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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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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缓和社会矛盾,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的改革。从维持明王朝的长远统治出发,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当权人物认为,必须改革政治,寻求一条自救的道路,在这样的形势下,张居正改革得到了推行。明穆宗隆庆六年(1572),张居正得到大太监冯保的支持,取代了高拱,在明神宗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宰相)。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他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一些改革的反对派重新麋集,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他们攻击张居正改革“务为烦碎”,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是乱了“祖制”。他们下令撤销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

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改革——明朝恢复国力的最后一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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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  --  万历皇帝

张居正改革让明代兴盛多久?张居正为何要改革

  明穆宗隆庆六年(1572),张居正得到大太监冯保的支持,取代了高拱,在明神宗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宰相)。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他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一些改革的反对派重新麋集,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他们攻击张居正改革“务为烦碎”,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是乱了“祖制”。他们下令撤销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

  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缓和社会矛盾,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的改革。从维持明王朝的长远统治出发,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当权人物认为,必须改革政治,寻求一条自救的道路,在这样的形势下,张居正改革得到了推行。他陆续实施清通欠、省驿递、惩贪墨、汰冗官、省支出等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开始改革赋役制度,实行一条鞭法。改革虽然是地主阶级内部的改良运动,但对去除积弊、澄清吏治,抑制豪强,减轻农民痛苦,安定人民有一定好处。由于清丈土地和一条鞭法的实行,使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好转。便改革受到大地主势力顽强阻挠,张居正病卒后,除一条鞭法外,改革失败。

  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是徐阶的门生。在明穆宗在位的时候,张居正因为才能出众,得到明穆宗的任。穆宗死后,太子朱翊钧即位,就是明神宗万历皇帝。穆宗遗命张居正等三个大臣辅政。在明穆宗隆庆六年(1572年),张居正得到大太监冯保的支持,取代了高拱,在明神宗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宰相)。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他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改革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张居正死后,改革措施便遭到了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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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张居正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改革内容是什么

张居正改革的背景

明中期社会矛盾进一步发展,嘉靖中期以后政府财政长年亏空,变本加厉催征搜刮的结果,非但不能改变“匮乏之极”困境,反而愈发激化阶级矛盾,陷入“神运鬼输,亦难为谋”,濒于崩溃的深刻危机之中。倘不采取有效措施补救,“元末之事可为殷鉴”,除非“得磊落奇伟之士,大破常格,扫除廓清,不足以弭天下之患”。张居正改革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地主阶级改革派力图缓和矛盾变法自救的产物。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县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次年上《陈六事疏》,提出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六条改革方案,未被采纳。隆庆六年,穆宗病故,继位的神宗仅只10岁,内廷由慈圣皇太后主政,外廷由高拱为首辅。

不久张居正结纳宦官冯保,排斥高拱,当上了内阁首辅。张居正遂以首辅的身份“任法独断,操持一切”,毅然在全国范围发起一场力挽狂澜的变法革新运动。使明王朝的统治一度出现中兴的景象。

张居正改革的内容:

1、整顿吏治整顿吏治既是改革本身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关系到整个变法革新能否动并取得成功的前提。

张居正认为“致理之遣,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明确把“核吏治”当作“安民”、“治理”的前提。他一开始就围绕“尊主权、课吏职、赏罚、一号令”等方面,大刀阔斧进行整顿,以刷新振举“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从委徇,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曲迁就谓之善处”的颓风。惟有加强集权,重诏令,振纪纲,方能“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革新法令才能畅行无阻。

张居正强调治理天下须“悬法于众”,以法理政,坚持“刑赏予夺,秉持公道”,以振扬风纪,使天下信服。厉行整顿“严其约束”的结果,使得“九围之人,兢兢辑志;慢肆之吏,凛凛奉法”。提高行政效率、朝令夕行,也是整顿吏治的重要内容。为了建立有效的考核考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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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于万历元年(1573年)创设颁行考成法,考成法的精神是“立限考事”,“以事责人”。即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发文簿,分别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备注、交内阁查考。据其道途远近、事情缓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终注销。抚按稽迟者,部院举之;部院容隐欺蔽者,六科举之;六科不觉察,则阁臣举之。月有考,岁有稽”。“误者抵罪”使每件公事落到实处。

明初定制,六部和六科均绕过内阁直接向皇帝负责,张居正行考成法加强了内阁事权,由内阁通过六科、都察院控制六部,而各省抚按则听命于六部。最终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都由内阁控制,从而加强中央集权,使内阁成为变法的中枢。从内阁——六科——六部——察地方藩、臬等司及私按两官;再以两司察州、县官。层层督察,从而形成一个从内阁到地方官逐级督察的严密的考核考绩制度。为排除宦官干政,他还专门告诫冯保“裁抑其党,毋与六部事”,从组织机构上保证新法畅通。这种由三个机构互相监督定期审核各级官僚政绩施行赏罚的做法,有力地提高了办事功效。

张居正整顿吏治,务求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傅维麟《明书》所赞扬的,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所有官员,百事惟谨,使政风大变,由于行政效率提高,地方官皆按期定税,缓解了最吃紧的财政困难。张居正称:“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

