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散文家方苞:《狱中杂记》作品鉴赏
2020-08-05 15:09:00 李臣典 南怀仁 钱沣 黎简

  方苞(1668—1749年),清代散文家。字凤九,号灵皋,晚年又号望溪,桐城(今安徽桐城)人。康熙年间(1662—1722)进士。康熙五十年(1711年)因文字狱牵连入狱,得人营救,两年后出狱。后官至礼部侍郎。他是桐城派古文的创始人,当时颇有影响。主张写文章应讲究“义法”,“义”指文章的内容,要符合封建的纲常伦理;“法”指文章的形式技巧,要结构条理,语言雅洁;从而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序”。提倡义理、考据、词章三者并重。所作文章多宣扬封建礼教,有的也很有思想意义。有《方望溪先生全集》传世。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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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五十年(1711年),方苞因《南山集》案牵连入狱。《南山集》为桐城人戴名世所著。戴名世在《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一文中提出写历史时应给明末几个皇帝立“本纪”。此事被御史赵申乔揭发,戴名世全家及其族人牵累定死罪者甚多。方苞也因《南山集》序文上列有名字,被捕入狱。开始在江宁县狱,后解至京城,下刑部狱。两年后出狱,被编入汉军旗,以奴隶身份入值南书房。康熙皇帝死后被特赦,解除旗籍。后累官至礼部侍郎。这篇文章是方苞出狱后,追述他在刑部狱中所见所闻的记录。

  作品鉴赏

  作品散文是“杂记”名篇,材料繁富,错综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善于选择典型事例重点描写,“杂”而有序,散中见整,中心突出。如用方苞提出的古文“义法”来衡量,繁富的材料就是“义”,即“言之有物”;井然有序的记叙就是“法”,即“言之有序”。文章记狱中事实,在触目惊心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文中记叙了刑部监狱中的残酷阴森和官吏、奸民勾结午弊的罪恶事实,深刻揭露了当时的政治黑暗。全文分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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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二两段为第一部分。写狱中瘟疫流行,死者甚众的情况和原因。作者亲眼见到“死丽由窦出者,日兰四人”,狱中情状,惨不忍睹,随即运用对话方式,由杜君介绍详细情况,“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瘟疫流行,死人之多更加骇人听闻。瘟疫流行的原因,一则房屋设备恶劣,旁四室无牖无窗,晴无天日,窑气不流通。二则犯人太多,“系囚常二百余”。三则狱中成法残酷,“薄暮下管键”,“质明钥”。四贼非人的生活环境,“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再加上气候变化,“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更加奇怪的是“大盗积贼,杀人重犯”“染此者十不一二”,“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善恶颠倒,是非不明。由此不难想见狱中的一片残酷阴森的景象,作者已经勾画出了一幅人间地狱的图画。

  接着作者设问,由杜君继续作答,进一步说明犯人之多的原因以及“其骈死”,皆“法所不及者”的原因。封建统治者为着巩固其封建专制政权,实行恐怖政策,京师一地,监狱林立,法网密布,贪官暴吏们则趁机大发横财。他们为了榨取钱财,任意拘捕无辜,然后勾结起来,狼狈为奸,向囚犯肆意敲榨勒索。这样,有钱的可以消遥法外,无钱的就横遭追害,贫苦百姓更是冤沉海底,忧恨病死的不可胜数。最后,作者以同监的朱翁、余生及僧某等的遭遇证明杜君所谈属实,并“以杜君亩泛讯之,众言同”这才记下来,可见所记事实是确凿有据的,表现了对罪犯的同情和对官僚胥吏等的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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