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权神授不同地区有什么不同?各自都有着什么特点

  不同国家(地区)的君权神授

  中国

  早在夏商周三代的君主已提倡自己与天神有关,是由神赐天命,使他们统治天下的。例如汤在讨伐夏朝时曾说:“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 出自《尚书·汤誓》。借此替天行道增加统治的合理性。当时的君主亦要代人民向天进行祭祀,以示自己是天神派来统治大地的,而当时的统治者称天子亦是这个原因。

  而由秦始皇的玉玺上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亦可看出中国帝制独裁社会君主视自己的权力由上天所赐。汉朝的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认为君主是上天选择的,如果君主有过失上天会降罪。明清两朝皇帝于天坛祭天亦是这个原因。

  古代埃及

  古埃及法老称自己是天神的儿子,被认为是天神的化身,故其并在死后住入金字塔以通天。

  古代欧洲

  古希腊和罗马因为有共和国,或者的日耳曼人和凯尔特人某些地方仍然是部落社会,所以即使在君主制城邦,一直有人抗拒视领袖为神的化身,但在后来为了抗衡外敌而出现了统一的国家和强大的君主,由亚历山大大帝起便以神的化身自居。

  更后由罗马帝国确立了皇帝是神的地上代表的思想,而为了和罗马和匈人抗衡,古日耳曼人也开始成立了以奥丁的后代或化身的人为王的国家。

  中世纪欧洲

  那时欧洲各国皆与罗马教皇合作,使其臣民相信其权力来自上帝。但自英国光荣革命与法国大革命后,人们已不相信这说法。在宗教改革早期,马丁·路德某程度上对此有认同;但是现今大部分新教教派也反对君权神授,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本身支持政教分离的立场。最早反对君权神授的新教宗派是再洗礼派。

  尼泊尔

  尼泊尔曾是世界上唯一宣布印度教为国教的国家。沙阿王朝开国元勋第十世普列特维国王以廓尔喀为基地,联合号称卡斯族的西部印度教上层(多数为从印度西北部平原和山区移居尼泊尔西部的刹帝利王族和婆罗门),组建骁勇的部族武装东进,于1768年攻克加德满都,进而统一尼泊尔,随即逐走西方传教士,宣布印度教为国教,禁止宗教改宗。

  1962年,印度教立国被正式写入宪法:尼泊尔是“印度教王国”,“其君主崇信亚利安文化和印度教”。印度教立国的一个重要思想是树立“君权神授”观念,国王是毗湿奴大神的化身,是民众的至高无上的保护神。国王和王室、皇家军队将领均为尊贵的刹帝利种姓,由皇家祭司婆罗门辅佐。这两大种姓的家族构成了王国最高统治集团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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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实行多党议会制后,社会内部各种矛盾空前激化,政府频繁更迭,反政府武装势力不断发展。2005年2月,贾南德拉国王直接接管国家权力,引起反对国王的大规模群众运动,4月国王被迫交权,恢复议会和政府。2006年5月18日,尼泊尔议会决定废除印度教为国教条款,宣布尼泊尔为世俗国家,粉碎君权神授说,国王实际上失去国家元首地位。

  日本

  天皇常以神道教总神官姿态现身,被称为天照大神的嫡系子孙,但实际上在幕府时代丧失了实权;明治维新时为了建立统一之日本国家的政治需要,天皇的神圣地位再度被强调,并形诸大日本帝国宪法体制。二次大战战后,裕仁天皇发表了人间宣言,开始进行公开访问、接触平民百姓。

  古代希伯来

  古犹太人的以色列,虽然自古有先知但一神教模式未确立,族长并未垄断对上帝的理解和同期有众多先知,在大卫王统一犹太人各部族后,以先知兼君主自居和形成统一的犹太教和在圣殿山建立神殿。

  古代美洲

  在今日的秘鲁和哥伦比亚的古印加帝国君主,被称为独一无二的萨帕·印卡外,还有“因蒂普·丘林”(太阳之子)的尊号,征服邻近的部落后使用奴隶建造其太阳神庙。

  伊斯兰世界

  中世纪伊斯兰教兴起后,一般的自由部落都被吞并到阿拉伯帝国的政教合一去,虽日后帝国衰落了,但按先知的继承人哈里发制度仍在,并苏丹册立时需要其授权,更后土耳其帝国又以君主兼任哈里发的地位,重新赋予了哈里发实权。直到土耳其帝国灭亡哈里发制度才被正式地废除,但现时中东各国中仍然常有人接受神权这套的,如沙特阿拉伯等,新世纪更有伊斯兰国首领自称哈里发。

  英国

  1598年,苏格兰国王斯图亚特王朝詹姆斯六世(后来兼任英格兰国王)撰写《自由君主的真正法律》及《国王的天赋能力》,阐述了君权神授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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