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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承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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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承秦制,指的是秦统一后,建立了一套以丞相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制。

汉承秦制

汉承秦制——汉代建立时继承秦王朝原有制度

汉承秦制后的巨大制度隐患:同姓为王和刺史制度

秦之后的王朝就是汉朝,两汉的政治经济制度是汉承秦制,有所损益。基本上跟秦朝一样。但也有变化和增减之处。

第一个是刺史制度。汉武帝时划天下为十三州,设立刺史,由皇帝选派亲担任,到地方监察郡守和王国。刺史是六百石的品秩,而郡守和王国丞相秩两千石。这就是皇帝高明的地方,小官管大官,内朝官管外朝官,让他们互相牵制。郡守和王国丞相比刺史品秩高,但刺史是皇上钦差,口含天宪,出纳王命。他们互相都能拿住对方,我掐住你脖子你拉住我腰带,谁也不敢造次。如果刺史的品秩高于郡守和王国丞相了,那就成了他们的上级,地方就没法牵制了。

这种办法,历代帝王经常使用,玩得炉火纯青。但到了东汉,朝廷没有认真领会老祖宗的苦心孤诣,给刺史增加了行政权和军权,刺史正式成为州的长官。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变成州郡县三级,刺史变成了郡守的上级,这就为汉末的军阀割据埋下了伏笔。郡有好几十个,郡守不具备割据的能力,州就十三个,地盘太大了,具备了同中央叫板的实力。

第二个是郡县制与封国制并存,儒家法家一起来。汉实行郡县制又兼有封国制,封国分王国、侯国。王国与割据无异,侯国受所在郡监督。刘邦建立了汉朝,他就总结,秦为什么亡?他想起淳于越的话来,他认为亡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搞分封。就是淳于越说的,无辅拂,何以救哉?所以我得搞分封,万一打起来,就有人挺我。

他搞分封是分封同姓王,得跟天子同姓,皇上的兄弟子侄叔伯,这些人可以封王。妹夫不行,舅舅不行,姨父也不行,因为是外姓。一笔写不出两个刘字来,所以刘邦的大哥刘肥分到山东做齐王,儿子刘长封淮南王。王国相当于一个郡那么大,实际上就跟割据没有区别,因为王国的军队是自己招募,官吏自己委任,甚至可以铸钱。那会儿的钱是铜钱没有防伪标志,只要开出矿来就能做。你们王国有矿山,你就做吧,结果可能比中央还有钱。所以刘邦临死的时候让大臣们斩白马盟誓(马就是很珍贵的,何况白马):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刘邦说,姓刘的才能有邦,不姓刘的敢封王建邦,大伙儿群殴他。异姓不王的传统从汉朝就确立了,基本上在中国古代,异姓封王的例子是很少的,很多都是追封。像岳飞封鄂王,死了60多年才封,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没有造反夺权的可能性。有个别的朝代,像唐、宋,异姓有封郡王的,但没封亲王的,王分郡亲,为了有个名义上的限制。功臣可以封侯,侯有三等,县侯、乡侯、亭侯。县侯享受一个县的衣食租税,但是你不能治民,也不能管军,你只有赋税。乡侯就低了,诸葛亮是武乡侯;亭侯就更低,像关羽汉寿亭侯,刘备早年宜城亭侯。

一般就是王侯这么两级搞分封,但还是对中央集权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因为天子姓刘,我姓张,我要取代天子做皇帝,这算造反。天下都不同意,我心里就要打鼓。现在天子姓刘,我也姓刘,论辈分我还是叔,我哥死了轮着我了,凭什么你小崽子干?天下人也无所谓,刘家打仗关你屁事儿,谁当皇上你还不都是在家炒土豆丝,你管这个?所以这些同姓王,实际上对后来的中央集权构成的威胁更大了。

