上那本圣诗或者那张歌单。”校长的道貌岸然在他给汤姆发奖品——一本精美的《圣经》时被嘲讽到了最大程度。校长给汤姆发奖品时,心里很明白,要是这孩子能在他的大脑里储存着一丁点《圣经》里的知识的话也就让人心满意足了,所以,他根本没有资格领奖。但是,汤姆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圣经》背诵合格证——九张黄条儿,九张红条儿和十三张蓝条儿——都一点不假,票面部有效,无法推脱。这时,那些曾经拿背诵《圣经》的条子给汤姆以换取其出卖刷墙特权的孩子们猛然醒悟了过来,而给汤姆发奖的校长却还蒙在鼓里,眼睁睁地让这个肚子里没有一点儿《圣经》知识的汤姆得到了《圣经》背诵的最高荣誉。这真是一种尽情讽刺、嘲弄的“黑色幽默”。

  对牧师的讽刺和嘲弄却另有一番风趣。当牧师把全世界各族人民团聚在一起的,作了一番伟大而动人的描述时说:“那时候,狮子和羔羊会在一起躺下,有一个孩子领着它们。”这时候,汤姆很愿意做那个孩子。汤姆做到了,但不是领着一起躺下的狮子和羔羊,而是狮子狗和它的“老虎钳甲虫”。狮子狗和“老虎钳甲虫”不能友好相处。当狮子狗和“老虎钳甲虫”一起躺下的时候,狮子狗因冒犯了“老虎钳甲虫”而被它狠狠地夹了一下。狮子狗痛得大叫起来,在教堂里的过道上狂奔乱窜,叫个不停,“它从圣坛前面横过讲堂,又顺着另外那条过道飞跑;以光的速度在它的轨迹上前进。最后这条痛得发狂的狮子狗越出了它的跑道,跳到它主人的怀抱里;他把它使劲往窗户外面扔出去,那阵痛苦的叫声很快就小了下来,终于在远处听不见了。”

  当汤姆和哈克来到凄凉的墓地,躲藏在三棵大树后面的时候,他们目睹了一场凶杀案的发生。这场凶杀案形成了一个悬念,因为真正的杀人犯印江·乔伊把杀人罪名推脱掉,放在了酒鬼莫夫·波特身上,而稀里糊涂的莫夫·波特竟真以为自己杀了人。这个悬念还为以后一系列的悬念埋下了伏笔。真正的杀人犯印江·乔伊和被冤技的莫夫·波特这时候在读者那里构成了一种张力,使他们产生了矛盾、神秘、期盼和不安的心理。在没有读到结果之前,他们会十分焦虑地使出浑身解数来给出一个令他们自身的伦理、道德感到满意的结果。

  随着汤姆勇敢地指证印江·乔伊为真正凶手,这个故事似乎了结了,读者的张力也似乎消解了;但是,印江·桥埃的逃跑又在读者那里形成了新的悬念和张力。虽然后面的思念和张力经过了多次起伏后,以汤姆和哈克找到黄金而告结束,但作者最后又在读者心里埋下了一颗悬念的种子,那就是汤姆和哈克决定要去当强盗。这么起起伏伏、迭迭荡荡的悬念大大激发了读者的想像力、理解创造力和阅读兴趣,使他们的内在感官在心灵深处产生出一种游戏快乐和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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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小说《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剧情讲的是什么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速读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中篇小说。该故事描述了一个本来和睦平静的以“诚实”、“清高”而闻名于世的哈德莱堡小镇,在一袋金币的诱惑下,小镇的“诚实”的居民,尤其是那19位首要公民,非但没有一人能抵住诱惑,反而都昧尽良心为钱欺骗、作伪,撕去了他们诚实道德的外衣,露出了贪婪的本性,演出了场场丑剧,使得“诚实”、“清高”的哈德莱堡镇臭名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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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运用讽刺手法,揭露批判了19世纪美国社会的拜金主义,辛辣讽刺了资产阶级的虚伪人性。

  内容简介

  哈德莱堡原是邻近一带最诚实、最清高的市镇,它一直把这个名声保持了三代之久。而且这种传统美德早成为全体镇民深入骨髓的品质。以至于如果该镇某位青年想外出谋职,除了他的籍贯以外,不需要任何其它的条件,就可获得信任找到理想的工作。

  但是,哈德莱堡却在无意之中怠慢了一位名叫史蒂文森的外乡人。这位感到自己被侮辱的外乡人下定决心要使全镇的人都受到惩罚。于是,一天夜晚10点多钟,史蒂文森带着一袋价值160磅的金币回到哈德莱堡,将金币和一封委托信交给了老出纳员之妻理查兹太太。信中叙说了这位外乡人在穷困和堕落的险况下被镇上一位不知名镇民的20美元和一句话救了出来。外乡人希望理查兹先生能代为寻找这位救命恩人并转交这些金币作为报答。消息很快传遍全美。