2、(边防新政)整饬边疆“外示羁縻,内修守备”,是张居正推行边防新政的指导方针。

“内修守备”的重点是,加强北边防务,提高军事抗衡能力。为此相继起用在东南抗倭立大功的谭纶、戚继光、王祟古、方逢时、李成梁等著名边将,主持蓟镇、宣府、大同、山西和辽东边务。并在积极操练兵马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同时,大力加固增设城防,修筑明长城。

明长城不但在重点设防地段用砖石砌筑,内填泥土石块,十分坚固;而且形制结构也更趋完备合理。戚继光于蓟镇边垣创建1300余座空心敌台,“下发火炮,外击敌贼,贼矢不能及,敌骑不敢近”。为提高长城防御体系的整体实力,又于战略要地加修双城乃至多道城墙,增修辽东边墙,加强对侧翼、纵深和外围间隙地带的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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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改革的政治举措:提出了诸多新的法令

  张居正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张居正上疏请行在内政方面提出著名的考成法,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裁撤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整顿邮传和铨政。 最后明神宗批准了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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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奏书中有以下两条:

  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册,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

  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须登出一件,反之必须如实申报,否则以违罪处罚;六科亦可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最后内阁同样亦依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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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改革的军事举措:任用戚继光戍边平乱

  为了防御蒙古鞑靼入寇边关,张居正戚继光守蓟门,李成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000余座。

  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互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使北方暂免于战争破坏,农业生产有所发展。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又以俺达汗为中介,代表明朝与西藏黄教首领达赖三世(索南坚错)建立了通好和封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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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东地方,先后任殷正茂和凌云翼为两广军备提督,先后领兵剿灭了广东惠州府的蓝一清、赖元爵,潮州府的林道乾、林凤、诸良宝和琼州府的李茂等叛乱分子,岭表悉定。这对安定各地人民的生活和保障生产正常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张居正还在东南沿海地区分段设寨,修整兵船,严申海禁。在他当政的万历初年,基本上肃清了多年以来一直困扰明廷的“南倭北虏”的边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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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改革的经济举措:实行一条鞭法解决问题

  一条鞭法

  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他认为赋税的不均和欠额是土地隐没不实的结果,所以要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首要前提就是勘核各类土地,遂于万历八年十一月,下令清查全国土地。在清查土地的基础上,张居正在万历九年(1581)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这是自唐朝行“两税法”以来,我国赋税史上的又一次大改革。,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推动了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一条鞭法”,又称“条编法”,其主要内容有:统一役法,并部分地“摊丁入地”。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等项徭役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一律征银。一般民人不再亲自出力役,官府需要的力役,则拿钱雇人应差。向百姓征收的役银也不再像过去按照户、丁来出,而是按照丁数和地亩来出,即把丁役部分地摊到土地里征收,这就是所谓“摊丁入地”;田赋及其他土页方物一律征银;以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以减少各种弊病。

  一条鞭法的实行,在中国赋役制度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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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水利方面

  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推荐、起用先前总理河道都御史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并兼治运河。潘季驯在治河中贯串了“筑堤束沙,以水攻沙”的原则,很快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万历七年二月,河工告成,河、淮分流。计费不足50万两,为工部节省资金24万两。徐州、淮安之间800余里的长堤平等蜿蜒,河水安流其间。因而,“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黄河得到治理,漕船也可直达北京,“河上万艘得捷于灌输入大司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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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改革的结局:张居正死后所有新法被废止

  经过这次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使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国库积银达六七百万两之多,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足够支用十年。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使十分腐败的明朝政治有了转机。

  但是改革不免触动了相当数量的官僚、缙绅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很自然地遭遇到了保守派的强烈对抗。再者,历史积弊太深、太顽,已是积重难返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积劳成疾,迅即病死,反对派立即群起攻讦。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他们攻击张居正改革“务为烦碎”,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是乱了“祖制”。他们下令撤销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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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居正的长子张敬修被逼自杀,其他家属也惨遭迫害。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当然也遭到破坏,刚刚有一点转机的明朝政治又走了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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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到底该如何评价万历首辅张居正的改革?

  张居正的全面改革,旨在解决明朝两百余年发展中所积留下来的各种问题,以巩固明朝政权。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他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

  起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国家财政收入增加,边境安宁,万历初年明朝一度有了“中兴”的景象。虽然在张居正死后,一些改革措施便遭到了破坏,比如考成法,可是另一些改革措施比如“一条鞭法”,或多或少地被保持了下来,甚至延续到了清朝(清代“摊丁入亩”改革是“一条鞭法”改革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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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张居正为了保证改革的实施,不断打击异己。而且为了维护程朱理学的统治地位,甚至下令拆毁全国各地的书院,并且禁止王阳明“心学”的传播,导致明朝后期兴起的反对封建礼教,追求个性解放的思潮被打压,间接地推迟了封建制度在中国被推翻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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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张居正的全面改革,旨在解决明朝两百余年发展中所积留下来的各种问题,以巩固明朝政权。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他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起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国家财政收入增加,边境安宁,万历初年明朝一度有了“中兴”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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