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胜功劳之大又没有过错 朱元璋为什么将他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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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二十八年,即公元1395年,大明开国六国公尚在世的最后一位宋国公冯胜被赐死,此时距离蓝玉案仅有两年,罪名是“恃功骄纵”。

  洪武年间,被杀的开国功臣大多是因为谋逆罪被杀,比如李善长、蓝玉等,但这冯胜反倒是个意外,其实就他的罪名来看,罪不至死,更何况他“恃功骄纵”并不实,冯胜有过错不假,但却谈不上骄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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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冯胜的罪状也只不过是“多匿良马”、“求大珠异宝”,《明史》就曾这样评价他的死:“但叙其功,而未即结之以赐死,明见其死之不以罪”。连《明史》也为他被赐死而抱不平。足见他之冤。

  冯胜,安徽定远人,《明史》赞其“雄勇多智略”,可见其不仅是一勇将,同时也是一谋将。正是因为他的智勇双全,在徐达死后,他被安排接替徐达,主持北方军务。洪武三年,他就因“功最多”,赐爵宋国公,成为开国六公之一。朱元璋曾诏列开国功勋八人,他被排在第三位,可见其功劳之大。

  那这样一位功劳之大,而又没有大过错的能臣良将,朱元璋为何要将他赐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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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就得从朱元璋守江山说起了,创业难,守业更难,朱元璋为了永葆大明江山,很是下了番功夫,为了让那些为自己打下大明江山的功臣集团们继续为自己捍卫大明江山,朱元璋有意让功臣们的后代同皇室联姻,比如徐达、常遇春等功臣之女就嫁给皇子们为妃,而李善长、傅友德等人之子便娶了公主为妻。

  当初冯胜的女儿就嫁给了朱元璋的五子周王朱橚,与朱元璋嘎了亲家。朱元璋正是希望这种联姻的方式,将功臣集团同大明皇室牢牢地捆在一起,期望这些功臣们能像辅佐他自己一样,来辅佐他的子孙后代,以达到巩固他的皇位及大明基业的目的,只是因为后面的种种原因,朱元璋才不得不将屠刀对准了这些昔日的兄弟战友。

  除了拉拢功臣集团,为了使朱氏子孙能和睦相处,不祸起萧墙,朱元璋还特意颁布了《昭鉴录》、《永鉴录》、《皇明祖训》等章程,用于约束君主、藩王、臣子们之间的关系。即便如此,诸藩王中仍然有不法,觊觎帝位之人。而冯胜的女婿周王朱橚就是个不太老实的藩王。在太子朱标死后,朱元璋为了维持大明日后君主继承的秩序,坚决维护嫡长子继承制,并没有从诸藩王中选拔新的继承人,而是选择了皇长孙朱允炆,说实话,朱元璋的这一做法确实起到了表率作用,为大明的后世之君能够顺利登基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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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选朱允炆为继承人,则意味着朱元璋要清除更多的障碍,因为朱允炆比他爹朱标更为“软弱”,所以,朱元璋一方面要严惩那些有“不法”之心的诸王,另一方面要对那些同诸王们有着密切联系的大臣们以及对皇权有着威胁的大臣们大开杀戒。

  洪武二十二年,周王朱橚离开藩地,擅自前往中都凤阳,朱元璋闻听大怒,本来是打算让他移藩云南(当时在明代人眼中,云南是荒蛮之地,移藩于此实际就是一种惩罚),但后来想了想,还是将他留在了京城,直到两年后才将他归藩。朱橚去凤阳的目的是什么,史书中没有做明确记载,但就朱元璋大怒的表现可知,朱橚八成是去密会他岳父冯胜(此时冯胜居凤阳)去了,朱元璋是个雄猜之人,肯定在心里狠狠地记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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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去世,朱允炆被选为接班人,原本被选为朱标班底的蓝玉集团因此失势被杀,紧接着朱元璋便开始着手清理同有“不法”之心联系比较密切的大臣,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两位便是冯胜和傅友德,傅友德的罪行也罪不至死,他的罪名只不过是“请田”,但这只是朱元璋杀他的借口,他的真正的罪行是同晋王朱棡是儿女亲家,朱棡也是位不太安分的藩王。

  正所谓皇家是非多,汤和早就看清了这一点,所以激流勇退,得以善终,而冯胜、傅友德正是没看清这一点,而卷入了皇家争斗的泥沼之中,最后落得了个被赐死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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