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清朝选秀制度,秀女们是如何进入皇帝后宫的?

  清朝(1636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共传十二帝,统治者为爱新觉罗氏。从努尔哈赤建立后金起,总计296年。从皇太极改国号为清起,国祚276年。从清兵入关,建立全国性政权算起为268年。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大清会典》有载“选秀女,顺治年间定”。清朝初期,为了笼络蒙古王公,皇帝大多迎娶蒙古贵族之女,直到顺治年间才设立选秀制度,而为了保证皇室的血脉纯正,所有参选秀女必须是血统纯正的满族女子(嘉庆放宽到汉八旗和蒙八旗)。选秀制度自顺治年间设立,经康熙乾隆、嘉庆等朝多次修订,才逐渐形成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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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参选:每三年一次选秀,未经选秀不得嫁娶

  按照规定,除了皇后和后宫主位的姐妹之外,所有在旗女子都要经过选秀,凡在旗十四岁至十六岁女子全部登记造册,参加三年一次的选秀,如果本次因故没能参加,下次选秀也得补上。即便是因为残疾不具备选秀女的条件,也要经过各旗层层上报,最后由本旗都统呈报给户部,再上奏皇帝认可后,才能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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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满族八旗女子外,清朝后期蒙八旗、汉八旗女子也要参加选秀。嘉庆十一年(1806年),诏命汉军八旗自笔帖式、骁骑校以上的官员之女也要备选。嘉庆十八年(1813年),又命满洲蒙古自护军、领催以上的官员之女要备选。

  此外清朝规定,未经选秀者不允许自行嫁娶,一旦私相嫁聘,自都统、参领、佐领及本人父母族长,都要受到处罚。

  例如乾隆六年(1741年),闽浙总督德沛曾上书皇帝,希望让自己的儿子与两江总督马尔泰的女儿完婚,后来乾隆发现马尔泰的女儿并未参加选秀,于是马上让德沛回京当面予以斥责。

  清朝选秀主要由户部负责,到了选秀年份,先由户部行文八旗各都统衙门、直隶和各省驻防八旗及外任旗员,然后由八旗各级官员将应选女子的资料逐级上报至都统,再由户部汇总上奏皇帝,敲定选秀日期,然后户部再行文各旗告知选秀时间。

  为了不耽误选秀,应选女子通常会在本人父母或亲伯叔父母兄弟之妻的陪同下,按照族长、领催、骁骑校、佐领、参领等职务,逐级提前会合,经各旗派兵护送,由车驾一同送往京城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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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秀每日只挑选两旗,以人数多寡均配。原来选秀时,车队极为凌乱,为了改变这种情形,嘉庆年间以后,通常会在选秀前一日,先由该旗参领、领催先排车,先按所在旗将秀女分为两部分,每部分再按满、蒙、汉分为三处,每处再按年龄大小排序,年龄小者在前,年龄大者在后。

  三轮选秀:由皇帝或太后亲选,未选中者可归家嫁人

  车队排列完毕之后,先行交由内监引阅,只有经过太监挑选被记名的,才能参加后续选阅,这也算是第一次初选了。太监初选之后,被记名秀女的车队贯鱼衔尾而进,车树双灯,各有标识。车队通常在日夕(即傍晚)发车,夜分(即半夜)抵达神武门外,然后等候宫门开

  宫门开启后,秀女们依次下车,由内监引领入宫。选秀通常在御花园、体元殿或静怡轩进行。在内监引领下,秀女们行至这些地方的宫门外恭候,由户部司官负责管理。例如在御花园选秀的话,宫女们通常会在顺贞门外恭候。到了选秀之时,秀女们由太监按班引入,每班五六人,立而不跪。

  选秀由皇帝或太后亲自选阅,秀女们身上都带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书某官某人之女,某旗满州人(蒙古、汉军则书蒙古、汉军),年若干岁。如果有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这被称作留牌子;如果没有被看中,就撂牌子。凡是留牌子的秀女,还要再定期复选,复选而未留者,也称为撂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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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女们下车之后,车队由神武门夹道而出东华门,再由崇文门大街至直北街市,再绕入后门而至神武门,于此等候落选的秀女。秀女如果没有被选中,便由内监引领至此,然而后登车而出各归其家。

  集中分配:成为后妃极为困难,大部嫁入宗室之家

  清朝的选秀,可不仅仅是给皇帝挑选嫔妃的,而且还要用来给皇室子孙来赐婚或者给亲王郡王的儿子们来指婚。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便是嘉庆皇帝将秀女送给了乾隆,这便是乾隆后宫的晋贵人了。

  经过前面三轮选拔之后,晋级的秀女通常会有两种命运,其中大部分都被皇帝用来给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亲近的近支宗室来指婚了,只有那些确实被看中的,才会继续留在皇宫之内,成为后妃的候选人。

  一旦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手续则更为复杂,初次“引阅”之后,还要屡屡“复看”,有“记名”的,这是被选中留牌子的;有“上记名”的,这是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的。最后,还要经过“留宫住宿”进行考察,并最终在留宫住宿的秀女中选定数人作为后妃,其余的都撂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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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经过层层选拔后,被留到了宫中,这些秀女的命运还是个未知数,如果到了一定年龄(一般是25岁至30岁)仍然没有被皇帝所看中,才可以放出宫去。不过,凡是到了这一步,即便被淘汰回家,这些女子还是不能立即嫁人,而是必须过了记名期(一般为五年)才可以,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

  如若被皇帝看中,那么就要一直留在紫禁城中。如果幸运的被皇帝临幸,那么便会被封为答应、常在、贵人或嫔,以后再逐级晋封。如果被看中却未被临幸,则要更为凄惨,只能在宫中虚度年华了。

  除了以上八旗选秀之外,清朝还有一种选秀,那便是包衣选秀,应选者皆为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女子。包衣选秀通常由内务府主持,每年进行一次,不过这些被选中的秀女可就惨了很多,他们只能充当宫中的杂役做宫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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