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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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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知政事,中国古官职名。原是临时差遣名目,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十一月,以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始正式作为宰相官名。到宋代,设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此后参知政事则演变成一个常设官职,作为副宰相,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削弱相权,增大皇权。

参知政事

参知政事——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

王安石在变法前都做了些什么?是怎么让大家支持他的

  宋真宗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王安石出生于临川(今江西抚州临川),父亲王益,时任临川军判官。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大一些,便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他的文章,立论高深奇丽,又能旁征博引,始终有移风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宋仁宗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登杨寘榜(此次杨寘为进士第一名,故以杨寘命名此次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今安徽安庆)通判,他在任上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宋仁宗举荐,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予以拒绝;欧阳修举荐为谏官,王安石又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再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今江苏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宋代董煟所著《教荒活民书》,以封建国家从皇帝到各级官吏职责为根据,提出在救荒时各自应该完成的工作。他讲道:“赈济者,用义仓米施及老、幼、残疾、孤、贫等人。米不足,或散钱与之,即用库银籴豆、麦、菽、粟之类,亦可”。有学者认为董煟提出了系统的赈济学说理论,特别提出了对残疾人群体的救助,为后世的救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宋代还特别注重仓储在救灾救济中的作用。历代出现过的仓储形式在宋代几乎都曾设立过,如常平仓、社仓、义仓等,另外还有广惠仓、半储仓、平余仓则是宋代的创举。这些仓储形式对救济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下诏设置广惠仓,救济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

  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王安石调为度支判官,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宋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此后,朝廷多次以馆阁之职委任王安石,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以致朝廷屡次想对王安石委以重任,都担心其不愿出仕。后来,朝廷任命王安石与他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也辞谢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职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并据理力争,遂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因母亲病逝,王安石便辞官回江宁(今江苏南京)守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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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英宗继位后,屡次征召赴京任职,王安石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拒绝入朝。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从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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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官名,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

  参知政事,中国古官职名。原是临时差遣名目,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十一月,以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始正式作为宰相官名。到宋代,设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此后参知政事则演变成一个常设官职,作为副宰相,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削弱相权,增大皇权。

  参知政事,官名。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唐制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仆射之外他官任宰相职,给以“参知政事”等名义。宋代以参知政事为副宰相。简称“参政”。

  初置时,不知印,不升政事堂。开宝六年(973),始命知政事与宰相(同平章事)于都堂(政事堂)同议政事。至道元年(995),又命与宰相轮班知印。元丰改制,废参知政事之名。南渡后恢复。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辽、金承宋制。元中书省设参政,即参知政事的简称;在行中书省则于丞相、平章、左右丞下设参知政事。明初行省沿元制设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洪武九年(1377),废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以参政为布政使之副职。《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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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初并无参知政事一职。宋太祖代周自立,以范质为昭文相、王溥为史馆相、魏仁浦为集贤相,三相并设,而不设副宰相。上述三人皆后周旧臣,太祖对他们自然有防范心理。同年又以心腹赵普为枢密副使,二年后迁枢密使,朝廷大政实际上操纵在太祖和赵普等人手中。《涑水记闻》卷1载:“太祖初登极时,杜太后康宁,常与上议军国事,犹呼赵普为书记。尝抚劳之曰:‘赵书记且为尽心,吾儿未更事也。’太祖宠待赵韩王如左右手。”军国大事,大都是太祖与赵普等商议而定。宋代制度也大都是赵普创立,《容斋随笔》卷七称:“赵韩王佐艺祖,监方镇之势,削支郡以损其强,置转运、通判使掌钱谷以夺其富,参名京官知州事以分其党,禄诸大功臣于环卫而不付以兵,收天下骁锐于殿岩而不使外重。建法立制,审官用人,一切施为,至于今是赖。”这时候,中央机构的运作还不是一种正常态,宰相们并没有总文武之大政,只是起处理一般政务的辅助作用。换句话说,赵普等此时所发挥的则是类似宰相的作用,而范质等人所起的作用则类似副宰相。

