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倭北虏”问题是怎么解决的?解决倭寇问题的“隆庆开关”

  大明王朝自立国以来就面临两大外患的侵扰,也就是所谓南倭北虏问题——东南沿海有倭寇肆虐,而北方边陲蒙古、女真等游牧民族时不时南下侵袭。永乐、仁宣时期大明王朝国力鼎盛,这些问题还显得不太严重,然而自土木堡之变起这两股势力就成为困扰大明王朝的两块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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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此时只有二十三岁的张居正中二甲第九名进士,授庶吉士,这时谁也不会想到困扰大明王朝的两大外患会在他手中一度沉寂下去。事实上连张居正自己可能也没料到这点,因为初出茅庐的他和其他所有大明官员一样先必须想方设法在尔虞我诈的官场斗争倾轧中站稳脚跟。

  张居正入选庶吉士,教习中有内阁重臣徐阶。徐阶重视经邦济世的学问,在其引导下张居正努力钻研朝章国故,为他日后走上政治舞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明初为了加强君主专制,废丞相、设内阁——其职能相当于皇帝的秘书厅。首席内阁学士称首辅,张居正入翰林院学习的时候,内阁中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内阁大学士只有夏言、严嵩二人,二人争夺首辅职位,夏言夺得首辅之后被严嵩进谗而被杀,严嵩为内阁首辅。

  张居正通过几年的冷眼观察对朝廷的政治腐败和边防废弛有了直观的认识。为此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张居正以《论时政疏》首陈“血气壅阏”之一病,继指“臃肿痿痹”之五病,系统阐述了他改革政治的主张。而这些没有引起明世宗和严嵩的重视。此后在嘉靖朝除例行章奏以外,张居正没再上过一次奏疏。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张居正因病请假离开京师来到故乡江陵。休假三年中他开始游山玩水。在这三年中张居正游览了许多名胜古迹,使他发现了新的问题,他在《荆州府题名记》中说:“田赋不均,贫民失业,民苦于兼并。”这一切不禁使他侧然心动,责任感让他重返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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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张居正回翰林院供职。他在苦闷思索中渐已成熟,在政治的风浪中,他模仿老师徐阶内抱不群,外欲浑迹,相机而动。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居正进宫右春坊右渝德兼国子监司业,徐阶荐居正为裕王朱载垕的侍讲侍读。在裕邸期间张居正任国子监司业从而掌握了很多将来可能进入官场的人,这为张居正打开了人脉。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高拱下台后张居正掌翰林院事。

  隆庆元年(1567年)张居正以裕王旧臣的身份,擢为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进入内阁,参与朝政。同年四月又改任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他终于在暗暗的较量中“直上尽头竿”了。入阁以后的张居正正值明王朝流民四散,草译祸起,国家帑藏空虚,用度匮乏之际,并且北方鞑靼进兵中原,制造“庚戌之变”,南方土司争权夺利,岑猛叛乱,“两江震骇”,东南倭寇骚扰沿海,民不聊生。此外内阁内部的政治斗争日益白热化。自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嵩倒台后徐阶继任首辅。他和张居正共同起草世宗遗诏,纠正了世宗时期的修斋建醮、大兴土木的弊端,为因冤案获罪的勤勉朝臣恢复宫职,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普遍认同。隆庆二年(1568年)七月徐阶终因年迈致仕。次年徐阶的老对手高拱重回内阁兼掌吏部事,控制了内阁大权。

  隆庆四年(1570年)蒙古鞑靼部首领俺答汗进攻大同,计划称帝。居正闻悉俺答的孙子把汉那吉携妻比吉和乳母的丈夫阿力哥共十几人情求内附,大同巡抚方逢时和宣大总督王崇古决策受降。鉴于此事非同小可,张居正写信要崇古立刻把详情“密示”于他。原来俺答的第三个儿子死时遗一小孩即把汉那吉,把汉那吉长大娶妻比吉,后爱上姑母之女三娘子并再娶。然而身为外祖父的俺答也爱上了三娘子意据为己有。于是祖孙之间为一个小女子心中结怨,演出失恋青年离家投汉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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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居正接到报告再次写信给王崇古,要其妥善安排把汉那吉并派人通报俺答:“中国之法,得虏酋若子孙首者,赏万金,爵通侯。吾非不能断汝孙之首以请赏,但彼慕义而来,又汝亲孙也,不忍杀之。”然后张居正指授方略:要祟古、逢时奏疏皇上纳降。朝中很多人极力反对,认为敌情叵测.果然俺答的骑兵如黑云压城至北方边境。祟古早在居正授意之下作好战事准备并以其孙要挟,俺答终于被迫妥协。居正顺水推舟应俺答之求,礼送把汉那吉回乡,俺答则把赵全等叛臣绑送明室。把汉那吉穿着皇上官赐的大红丝袍回鞑靼帐幕。俺答见到非常感动,表示以后不再侵犯大同,并决定请求封贡、互市,和明友好相处。隆庆五年(1571年)明穆宗在居正等人的力劝下诏封俺答为顺义王,并在沿边三镇开设马市,与鞑靼进行贸易。由此北部边疆安定下来。

  而被倭寇肆虐的东南海疆此时也已安定下来——事实上所谓的倭寇之中不乏东南沿海因海禁政策断了生计的百姓被迫聚啸海上以倭寇之名大肆劫掠,与此同时中日之间的勘合贸易早已断绝,加之此时日本国内的战乱导致大量战败的武士浪人和中国东南沿海的海商集团合流对抗明朝的海禁政策。

  隆庆元年(1567年)2月4日明穆宗登基不到一个月就诏告群臣说:“先朝政令有不便者,可奏言予以修改。”,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上书曰“请开市舶,易私贩为公贩”(私贩指走私商,公贩指合法商人)。明穆宗当即批准了这一奏请。明穆宗宣布解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各地的民间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明朝出现一个比较全面的开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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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后又开放福建漳州府月港(今福建海澄)并以月港为治所设立海澄县,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督饷馆对私人海外贸易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出海贸易的船只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饷馆领取船引并交纳引税。此外,对日本的贸易仍在禁止之内,所有出海船只均不得前往日本。若私自前往,则处以“通倭”之罪。

  虽然仍有着诸多管理和限制,开放的月港也只是一处小港口,但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至此毕竟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只要遵守政府的管理限制,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就被视为合法经营。政策和制度上的这种局部的和有限度的调整,史称“隆庆开关”。隆庆开放使民间私人海外贸易摆脱了走私非法境地,开始有条件地公开进行和较为正常地发展,并迅速发挥了积极作用。史载隆庆初,仅月港一地,“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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