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允许女性经商,背后真实情况如何?

  唐朝允许女性经商,背后真实情况如何?下面趣历史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唐代诗人卢仝在《寄赠含曦上人》一诗中云:

  “商贾女郎辈,不曾道生死。纵遇强礼拜,雅语不露齿。”

  这两句是描写唐朝女商人的艰难生存环境,在纷纭的社会背景下,她们“不道生死”,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为繁盛的唐朝做出自己的贡献。

  唐朝是中国古代最繁华的时代之一,作为唐朝的女商人,毫无疑问是那个时代的“职场女性”,但因为古代社会制度和特定的历史原因,唐朝的职场女性的生存并不容易。

  一、商人和女子

  先秦时期,《管子》把百姓分为士、农、工、商四类,曰“四民”,这种分类被后世所延续,对后世影响很大。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按照社会贡献来说,士、农、工、商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在以农耕为主的封建社会里,只有固定的土地和固定农民才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因此,在古代统治者眼中,那些脱离土地生产,长期流动商人是对统治者贡献最小的一类。在历史长河的发展中,商贾之人的地位逐渐被列为社会底层,甚至有些商人辛劳一生的目的不仅仅为了赚钱,还在筹划为子孙脱离“商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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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人类发展到父系氏族以来,女性因为身体和生理原因,其活动范围就远不及男性。西汉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独尊儒术”的思想被统治者采纳,从此,外面的社会就变为了男性的天下,女子唯有待在家里,相夫教子,纺织浆洗,遵从“三从四德”才能被社会认可。

  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女子的社会活动空间一次又一次被压缩,到了宋明时期,女性已经不能轻易抛头露面了。若是哪个女子为了生计而抛头露面,肯定会被周围人指指点点,或是被那些读书人批评道: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古代商人本就地位低下,古代女子活动空间也十分狭窄,若是某位女子成为了商人,整日抛头露面在外奔走,那她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然而,唐朝就存在这样一个女性群体,他们就是唐朝的女商人群体,笔者用狭义的观点来说,她们就是唐朝的“职业女性”。

  二、唐朝的女商人群体

  唐朝的商业非常繁华,长安城更是中世纪世界三大名城之一(另外两个是欧洲的 罗马和西亚的 君士坦丁堡),长安的东西两市更是天下商品汇聚之地,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之一。另外,除长安以外,洛阳、扬州、苏州等地也是商贾云集之地。

  繁华的商业,定然离不开商人。而这些商人中,也包括女性商人群体。唐朝女性商人主要活动在以下四大产业中:

  唐朝的商业集会之所都是酒肆、餐馆、茶馆林立之地,女性商人在餐饮服务业中广泛参与,她们主要经营餐、酒、茶、饼和一些小食,很多诗词和史料中都有记载。例如,《太平广记》记载:

  唐汴州西有板桥店,店娃三娘子者…… 寡居,年三十余,无男女,亦无亲属,有舍数间,以鬻餐为业。然而家甚富,多有驴畜。

  看来,这位三十多岁的三娘子是这个饭馆的老板,他的饭馆有几间房子。而且还说明了她的自身情况,寡居、没有儿女,也没有亲属。

  《太平广记》还记载一位洛阳的郭大娘“以当垆为业”。还有一位叫广陵茶姥的女子,她的茶在当时非常抢手,每天天亮开始售卖,曰:

  每旦,将一器茶卖于市,市人争买。

  唐朝大诗人李白在《前有一樽酒行二首》和《少年行二首》中写道:

  “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

  “落花踏尽何处游,笑入胡姬酒肆中。”

  描写的是一位酒肆的女子,只不过这位女子是一位胡人,但她也是唐朝职业女性的一份子。

  李白描写得虽然是胡人女子,可想而知,在那个时代,许多中原女子或许也是酒肆的从业者。

  由此可见,在餐饮服务业,有许多唐朝女性参与其中。唐朝虽然开放,但女子若想在商业中长期立足,背后自然有说不出的艰辛。

  唐朝的纺织业发展很快,这其中少不了唐朝女性的推动。如《太平广记》记载:

  广州何二娘,年约二十,与母同住,以织鞋子为业。

  这位广州的何二娘,是地地道道的手艺人,以织鞋子为生。

  以纫针为业。居室甚贫,与母同卧土榻,烟爨不动者,往往经于累日。

  这是记载长安城中有一对母女,居住在胜业坊北门,她们以缝补为生,平时生活较为贫困。

  在传统的观念中,女性应该在家中纺织,男性在外售卖。实际上,在唐朝,有很多女子参与到纺织品的销售中。

  例如,唐玄宗天宝年间,有一位叫张十五娘的女子,是从事卖衣服工作的。太平广记曰:

