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高祐传》原文及译文,节选自高祐传

  《魏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南北朝时期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下面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魏书·高祐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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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高祐,字子集,勃海人也。祖展,太祖平中山,内徙京师,卒于三都大官。父谠,从世祖灭赫连昌,以功拜游击将军,赐爵南皮子。祐博涉书史,好文字杂说,材性通放,不拘小节。以祐招下邵郡群贼之功,赐爵建康子。高宗末,兗州东郡吏获一异兽,献之京师,时人咸无识者。诏以问祐,祐曰:“此是三吴所出,厥名鲮鲤,余域率无。今我获之,吴楚之地,其有归国者乎?”又有人于零丘得玉印一以献。诏以示祐,祐曰:“印上有籀书二字,文曰‘宋寿’。寿者,命也,我获其命,亦是归我之征。”祖初,刘义隆子义阳王昶来奔,薛安都等以五州降附,时谓祐言有验。高祖从容问祐曰:“比水旱不调,五谷不熟,何以止灾而致丰稔?”祐对曰:“昔尧汤之运,不能去阳九之会。陛下道同前圣,其如小旱何?但当旌贤佐政,敬授民时,则灾消穰至矣。”祐又上疏云:“今之选举,不采职治之优劣,专简年劳之多少,斯非尽才之谓。宜停此薄艺。唯才是举。又勋旧之臣,虽年勤可录,而才非抚人者,则可加之以爵赏,不宜委之以方任。”高祖皆善之。出为持节、辅国将军、西兗州刺史,假东光侯,镇滑台。祐以郡国虽有太学,县党宜有黉序,乃县立讲学,党立教学,村立小学。又设禁贼之方,令五五相保,若盗发则连其坐。初虽似烦碎,后风化大行,寇盗止息。转宋王刘昶傅。以昔参定律令之勤,赐帛五百匹、粟五百石、马一匹。昶薨后征为宗正卿而祐留连彭城久而不赴于是尚书仆射李冲奏祐散逸淮徐无事稽命处刑三岁以赎论诏免卿任还复光禄。太和二十三年卒。太常议谥曰炀侯,诏曰:“不遵上命曰‘灵’,可谥为灵。”

  (节选自《魏书高祐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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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高祐,字子集,勃海人。他的祖父高展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平定中山郡后,高展迁居北魏都城平城(今山西大同),最终死在三都大官的职务上。高佑的父亲高谠,跟随太武帝拓跋焘消灭大夏皇帝赫连昌,因功授任游击将军,赐封爵位为南皮子。高佑广泛涉猎经史,喜好文学杂说,性格豁达豪放,不拘小节。后因招顺邵郡群贼之功,赐封爵位为建康子。高宗末年,兖州东郡官吏获得一只异兽,献给京城,当时人都没有认得。文成帝下诏询问高佑,高佑说:“这种东西是三吴所出,它的名字叫鲮鲤,其他地方都没有,今天我们得到它,这不预示着吴楚之地,要归我大魏吗?“有人在零丘得到一枚玉印献给朝廷,文成帝让人拿给高佑看,高佑说:“印上有籀书二字,文曰‘宋寿’。寿者,命也,我获其命,也是归我的征兆。”献文帝拓跋弘在位初年,南朝宋文帝刘义隆之子义阳王刘昶奔靠北魏,薛安都等人带领五个州降附北魏,当时人都说高佑的话很灵验。高祖曾从容问高佑说:“近来水旱不调,五谷不熟,有什么办法可以防止灾害而获得五谷丰登呢?”高佑回答说:“过去尧、汤之运,也不能去除运数中的九年旱灾,陛下您道同前政,对付眼前的小旱又有什么办法呢?只有选拔贤才佐治政事,不干扰百姓顺时耕作,这样的话就灾消丰至。”高佑又上疏说:“现在的选举,不选取他治理政务的优劣,专门选择人任职的年数和劳绩的多少,这就叫不是人尽其才。我们应该停止专究薄艺,放弃那种无功之劳,惟才是举,那就会使官吏们风气端正。又有功劳的大臣,虽说其年勤可以著录,但才非抚人,则可以加之以罚赏,不应委之以一方的重任。”高祖都认可他的观点。高佑后出任持节、辅国将军、西兖州刺史,代理东光侯,镇守滑台。高佑认为郡国虽有太学,县党也应有学校,于是在县立讲学,党立小学。又建立起禁止奸贼的办法,令五五相保,如发生盗事则五五连坐,这种方法一开始做起来虽然看起来烦琐,后来却使治安大为好转,寇盗行为也都停止。高佑后担任宋王刘昶师傅。因高佑过去参与律令制定的功劳,朝廷赐帛五百匹、粟五百石、马一匹。刘昶死后,朝廷征拜他为宗正卿,而高佑留恋彭城,久不赴任。于是尚书仆射李冲弹劾高佑徘徊怠慢,无事拖延朝廷之命,免官三年,以赎其罪。皇帝下诏免除高佑宗正卿之职,复其官光禄大夫。太和二十三年(499年),高佑去世。太常卿议定谥号为炀,孝文帝下诏说:“不遵上命曰‘灵’,可谥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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