  宰相制度的健全,是太祖开国四年之后的事情。乾德二年(964)正月,范质、王溥、魏仁浦三相并罢,完成了从后周到赵宋的宰相人选过渡期。同月,赵普拜相,“上视若左右手,事无大小,悉咨决焉。”(《宋史·赵普传》)一直到开宝六年(973)八月,太祖对赵普信任有加,中书只有赵普独相,这段时间持续将近十年。

  中书事务繁剧,北宋初期更面临着平定内乱、统一全国、抵御外族入侵等繁重的军政要务之处理。赵普以独相主持中书工作,分身乏术,当然难以应付头绪纷繁的军政事务。于是,太祖就试图为赵普设置副手,协助其处理日常政务。《长编》卷5载:

  (乾德二年四月)上欲为赵普置副而难其名称,召翰林学士承旨陶谷问曰:“下丞相一等者何官?”对曰:“唐有参知政务,参知政事。”乙丑,以枢密直学士、兵部侍郎薛居正、吕余庆并本官参知政事。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庭上事,殿廷别设砖位于宰相后,敕尾署衔降宰相数字,月俸杂给皆半之。盖上意未欲令居正等与普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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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壶清话》卷6载:

  太祖受禅,以赵韩王普有佐命巨勋,除右谏议大夫、枢密直学士。未几,范质罢相,以公为门下侍郎、平章事。既冠台府,参总庙权,参政吕余庆、薛居正虽副之,但奉行制书,备位而已,不宣制,不预奏事,不押班。每府候对长春殿庐卢,沃大小之务,尽决于公。

  设参知政事以为副宰相,是对唐人制度的一种承继。但是,宋人认为陶谷见识简陋,所言并不合古制,对唐人参知政事的职务也是一种误解,《宋会要·职官》1之69载:

  史臣钱若水等曰:按唐故事,裴叙为右仆射知政事、杜淹为御史大夫参议朝政、魏征为秘书监参预朝政、萧瑀为持(特)进参议政事、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刘幽求为中书舍人参知机务,然并宰相之任也。又,高宗欲用郭待举参知政事,既而谓崔知温曰:待举等历任尚浅,未可与卿等同名称。遂令于中书门下同承进止平章事。以此言之,平章事亚于参知政事矣。今谷不能远引汉御史大夫亚相故事为对,翻以参知政事为下丞相一等,谷失之矣。

  《石林燕语》卷3考辨说:

  唐参议朝政、参议政事、参知机务、参知政事,皆宰相之任也。参知政事,盖刘洎为相时名。唐初,宰相未有定名,因人而命,皆出于临时。其后高宗欲用郭待举为参知政事,以其资浅,故命于中书门下同受进止平章事。参知,非参佐也。盖宰相非一人,犹言共知尔,而平章乃参佐之名。本朝太祖始以赵中令独相,久欲拜薛文惠公等为之副而难其名,召学士陶谷问:“下丞相一等,有何官?”谷以“唐有参知政事”对,遂以命之。不知此名本自高于平章事,轻重失伦,后遂沿习莫能改云。

  所以,参知政事的名称虽然沿袭唐人,内容并不完全一样。唐人作为宰相的临时差遣名目繁多,宋人只是择其一作为副宰相的正式名称,遂成制度。

  参知政事的最初设立,完全是为了协助宰相赵普的工作,地位较低,不具有与宰相分庭抗礼的任何迹象,在赵普独相期间,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改变。《宋会要·职官》1之16言“参知政事,贰宰相,批大政,参庶务,以中书舍人以上至尚书为之。”《宋史》卷161《职官志》言:“参知政事,掌副宰相,毗大政,参庶务。”即参知政事是作为宰相的行政副手全面参与朝廷政务。换句话说,参知政事的最初设立,完全是为了强化相权,太祖不设多位宰相而设一相二参,其突出赵普相权的目的十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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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知政事的行政官员人数有多少?都分别是做什么的

  中国唐代初年宰相加衔。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但不轻易授人,常用其他官员另加官衔为宰相,参知政事就是加衔之一。唐中叶以后不再使用。宋初沿袭唐制,以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乾德二年(964)又设参知政事(简称参政)为副相。开宝六年(973),参知政事始得与宰相于政事堂同议政事,职权、礼遇接近于宰相。宰相出缺时,代行宰相职务。元丰改制废参知政事,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以代。建炎三年(1129)又改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废尚书左、右丞,直至宋亡。南宋参知政事常兼同知(或签书)枢密院事等,或由知枢密院事等兼(权)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和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以及枢密使、副使、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等,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

