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新语》卷十·节义的原文是什么?

  高祖命屈突仲通副太宗讨王世充,时通二子俱在充所。高祖谓通曰:“东征之事,今且相属,其如两子何?”通对曰:“臣以朽老,诚不足当重任,但自惟畴昔就执事,岂以两儿为念!两儿若死,自是其命,终不以私害公也。”高祖叹息曰:“徇义之夫,一至于此,可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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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纲,慷慨有志节,每以忠义自命。初名瑗,字子玉,读《后汉书》,慕张纲为人,因改名曰纲,字文纪。周齐王宪引为参军。及宪遇害,无敢收视,其扶抚柩号恸,躬自埋瘗,时人义之。仕隋太子洗马。太子勇之废也,隋文帝切责宫寮,以其不存辅导。纲对曰:“今日之事,乃陛下过,非太子罪也。太子才非常品,性本常人,得贤明之士辅之,足嗣皇业。奈何使弦歌鹰犬之徒,日在其侧。乃陛下训导之不足,岂太子罪耶!”文帝奇之,擢为尚书左丞。周齐王女孀居,纲以故吏,每加赡恤。及纲卒,宇文氏被发号哭,如丧其夫也。

  高祖入京城,隋代王府寮咸散,唯侍读姚思廉不离王侧。义师将入殿门,思廉谓之曰:“唐公举义,本匡王室,不宜无礼于王。”众伏其言,于是布列阶下。须臾,太宗至,闻其义,令其扶主至顺阳门,泣拜而去。众咸叹其贞,谓:“忠烈之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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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愍太子兵散遇害,宫窃莫敢近者。有永和县丞宁嘉勖,解衣裹太子首号哭。时人义之。宗楚客闻之大怒,收付制狱,贬平兴丞,因杀之。睿宗践祚,下诏曰:“宁嘉勖能重名节,事高栾、向,幽途已往,生气凛然。静言忠义,追存褒宠,可赠永和县令。”

  禄山之难,御史中丞卢奕留司东都。禄山反,未至间,奕遣家属入京,誓以守死。贼至,奕朝服持印坐腰事以见贼徒,谓曰:“为人臣,识忠与顺耳,使不为逆节,死无恨焉。”贼徒皆怆然改容,遂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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