  哈德莱堡再次成为大家的议论中心。而镇上包括理查兹先生在内的19位重要镇民全都收到了史蒂文森透露的作为索取金币对证记号的那句话。金钱的诱惑和究竟谁是这笔巨款的得主使镇民们激动万分,平静的小镇被搅得沸腾了。重要镇民个个做起了黄金梦,使他们感到“不幸”的是在对证会上,他们企图骗取这笔钱财的谎言被无情地一一揭穿。

  哈德莱堡,这个不可败坏的特别光彩的名字经历了一幕幕丑态百出的闹剧后,被毫不留情地彻底败坏了,成为丑恶、欺骗、诈盗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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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背景

  19世纪90年代后期,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的美国,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垄断财团的势力更加强大,这些都使得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为了维护垄断资产阶级的统治,美国政府竭力美化美国的社会制度,歌颂“the manmtrs of America”(美国的生活方式)和“democracy”(民主制),吹嘘美国资产阶级是世界上最诚实最正直的人,用以麻痹广大人民群众。这些都深深地触动了马克·吐温,他根据自己对社会生活的严肃考查和深刻体验,感觉到美国已经病人膏肓,无可救药,认识到美国资产阶级也和世界其它各国的资产阶级一样贪婪可耻。

  19世纪90年代后期,马克·吐温的创作进入了第三个时期。在这个时期中,马克·吐温对资本主义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在作品中猛烈地抨击了美国的殖民主义政策,同时,他还以自己日臻成熟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和创作手法,从各个方面对美国社会进行了无情地揭露和批判,其主要代表作正是马克·吐温于1899年发表的短篇小说《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

  人物介绍

  理查兹

  理查兹是小镇银行的老出纳员。他是一个“为了那点儿薪水而甘当别人的奴隶”,但又很善于自我解脱的重要镇民。当他从妻子那里得知一袋金币的秘密时,下意识地开玩笑道:“把这些钱藏起来,把纸条子烧掉不就行了” 。这种下意识其实正暴露了理查兹内心的贪欲和不诚实。他为了满足自己能看到其它市镇忌妒的虚荣心,理查兹将秘密告诉了报馆老板柯克斯。金币的秘密随着报纸的发行轰动了全美各地,这是理查兹始料不及的。理查兹夫妇追悔莫及,彼此埋怨不已。

  “史蒂文森”

  “史蒂文森”是一位外乡人。他是一个来无踪、去无影的人物,是一个极高明的社会心理分析家。

  哈克尼斯

  银行家哈克尼斯是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投机政客,老奸巨滑,既贪婪又善于耍弄手腕。哈克尼斯当上了州议会的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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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思想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主题思想:对美国社会丑恶灵魂的剖析。

  马克·吐温笔下的哈德莱堡是一个闻名遐迩、号称“最清高、最诚实”的市镇。一天晚上,一个异乡人肩扛一袋金币走进老出纳理查兹的家,他期待将金币转交给他的救命恩人。那个异乡人原来是个输得精光的赌徒。堡上的一个好心人给了他20块钱,并说了一句金玉良言,劝他改邪归正。如今他在发迹之后想要报恩。但当时他在黑夜中看不清恩人的面孔。他说只要有人说得出那句箴言,一袋金币便可给他。在镇上演出了19个首要公民争当恩人,骗取那袋金币的丑剧。小说一开始便把读者带进了扑朔迷离的特定环境之中。

  在一袋金币面前,诚实的人当然不会伸手,但对于伪装的正人君子,情况就不相同了。理查兹既要千方百计骗取那袋金币到手,又要力图保持“最诚实、最清高”的荣誉,于是他内心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斗争。正是这种矛盾推动他去思考、去行动、进行种种卑劣的表演。

  理查兹夫妇是资产阶级丑恶灵魂的典型。理查兹太太在那袋金币面前兴奋得发抖,但她又认为那是个赌鬼的钱,连碰也不愿碰一下。理查兹外出归来知道这件事后,在对妻子开玩笑中见真情:他打算把异乡人的条子烧掉,把金币一藏,他便可独吞这笔横财。理查兹明明是个伪君子,却又假惺惺地自命诚实清高,按异乡人的嘱咐,让报纸主笔柯克斯把这件事在报上披露,公开寻找那位乐善好施的恩人。眼看这笔落入他手中的钱财就要飞掉,理查兹扼腕后悔不该公布这个消息,因为这是人不知鬼不觉千载难逢的机遇。但消息已传遍美国全国,后悔已来不及了。理查兹太太不由得伤心痛哭起来。她在那只口袋旁边跪下,贪婪地抚摸着袋里鼓起的金币。马克·吐温的笔锋善于捕捉并刻划他们微妙的复杂的心理变化,让读者看到一个“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丑恶形象。

