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惜春身上有何秘密?她是什么身份?

  《红楼梦》中的惜春,尽管位列金陵十二钗第七位,是个笔墨不多的小姐,下面就一起来看看趣历史小编带来的文章。

  金陵十二钗正册中,惜春的分量并不重,一方面,黛玉、宝钗等女子过分优秀,实在让眼花缭乱的读者,一时记不起默默无闻的惜春;另一方面,惜春为人冷漠,不喜与人交际,导致惜春正文少之又少。

  可若是站在红楼探佚的角度,惜春身上的谜不比其他金钗少,其中最让研究者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就是:惜春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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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红楼梦》原著的记载,惜春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是贾珍的妹妹,贾蓉的姑姑,可除了这些官方介绍,惜春简直和宁国府没有任何交集。

  除了第七十四回“矢孤介杜绝宁国府”,惜春和嫂子尤氏言语争论,彼此主观上断了亲情联系,再无惜春和宁府的些许描写。

  第十一回“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贾敬寿辰,宁国府大办宴席,宴请荣府女眷,虽是亲生父亲的生日,惜春却没有出场;

  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宁国府贾珍散尽家财,也要为儿媳办一个体面的丧礼,纵然是自家侄媳去世,惜春还是没有露面;

  到了第六十三回,贾敬因误食丹药去世,宁国府阖府震惊,举办丧礼的全过程,惜春还是没有出现,她几乎成了一个影子,一个笼罩在宁国府上方的影子,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除了上述的不合理之处,惜春的年龄更是一个谜。父亲贾敬当年早早出家,如何会有惜春这么个年龄幼小的女儿?哥哥贾珍已是中年男人,侄子贾蓉更是早早娶妻,反观惜春,却始终是个“形容未全,年龄尚小”的小孩!

  将这些细节进行综合分析,并加以对《红楼梦》惜春文字的细致研究,不难发现,惜春也是曹雪芹大删大改的一个人物,惜春身上之所以有这么多谜,就是删改造成的问题。

  在《红楼梦》最初的原稿中,惜春并非出身宁国府,而是荣国府的孙女,这一点前人多有探究,比如张爱玲在《红楼梦魇》中就曾考证过惜春的身份,认为她大概率是贾政的女儿,有可能是周姨娘所生。

  解读至此,不免有读者难以相信这个结论,接下来我们就通过《红楼梦》原著文本的一些“疏漏”,来窥探原稿中惜春的真实身份。

  最明显的一处证据就是第五十五回,彼时李纨、探春、宝钗三人协理大观园,探春新官上任三把火,对亲舅舅赵国基的丧银发放,采取了秉公执法的态度,其后王熙凤听闻,便和平儿赞扬探春,期间凤姐说了这么一段话:

  凤姐儿道:“我正愁没个臂膀。虽有个宝玉,他又不是这里头的货,纵收伏了他,也不中用;大奶奶是个佛爷,也不中用,二姑娘更不中用,亦且不是这屋里的人;四姑娘小呢、兰小子更小;环儿更是个燎了毛的小冻猫子......倒只剩了三姑娘一个,心里、嘴里都也来的,又是咱家的人。”——第五十五回

  王熙凤这段话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她把惜春也计入了管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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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凤姐的计划中,贾宝玉、李纨、贾兰、贾环各有各的问题,都不能承担起管家的重任,其中也提到了二姑娘迎春,可王熙凤此处的描述很严谨,她说的是“二姑娘更不中用,亦且不是这屋里的人”!

  显然,王熙凤知道要管理贾政二房这边的家务,必须要是二房的人才行,迎春是大房贾赦的女儿。莫说迎春不中用,就算迎春能力强悍,她也没资格管理二房的家务,所以迎春被排除在外。

  可不管怎么说,上述王熙凤口中的贾宝玉、李纨、迎春、贾兰、贾环,五人都是荣国府的人,可后面王熙凤却莫名其妙插了一句“四姑娘小呢”,这就出现了问题。

  惜春是宁国府的小姐,既不是荣国府的人,更不是贾政二房的人,管家的人选怎么也轮不到她,王熙凤为何把她也算了进去?

