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清官卖掉4岁女儿攒路费,朱元璋知道后怎么对他的?

  趣历史小编知道读者都很感兴趣曾秉正的故事,今天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朱元璋反腐败,可能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严格的。朱元璋幼时贫穷,曾为地主放牛,所以很能体会民间疾苦。他在打下江山后,大力整治贪污腐败,对待贪官是相当地狠辣,“剥皮实草”的酷刑想必大家都听说过。但是有一位清官,为人耿直不曾贪污一分,也被朱元璋施以“宫刑”,原因是相当的奇葩。

  这为清官叫曾秉正。洪武九年的时候,朱元璋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辩论赛,以此来选拔人才,曾秉正在这场辩论中表现优秀,大放光彩,被朱元璋点为头名,从七品小官连升数级到了三品大员。因为善于辩论,口才好,朱元璋给曾秉正安排了一个言官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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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秉正因为工作需要,没事就全国到处转悠,看到什么不对、不好的事情就记录下来,向皇帝报告。因为这个职位本身就是得罪人的事,需要正直的人来做,曾秉正恰恰就是这种人,他做事一丝不苟,油盐不进,毫无变通的可能,谁都别想拉拢,而且是绝对地不贪污。

  然而,正是由于他不通世故、不懂变通的性格特点,让他常常在言语上冒犯朱元璋。朱元璋考虑他为官清正,所以一直忍让他。但终于有一天,朱元璋忍无可忍了,把他给罢官了。

  于是曾秉正准备返回老家,他老家是南昌的,南昌到北京将近三千里,大概得走俩月才能到家。这时曾秉正就说,自己是贪官,没路费。

  没路费就借呗,也可能是得罪人太多借不到,不知道这大哥当怎么想的,反正非常奇葩——他把自己4岁的女儿给卖掉了,史称“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

  朱元璋知道后,勃然大怒。他命人将曾秉正抓起来,处以宫刑。朱元璋的意思是,既然你不能善待自己儿女,那这辈子就不要生养了。

  不过堂堂大明正三品的官员,俸禄真的低到不能养家糊口,为了路费还得卖儿卖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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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官员的待遇确实比较一般,俸禄普遍较低,但正三品官员穷得要卖女儿,还是很夸张的。明初三品官员的年俸禄是420石,折合白银约200两,按当时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年薪二十万。所以,就算曾秉正不贪污,光靠薪水也足以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怎么会穷得没有路费呢?

  所以,有人猜测,要么是曾秉正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不想带着被视为累赘的女儿回乡,所以才会在返乡之前卖掉女儿,推说是筹措路费;还有人猜测,这是曾秉正在向朱元璋示威,所以才用了这么奇葩的手法。

  不管怎么说,虎毒不食子,卖女儿都是非常可恶的行径,被朱元璋阉了,曾秉正也是活该。曾秉正被处罚后,史书记载,“不知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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