  尽管如此,理查兹夫妇并不甘心就此罢休。挽救的唯一办法是猜出那个恩人的宝贵箴言。可笑的是,理查兹又觉得这样做有罪,也难为情。这真是一个无比复杂的心灵,一副无比虚伪的嘴脸。而理查兹太太倒认为她的这种感觉已经过去了。就在这个时候,那异乡人化名史蒂文森给理查兹来了一封信,透露了那个恩人是固德逊及那句箴言是:“你决不是一个坏人,快改过自新吧。”并说理查兹曾帮了固德逊一个大忙,而固德逊临终希望有一笔钱财留给理查兹,因此他就是合法的继承人,理应得到那袋金币。理查兹太太看到这封信激动得昏倒在地上,而理查兹的脑子也不禁昏眩起来。这对夫妇财迷心窍的丑态跃然纸上。

  与理查兹收到化名信的同时,镇上其他18户首要公民也接到了同样内容的信,也知道了那句箴言。他们利令智昏,都申请冒领那袋金币。于是在镇公所举行箴言对证和交付那袋金币的公众大会上,由于他们的“对证词”一模一样,他们的伪善嘴脸和欺骗行为一一被揭穿了。每念到一个人的申请书,就等于在大庭广众之中宣判他们道德上的死刑,使他们声名狼藉。理查兹畏缩地等着念到自己的名字,难受得要命。主持大会的牧师柏杰士,却故意留下他的申请书不念。于是他得救了,因为他曾救过柏杰士。出乎理查兹意料之外,他被公众尊为镇上最清高的人,唯一没有企图吞占那笔钱财的首要公民,受到大家的欢呼和尊敬。

  理查兹虽然没有得到那袋金币,但他却得到“众浊独清”的最高荣誉。正如一个骗子被误认为英雄那样,他内心惊喜交集,很不是滋味。惊的是差点身败名裂;喜的是一下子变成镇上最廉洁的人。作家用一种“明褒暗贬”的讽刺手法,把他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理查兹捏了一把冷汗,总算平安无事经受了一次考验。他在惊魂稍定之后,又受到四邻的祝贺和恭维,感到汗颜,如坐针毡,在祝贺声中他有着难言的隐衷。理查兹既要“当婊子”,那就是他要把那一袋金币骗过来;但又要“要立牌坊”,那就是他要维护个人“最诚实”的美德。其实,这两者不可能兼得。这个曾经对那袋金币朝思暮想的理查兹,在收到异乡人送给他差不多4万元巨款的支票时,又连忙叫他的妻子把支票扔到火里。那张支票就像是他手中捧着一块烧红的烙铁,理查兹不胜紧张、恐惧和惊疑。他认为这说不定又是什么诡计,不能再上当了,因而不敢拿支票去兑现。看来他是“吃一堑长一智”,异常警惕。但正当他从妻子手中夺过支票往火炉里送时,他的手又迅速缩了回来。他的手在瞬间一伸一缩,生动揭露了他内心世界的急剧变化。

  他是一个见金子就“昏迷一阵子”的财迷,又怎能经受得住这笔巨额支票的引诱。于是他内心深处的拒诱防线又崩溃了。

  理查兹夫妇在收到那张支票的24小时内,就安于他们所犯的罪。但他们作贼心虚,在教堂做礼拜时,感到牧师的布道似乎是针对他们的责骂。于是理查兹怀疑柏杰士故意把他申请冒领金袋的“对证词”留下来,后来又恶意把这桩丑事泄露出来毁他。由于忧心如焚,第二天这对老夫妇便病倒了,以至神志不清。不久,这个唯一不曾丢脸的“廉洁”的首要公民和他的妻子,在一天之内,由于精神支柱已倒,便像风中残烛一样,相继呜呼哀哉了。

  作家在理查兹这个人物身上概括了资产阶级虚伪贪婪的本质特征。这个丑恶的灵魂受到有力的鞭挞。理查兹是资产阶级典型的形象,因而可以说,作家鞭挞的是资产阶级虚伪贪婪的一面。理查兹的死,说明哈德莱堡最后一块遮羞布给马克·吐温锋利的笔尖掀掉了。这一结尾表达了作家所要揭示的深刻的主题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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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马克・吐温生于1835年11月30日,原名塞缪尔・朗荷恩・克莱门斯,父亲虽是一名法官,但收入微薄,因此在逝世后,12岁的马克・吐温就不得不辍学,开始独立谋生。他到处流浪,做过送报人、排字工人、学徒工、密西西比河上的水手、舵手。在密西西比河上,水手们有一个行业术语:马克・吐温。后来他从事文学创作,就以此为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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