刘邦活着的时候这事不显,死了就麻烦了,吴王刘濞论辈分就是汉景帝的叔叔,爆发了吴楚七国之乱。当然汉景帝仨月就平定了,你看着军队那么多,拿木头棒子的乌合之众,不如朝廷的正规军,一下给它灭了。但靠武力手段镇压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汉景帝的儿子汉武帝怎么解决的这个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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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微妙:汉承秦制为什么汉朝强盛而秦朝亡国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的时代。秦汉时期开创的一系列制度,为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沿袭。“汉承秦制,但有因革”是指汉代并非简单完全模仿秦制,而是在总体框架上继承了秦制,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对秦制作了从内容到形式的调整和变化。其实质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强化的表现,是两汉统治者在吸取前朝灭亡教训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皇权,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辖,加强对广大劳动人民剥削控制,强化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体现。具体表现为:

  一、承袭了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秦朝确立了皇权至高无上,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立法、司法、监察等各种权利都集中在皇帝一人手中,实行君主个人专制独裁。汉朝建立以后,继承了这一制度,但又在此基础上,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皇帝名号、礼仪、皇位世袭等制度。

  二、承袭了秦朝的监察制度。秦朝在中央设御史大夫,兼理国家的监察事务。汉朝的监察制度与秦朝一脉相承,但也有改革和发展。汉武帝时期,为加强中央集权,控制地方,把全国分13州,每州设刺史,负责监察。刺史级别不高,但巡查时代表中央,可以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刺史的设置,使皇权监控从中央波及到地方。

  三、承袭了秦朝的郡县制。秦统一以后,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度,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汉初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度,同时又兼有封国制。这种王国与郡县并存的体制被称为“郡国并行制”。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武帝时期,颁布“推恩令”,实行“附益之法”,最终解决了王国问题,加强了中央集权。

  四、承袭了秦朝的官吏选任制度。察举、征辟等选官制度在秦朝时就有,但秦时的官吏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其中察举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

  五、承袭了秦朝的赋税、徭役、兵制,形成了编户齐民制度。汉承秦制,在赋税方面表现尤为明显。凡秦朝已实行的税制,汉代均继续实行,其中有所变化和发展。主要表现新的税目的增加和旧税税率的增减。增加的新税目如更赋,增加的税率如人头税,但对田租却有所减少。

  秦朝首创大一统局面,而且创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然而由于秦的暴政,二世而亡,可谓昙花一现。汉承秦制,出现了封建社会少有的盛世局面,关键在于对秦朝制度的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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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承秦制为什么秦朝二世而亡 汉朝却可延续400年

  汉承秦制为什么秦二世而亡,汉却可延续400年?修改二者的本质区别在哪儿?为何国祚有如此大的不同?

  贾谊说“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又听人说秦国的灭亡不是因为战争而是因为和平,请问,秦朝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汉承秦制”这句话,主要是指汉朝继承了秦朝的政治架构,包括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郡县制)等等,但是这种继承只是精神层面的继承,在具体操作层面,是有很大改良,并且分阶段的。

  所以,“汉承秦制”这说法,就好比说“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是共和国”一样,听着好像是那么一回事,实际上谬之千里。

  试举例以说明:

  首先说法律——秦朝的法律是非常周密琐细苛严的,百姓动辄获咎。西汉继承了秦朝的律令,但是在执行方面上,跟秦朝就一个天一个地了。

  比如,刘邦初入关,跟百姓“约法三章”;惠帝、高后、文帝、景帝时代,为了修养生息,学黄老之术,行无为之治,网禁很宽;汉初的前几任皇帝,持续的废除秦朝的一些恶法,比如惠帝废挟书令、文帝废肉刑、景帝改革刑律等等。

  后来到了武帝时期,要打仗、要建宫殿、要求仙,钱不够用了,法网才重新繁密起来。

  再说郡县制——秦朝的郡县制从一开始就非常彻底的,但西汉的郡县制是逐步实现的,甚至在最后定型的时候,也不如秦朝的彻底。

  起初,刘邦刚得了天下,分疆裂土犒劳开国功臣,总数封了七个异姓王、一百四十三个列侯。汉初,这些王国、公国、侯国具有很强的独立性,特别是那七个诸侯王,集行政、经济、人事任免权于一手,又因为他们都是赫赫有名的战将,在军队中有很高威望,所以虎符之制其实也制约不了他们。这种不受中央政府制约的国中之国,对于郡县制是极大的反动,并不符合皇帝的利益。所以刘邦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逼反这些异姓王,一个一个将之剪除,最后自己也死于平定英布叛乱时的箭伤。

