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贾府成立诗社李纨为什么没有出钱?

  李纨是《红楼梦》中的人物,字宫裁金陵十二钗之一。说起这个的话,各位一定都有所耳闻吧。

  李纨在金陵十二钗众多优秀女子中并不出彩,她嫁给贾珠,生下贾兰后,丈夫就早早去世,她作为一个寡妇,只能像“槁木死灰”一般活着,她严格按照贞洁烈女的标准要求自己,每日侍亲养子,最多再跟三春等姊妹们一起学习女红,就这样打发自己的青春时光。

image.png

  直到元妃下旨,让贾府诸姊妹搬进大观园起居,李纨才短暂绽放了自己的青春之花,探春提出创办诗社,李纨当即举双手同意,还毛遂自荐当了诗社的社长,但李纨这个人物身上值得诟病的地方也随之出现——她太抠门了!

  其中最值得分析的情节就是第45回,李纨带着贾府众姊妹们来找王熙凤要钱,这个情节很值得细品。

  第45回,凤姐正因前日打了平儿(第44回凤姐泼醋风波),在屋里安抚平儿,突然众姊妹们一齐进来,探春上来就扔了一颗“烟雾弹”:

  探春笑道:“我们起了个诗社,头一社就不齐全。众人脸软,所以就乱了。我想必得你去作个监社御史,铁面无私才好。再四妹妹为画园子,用的东西,这般那般不全,回了老太太......”凤姐笑道:“我又不会作什么湿的、干的,要我吃东西去不成?”——第45回

  这处对话很有意思,明明李纨才是诗社的社长,又是众姊妹中年龄最长的大嫂子,可实际跟王熙凤交接的人却是探春,点到为止,诸君细思。

  凤姐也不傻,她一听就知道探春此来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她做所谓的“监社御史”,而是来问她要钱的,所以凤姐笑着点破了探春的“阴谋”:你们哄我,我才猜着了,哪里是请我作监社御史,分明是叫我作个进钱的铜商。你们弄什么社,必是要轮流作东道的。你们的月钱不够花了,想出这个法子来,拉了我去,好和我要钱,可是这个主意?

  分析到这里,笔者要跑一下题,先说说找王熙凤要钱的这个主意,是谁出的呢?根据后文我们得知——是贾宝玉!

image.png

  李纨点首笑道:“这难为你,果然这样还罢了。既如此,咱们家。等着她不送了去,再来闹她。”说着,便带了姊妹们就走。凤姐道:“这些事,再没两个人,都是宝玉生出来的。”——第45回

  王熙凤这番话说的随意,但却揭露了无数书中没有写到的前文。贾宝玉是很喜欢给亲爱的凤姐姐找活儿干的,最早的一次就是第13回,秦可卿去世,尤氏生病,宁国府无人管理,乱成了一锅粥,彼时也是贾宝玉附耳贾珍,推荐了王熙凤。

  由此观之,贾宝玉日常想必给王熙凤找了不少“工作”,所以眼下众姊妹就“办诗社的资金”来找王熙凤,必然也是贾宝玉提出来的建议,要不这些姊妹们,从来跟王熙凤在金钱方面没交集,安能想到这个方法?

  但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众姊妹在来找王熙凤之前,必然一群人已经就着“如何凑钱”这个事进行了研究,在这个研究过程中,三春和黛玉等人的月钱不够用,李纨又不想出钱,最后商量不出个结果,贾宝玉便给出了建议——找管家王熙凤要钱。这才有了开头探春“套路”王熙凤的这个场景。

  甚至我们可以分析地更加细致:在众人商量诗社资金的时候,李纨多半是选择了“缄默不语”的方式来应对。因为如果李纨也积极参加了“诗社筹措资金”的讨论,那么她作为社长,必然要打头阵,包括其后带着姊妹们来找王熙凤要钱,也应该是她这个社长领头和王熙凤交流,而不是探春,可见李纨一遇到出钱的事儿,就选择默默退到幕后,将话语权交给了探春。

  我们继续回到前文,探春向王熙凤“融资”,为诗社筹措资金,但王熙凤很精明,同时她心中有些不得劲——李纨明明那么有钱,自己当社长,却不愿意出钱,反倒闹着这些姊妹们和我要钱。于是王熙凤爽利地当着众人的面儿盘算了下李纨的收入:

  凤姐儿笑道:“亏你还是个大嫂子呢!把姑娘们原教给你带着念书、学规矩、针线的,她们不好,你要劝,这会子她们起诗社,能花几个钱?你就不管了。老太太、太太罢了,原是老封君,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足的又添了十两,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中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第45回

image.png

  最后,凤姐得出结论:李纨一年下来,有四五百两银子的收益,这会子你就每年拿出一二百两银子来,陪着她们玩玩,能几年的限期?她们各人出了阁,难道还要你陪不成?

  王熙凤这话说的也有点过头,让李纨拿出自己一年一半的收入,到底是“崽卖爷田心不疼”。后面的内容不用多说,李纨一听王熙凤把这一切揭露得这么彻底,于是避重就轻,不提自己出钱的事儿,转而责备王熙凤昨日打平儿的事,成功转移了话题,反而把王熙凤弄成了被动地位。

  这些种种,都足可见李纨内里并不似表面那般柔弱,她口齿锋利起来,连王熙凤一时间都被她拿住,最终不得已,只能给了五十两银子,用作创建诗社的动资金。

  而关于李纨的吝啬,读者间必然会产生两种舆论。第一类读者认为,李纨的钱是人家自己的,干嘛道德绑架让李纨给诗社出钱,哪条法律规定我是长嫂,我又有钱就应该出钱?

  第二类读者则认为,李纨身为姊妹间的大嫂子,又是姊妹间的“隐形富豪”,更何况她还是诗社社长,从人情世故的角度来看,李纨是应该出钱的,至少应该有个态度。

  这两种说法,站在不同的角度,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具体如何评价李纨这种“凑钱就躲”的行为,还得诸君自行忖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推荐中…

24小时热文

换一换

最新更新

  • 人物
  • 解密
  • 战史
  • 野史
  • 文史
  • 文化

最新排行

  • 点击排行
  • 图库排行
  • 专题排行

精彩推荐

图说世界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