  有鬻衣之妇曰张十五娘者……

  因此可以说,在以唐朝为代表的手工业中,女性们不仅参与纺织,更参与售卖。

  在古代的很多行业中,冶金是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一种,一般人若想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非常不易。然而,在洛阳有一位叫高五娘的孀居者,却以冶金擅长。《太平广记》记载:

  洛阳高五娘者……恒居洛阳,以黄白自业,高氏能传其法。

  因为高五娘的冶炼技术高超,她很快发家致富。因此被同行忌妒,差点被同行诬告入狱。

  在那个时代,一个孀居女子,能够以勤劳的双手发家致富,并且超越同行,这是十分不易的。不得不佩服这位高五娘。

  除了上述三类,还有一类是从事小商品业的唐朝女性,他们大多靠经营日常用品、女性化妆品、果蔬等为生,如《太平广记》记载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靠卖胡粉为生:

  游市,见一女子美丽,卖胡粉。

  也有两位女子是以卖菜为生:

  卖菜家妪。

  鬻蔬以给朝夕。

  在《唐代墓志汇编》中,记载了一位叫杨氏的商业奇女子,非常会做生意:

  经营财产,会陶公之法,固得水旱无 惧,吉凶有资。

  综上所述,笔者列举了四个行业,这四个行业在封建社会颇具代表性,它们中都有唐朝职业女性的身影,可见唐朝女性在商业中的广泛参与。

  三、唐朝为何会有如此多的“职业女性”?

  既然唐朝职业女性如此之多,那到底是什么催生了她们的产生呢?这里可分为环境因素和个体因素,环境因素是指唐朝的政策以及特殊的文化,个体因素指这些女商人本身的不得已。

  唐朝的商业之所以会如此繁华,和唐朝统治者的包容心态有关。实际上,不管是汉人,还是胡人,只要符合唐朝的经商政策,都可以来唐朝进行贸易,并没有性别限制 。

  唐朝初年,唐朝对于商人的政策相对严格,《旧唐书》记载:

  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类,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受官秩, 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

  唐朝初年,对于“工商杂色之流”,朝廷不允许他们当官,甚至都不允许他们和士大夫们同坐而食。实际上,这样的规定并不稀奇,在唐朝之前,从西汉到魏晋南北朝,对待商人都比较严苛。

  但到了后期,唐朝对商人日渐包容,如《全唐文》记载:

  应属诸军诸使司等在村乡及坊市店铺经纪者, 宜与百姓一例差科,不得妄有影占。

  这里提到,商人(商)应该和百姓(农)享受一样的待遇。商人可以开商铺,官府不得强占。换句话说,就是允许商业个体户合法经营!

  这两则政策的变化,表现出唐朝统治者对于商业的逐步开放和重视,这就特别是允许商业个体的出现,给更多唐朝女子谋生提供了条件,再加上唐朝对女性的态度本就比其他朝代开放,所以促生了大量的“职业女性”。

  就唐朝女子个体来说,她们虽然允许出来做生意,但仍然要受到封建思想的禁锢,从两方面可以看出:

  第一,唐朝的职业女性大多年龄较大,大多是寡居,或母女独居,为了谋生,不得已而为之

  第二,他们所选择的行业大多是商业成本较低,营商场所较为固定的地方,这对女性来说相对安全。

  这两点,同时也说明,在唐朝,成为“职业女性”并不是唐朝女子们的梦想,而是一种生计,一种无奈之选。在她们成为“职业女性”的背后,肯定历经今人无法体会的辛酸。

  四、对唐朝“职业女性”的思考

  在封建社会,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大背景下,女子出来谋生并不容易,唐朝开放的社会风气和繁华的商业贸易为“职业女性”的存在提供了温床。

  反之,唐朝在几个颇具代表性的行业里出现了女性经营者,也能反衬唐朝社会空气的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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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是古代女性群体从事商业较为宽泛的时代,虽然这些由女子主导的商业活动并未形成较大规模,其经营范围也不能和当时男性群体相比,但 这些唐朝的职业女性为唐朝的经济、文化做出的特殊贡献意义重大,在这里,我们不得不向唐朝的这些“职业女性”表达敬佩之意。

  当今社会,“职业女性”的概念已经和唐朝不大相同。虽然社会在进步,但是, 当今的职业女性群体在追求人生理想、追求经济独立的同时,同样会受到家庭、社会等传统思想的干扰,职业女性并不容易。笔者呼吁社会对职业女性多一些关怀,多一些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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