  到刘邦去世的时候,八个异姓王(燕王臧荼死后,由刘邦的发小卢绾为燕王)只剩长沙王吴芮还在其位,这也是因为长沙国离中原太远,经济又落后,对政局没多大影响的缘故。刘邦除掉异姓王之后,改封同姓宗室为王,并立下了“非刘氏不得王”的祖训。这些同姓王的权限比之前的异姓王已有很大缩小,像国相、中尉这些重要的人事岗位必须由中央政府任免,国相是诸侯国的最高行政长官,中尉是诸侯国的最高军事长官,所以行政权也间接地受中央政府的制约。但这依然是不彻底的,诸侯国税赋不用上交,在经济上依然有较强实力,特别汉文帝时放开民间铸钱的禁令,让境内有铜矿的吴王发了大财。有了钱,那些诸侯王就可以养门客、死士,招纳逃犯、无赖少年,具备造反的实力了。所以就七国之乱了。

  七国之乱后,诸侯王江河日下。行政权、人事权被彻底剥夺,之后税赋也要与中央分成。武帝时推行左官令,把官僚区分为汉朝廷的官与诸侯国的官,诸侯国的官无论待遇、俸禄、升迁,都要低人一等,这是旨在阻止人才流入诸侯国去;同时又不停地以这个那个的借口,剥夺了一大批人的爵位。王爵贬为侯爵,侯爵直接就撸为平民。其中最常见的一个借口是祭祀时的黄金成色不足或者酒不好;一系列动作之后,武帝祭出大杀器推恩令,把那些诸侯国拆成一盘散沙,再也无力反抗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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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承秦制”到底承袭了什么?汉究竟承袭了哪些秦制

  西汉建立后,承袭秦制,虽略有所改,但在汉武帝以前的中央行政体制,基本上没有突破秦代模式。故有“汉承秦制”之说。那么汉究竟承袭了哪些秦制呢,且听小编给您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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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权制度的承袭。秦朝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凡军国大事,全凭皇帝一人独裁,汉朝建立后,承袭秦制,未有所改。此外,西汉承袭了秦朝实行的以丞相为核心的中央官制。

  二、监察制度的承袭。秦朝的中央监察机关称御史大夫,其作为御史府的长官,本职是“典正法度”,“举劾非法”,不仅监察朝廷及皇室,同时还负责监,察百官公卿、主管公卿的奏章等。另外还掌管制诏和公卿奏章。汉代的监察制度是与秦朝一脉相承的,但也有改革和发展。刘邦建立汉朝的统治后,在秦朝官僚制度的基础上,在中央继续实行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中枢职官的三公制官僚体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袭秦制。

  三、官吏任免的承袭。秦和汉初官吏选任主要有察举与征辟。所谓察举,主要是中央与郡国长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皇帝推荐各种人才,如贤良方正、孝廉、茂才异等。征辟,又分征召与辟举。征召是对全国特别有名望的人才,由皇帝派专人去聘任;辟举也叫辟除,是由中央或郡国长官对所辖部门或地区内有名望的人加以聘任,辟为自己的幕僚属吏。

  四、民族关系的承袭。秦朝建立统一的多民族的郡县制国家。西汉时,中原和西域各族、西南少数民族的关系都得到加强。

  五、思想文化的承袭。秦朝采取法家思想,焚书坑儒;西汉则吸取法家、道家的合理成分,后又改造和发挥儒家学说,强调天人合一,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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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在汉武帝以前的中央行政体制,基本上没有突破秦代模式。故有“汉承秦制”之说。只是在汉武帝时,中央官制出现了内朝与外朝的划分,皇权也进一步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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