  秉承孤证不证的原则,我们再来举《红楼梦》中的一个例子,仍是第五十五回,王熙凤和平儿商量家中未来几项大花费时,再次提到了家中的公子、小姐们,原著记:

  平儿道:“可不是这话!将来还有三四位姑娘,还有两三个小爷,一位老太太,这几件大事未完呢。”凤姐儿笑道:“我也虑到这里,倒也够了: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剩了三四个,满破着每人花上一万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两银子,不拘哪里省上一抿子,也就够了。”——第五十五回

  王熙凤、平儿在计算荣国府这边的婚嫁大事时,将公子、小姐们的情况说得很详细:迎春是大房的小姐,不关人家二房的事,所以不用计算,贾宝玉、林黛玉贾母相中的一对儿,黛玉又是父母双亡,贾母作为直接监护人,黛玉一切婚娶嫁妆的费用,贾母都会亲自负责;

  可计算到末尾时,王熙凤来了一句:剩了三四个,满破着每人花上一万银子!

  很明显,王熙凤说这句话的情境中,所谓的三四个也包含了后面的贾环,只不过贾环既是庶子,又不受长辈宠爱,所以凤姐觉得花个三千两银子就足够了。

  可如此这般,就出现了另一个问题:荣国府这边只剩下贾探春、贾兰,如果强行再加上贾环,那也是三个人,哪里来的三四个?

  显然,此处王熙凤再次把惜春也算了进去!张爱玲在《红楼梦魇》中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其观点与我不谋而合,张爱玲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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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政这一支男婚女嫁,除了宝玉有贾母出钱之外,凤姐歧视贾环,他娶亲只预备花三千两,此外“剩下三四个”,每人一万两。去掉贾环,只剩下探春、贾兰两人,至多只能说“两三个”,“三四个”显然是把惜春算了进去。两次把惜春视为贾政的女儿,可知惜春本来是贾政幼女,也许是周姨娘生的。今本惜春是贾珍之妹,是后改的。——《红楼梦魇》

  惜春在曹雪芹原稿中是否真的是周姨娘之女,尚且有待继续考证,但惜春身上确实存在疑点,她和荣国府太过亲近,和自家宁国府甚是疏远,这一点也通过一些具体情节展现出来。

  比如第四十回,贾母命惜春为大观园画一幅年画,自从定下这个任务后,贾母隔三差五催促惜春快点画;第五十回“芦雪广联诗”,贾母甚至亲自登门催促惜春,原著记:

  大家进入房中,贾母并不归坐,只问画在那里。惜春因笑回:“天气寒冷了,胶性皆凝涩不润,画了恐不好看,故此收起来。”贾母笑道:“我年下就要的。你别拖懒儿,快拿出来给我快画。”——第五十回

  贾母对惜春的命令很自然,没有任何顾忌,粗略统计之下,单是第五十回,贾母就催了三次,甚至还让惜春添上宝琴捧梅的景,惜春无可奈何,只能听命,众姊妹欢声笑语之际,她始终一个人思考如何作画。

  如果惜春是宁国府的小姐,跟贾母之间隔着一个府,贾母断然不会这般“逼迫”惜春。莫说是惜春,就算是迎春这个亲孙女,后被贾赦嫁给孙绍祖时,贾母也只是觉得:自有亲父主张,自己何必出头多事!因为荣国府大房、二房已经分家,贾母跟了二房贾政生活,自然不好再管人家大房的事。

  除此之外,还有一例可以证明惜春的身份,那便是第六十二回,彼时惜春屋子的一个媳妇,因为乱说闲言碎语,被林之孝家的告到了探春跟前,探春的最终决定竟然是直接撵出去,原著记:

  林之孝家的便指那媳妇道:“这是四姑娘屋里的小丫头彩儿的娘,现是园内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我听见了,问着她。她说的话,也不敢回姑娘,当撵出去才是。”......探春点点头,道:“既这么着,就撵出她去。等太太来了,再回明了,再定夺。”——第六十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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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惜春真的是宁国府的小姐,那么彩儿以及彩儿的娘,也都是宁国府的奴仆,就像惜春身边伺候的丫环入画,她也是宁国府的人。可面对这样的局面,林之孝家和探春居然当场拍板,决定把彩儿的娘撵出去,这无疑不符合常理。

  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入画的柜子里被搜出了赃物,可王熙凤碍于入画是宁国府的人,所以不敢擅自决定,最终还是让宁国府尤氏前来处理这件事,这样宁荣两边的面子都过得去。

  可具有丰富管家经验的林之孝家的,以及做事素来严谨的探春,居然都没考虑过宁国府的面子问题,是探春、林之孝家的犯糊涂,还是说惜春本就是荣国府的人,故而可以轻松撵走,无须考量其他因素?这个问题的答案,留给诸君自行思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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