  随着宰相名称和宰辅机构的反复改变,参知政事的官称也有数次变化。神宗改制后,废参知政事,以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为副宰相,代其任。建炎三年(1129)复改门下、中书二侍郎为参知政事,省去尚书左、右丞。以后沿袭不变。

  与两宋宰相名称相比,参知政事的改称只有一次。即从元丰五年(1082)至建炎三年(1129)之间的改称,共47年。在两宋将近320年的历史中,是十分短暂的一瞬。与参知政事一样,他们仍然被简称为“执政”。

  参知政事协助宰相处理中枢事务有两种方式:一是几位参知政事并无具体分工,通盘协助宰相处理各方面政务;一是几位参知政事有了具体分工,各负责某一方面政务。前者称为“通治省事”,后者称为“分治省事”,以前者方式居多。庆历四年(1044)八月,仁宗听从参知政事范仲淹的建议,“命参知政事贾昌朝领天下农田,范仲淹领刑法,事有利害,其悉条上。”(《长编》卷151)这是最初的“分治省事”,然仅仅是对朝廷关心的个别政务做重点划分,并不是对所有的政务做一一划分。南宋时有过一次较全面的“分治省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5“参政分治省事”条载:

  元丰官制,尚书左右丞分治六曹。后以为皆执政官,乃令通省治事。绍兴四年,张魏公再入省府,上谕魏公曰:“朕于三四大臣,皆当分委。张浚可专治军旅,胡松年可专治战舰,如财用亦须委一大臣。”后魏公相,不果行。七年,魏公独相。三月,诏尚书省常程事权令参知政事分治。于是,张全真治吏、礼、兵房,陈去非治户、刑、工房。九月,魏公免,复诏三省事令参知政事权轮日当笔,更不分治常程事。埈除相如故。自是,参知政事复通治省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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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知政事最少设一员,最多设四员。如元丰改制后,以门下、中书二侍郎和尚书左右丞为副宰相,就是设四员的例子。通常则在二三员之间,南宋后期,三员成为定制。李心传《朝野杂记》乙集卷13“参知政事并除三员”条说:“参知政事,自乾德以来止除二员或一员而已。嘉泰三年,谢子肃初免相,许深甫为参知政事,既命陈勉之以枢长兼权,俄又除袁起岩,盖三员也。时朝廷未置相,故勉之以员外兼,此亦国朝所未有。嘉定初,又命雷季仲、娄彦发、楼大防,亦三员,遂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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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也曾担任过参知政事这个官吗?这个官权利大吗

  中国古代的官制在不同的时期有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宋代,官职名称更是奇葩,什么押司、提辖、都头都让人摸不着头脑。还有个叫做“参知政事”的职位,大家知道是什么官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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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

  参知政事开设于唐朝时期,唐太宗时的李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这个时候参知政事才被当作宰相的官名来使用。在唐宋时期,参知政事和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宋朝的时候直接划为副宰相,可见其职位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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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

  其实设置参知政事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削弱宰相的权力。宰相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手中权力极大很容易就威胁到皇权,所以唐朝时期设立此职位来分宰相的部分职权,这样宰相手中也就没有多大权力了(参知政事最多的时候设四个)。

  苏轼

  王安石最初只是个地方官,后来调到京城之后上书皇帝请求变法。皇帝虽然同意,但是王安石一个小小的官儿怎么能主持变法呢?最后决定升任他为参知政事,用副宰相的权力来操纵变法事宜。一个宰相,一般人也不敢得罪啊,所以最初变法还算顺利,只是后来反对者多了,王安石自己也只能辞官回家。

  官员

  话说王安石是幸运的,历代变法失败者几乎都没有好下场,像商鞅就遭受了极刑处死。宋代太祖规定不让杀士大夫,王安石虽然失势却并未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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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参知政事,官名。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唐制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仆射之外他官任宰相职,给以“参知政事”等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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