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在百姓中进行变法,商鞅采取了“城门立木”
2022-03-27 11:33:44 商鞅 嬴驷

  商鞅先后在秦国实施了两次变法,分别是在孝公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下面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经过春秋三百年的争霸战争,诸侯国的数量大大减少,到了战国时期的矛盾更加尖锐,彼此再无信誉可言。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历经数百年的战火,过着有今天不知明天的日子,最大梦想就是平定的生活。

  商鞅接受秦孝公的任命,全权负责秦国的变法,他知道变法想要成功,就必须在平民百姓的生活中体现。

  假若推行的变法只涉及中上层建筑,效果就不会有多好,比如韩国的李悝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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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虽然看不起底层人物的智慧,却相信他们的力量,只有让平民百姓支持改革,变法才能有成效。

  可是,在礼崩乐坏的战国时期,诸侯们都没有信誉可言,比如秦王诱骗楚怀王入秦,更何况生活在底层的平民百姓。

  为了让变法顺利地在百姓中进行,商鞅必须要取信于民,于是就有了“城门立木”这场真人秀。

  商鞅在都城南门竖立一根长达三丈的木杆,公告秦国百姓,只要有人能把这根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便奖赏十镒黄金。

  《史记》有记载,“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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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时而言,十镒黄金是一笔不菲的财富,但是把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又是一件小事,两者明显划不上等号。

  因此,许多百姓并不相信,都站在城门外观望,想看看商鞅做这件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可依然没有人主动上前去搬木杆,于是商鞅把奖金提高到五十镒黄金。

  《史记》有记载,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作为史上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不仅对变法有钻研,对人性也有独特的见解,他知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果不其然,当奖金提高到五倍之后,人们开始交头接耳,都跃跃欲试。

  没过多久,有一人走出来,他扛着木杆就往北门走,结果顺利完成任务,而商鞅也遵守承诺,奖给了那人五十镒黄金。

  《史记》有记载,“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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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传开后立即在秦国引起了轰动,带来的结果就是,平民百姓都相信商鞅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通过城门立木这件事,商鞅树立了改革的信誉,他告诉秦国百姓,朝廷颁布的政令都有效。

  只要法令规定的奖罚,不论地位的高低,有功必赏有错必罚,惩罚太子的老师更是让百姓信服。

  从某种角度来说,城门立木是一场有预谋的作秀,其目的就是树立“商鞅变法”的信誉。

  这场“真人秀”之后,变法的时机已经成熟,上到王公贵族,下到平民百姓,无人再敢非议“变法”。

  一百年后,秦国消灭六国,统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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