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帝王陵墓中十二大陪葬宝物:盘点皇陵陪葬品
2014-05-02 12:31:11

  帝王陵墓内有千奇百怪的陪葬品,除了金银财宝之外,还有一些陪葬品也是价值连城。可能当初的墓葬主人没有想到随他入墓的物品有多大价值,但是对于后人来说,这是了解当时历史状况的重要依据。例如,殷墟出土的甲骨,是研究重要的商周历史的重要依据;例如,碑刻、字画、瓷器、陶器,这上面附录的文字,随时都可能透露出重要的息。前段时间河南安阳出土的“曹操墓”,其判断依据之一就是墓内石牌上面的“魏武王常用挌虎大戟”铭文(这一观点目前遭受质疑,本文对此不做评价)。当然还有一些陪葬品为我们所不齿,鲜明的例子就是用活人陪葬,这应该算最为昂贵的陪葬品。

  陪葬宝物一:甲骨

  由发掘甲骨而发现的殷墟

  甲骨就是中国古代占卜时所用的龟甲和兽骨。其中龟甲又被称为卜甲,多用龟的腹甲;兽骨又被称为卜骨,多用牛的肩胛骨,也有羊、猪、虎骨及人骨。因而,卜甲和卜骨,被合称为甲骨。

  中国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已出现了占卜用的甲或骨,至商代甲骨盛行,到周初或更晚仍有甲骨。商周时期的甲骨上还契刻有占卜的文字——甲骨文。甲骨作为陪葬宝物,主要是在商朝时期。在商代,宫廷里会有一位地位极高的占卜官,他平时会准备好甲、骨,每当商王要决定一项活动,或询问一件事情的时候,他就会拿出一片甲或骨,在其背面挖上槽或凿上几个洞;然后用燃烧的木枝去炙,炙到一定温度,甲或骨会“卜”的爆开一些裂缝。占卜官根据这些缝的深浅或走向来判断天意,并向国王报告。国王即据此决定一切行动。事后,占卜官还要把该事的结果刻在这片甲骨上。这便是甲文,又称甲骨卜辞,是我国已发现的最早的文献记录。

  甲骨本身非常珍贵,因为它能预知吉凶,乃至生死,而且甲骨通常与巫术结合,所以商王希望死后也能带上这些宝物,可以得到鬼神的保佑,另外也是希望自己在未知的死亡世界里能够得到安慰和寄托。

  甲骨文的发现纯属偶然。1899年,清王朝国子监祭酒、金石学家王懿荣从一味中药“龙骨”上面,发现了一种不认识的古代文字。经过研究得知,这种“龙骨”有的是龟甲,有的是牛肩胛骨。后来,人们把刻在甲骨上的文字叫做甲骨文。由于最先发现甲骨文的是王懿荣,因此,他也被誉为“甲骨文之父”。

  甲骨文被发现之后,引起了学术界的轰动。但是,古董商人为了垄断财源,对甲骨的来源秘而不宣,以后又谎称出自河南汤阴、卫辉等地。直到1908年,学者罗振玉才首先访知甲骨出土于河南安阳的小屯村一带。于是他派遣自己的亲属去安阳求购,又亲自前往安阳进行实地考察,先后共搜集到近二万片甲骨,并于1913年精选出两千多片编成《殷墟书契》(前编)出版,随后又编印了《殷墟书契菁华》(续编),为以后甲骨文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实际上,甲骨文的发现之地——安阳小屯村一带,为商之首都,共经历了八代十二王,历时273年。后人称这段历史为殷朝,因而此地也被称为殷都。殷都被西周废弃之后,便逐渐沦为废墟,后人称之为“殷墟”。

  殷墟占地面积约24平方千米,大致分为宫殿区、王陵区、一般墓葬区、手工业作坊区、平民居住区和奴隶居住区。城市的布局严谨而合理。同时,从其规模及出土文物来看,它不仅是当时全国,而且是东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千百年以后,商王大墓的陪葬品甲骨,随着气候的变迁与时间的推移,才逐渐出现在了农民耕种的地面上。当地农民发现这种骨头以后,便认为是古代龙的骨头。不仅如此,他们还发现这种骨头具有止血等作用,尤其是用这种骨头的粉末来治疗外伤和一些妇女病,疗效更为显著。因此,他们便将其收集起来卖到药店。在被王懿荣“发现”以前,千百年来,被吃掉的“龙骨”——甲骨文不知有多少。

  继罗振玉之后,又有许多著名的学者,对甲骨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考释和研究,遂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甲骨学。董作宾、罗振玉、王国维、郭沫若并称为“甲骨四堂”,被誉为甲骨学研究的一代宗师。

  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中,详细记载了商王朝的世系和历史。过去,史学界有许多人对这些记载将信将疑,直到甲骨文的发现,才终于将其看做信史。

  半个多世纪以来,殷墟出土的带字甲骨共约16万片之多,所用的单字也有4500多个。它是迄今为止,在中国所发现自成体系的一种最古老的文字,与埃及的“圣书文字”、中美洲的“玛雅文字”、苏美尔的“楔形文字”几乎同时。

  甲骨文的发现,对于研究商周时期的历史却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长眠于地下的王公贵族们,肯定不会相信,后人对于甲骨的兴趣,竟然远远大于同期出土的青铜器。

  陪葬宝物二:青铜器

  曾被炸成20块的四羊方尊

  青铜器,作为商周时期的又一大陪葬宝物,在当时的社会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商周时期的青铜器种类也颇多,著名的有司母戊鼎和四羊方尊。同时,在商王的墓葬中,陪葬有大量的青铜器。这些青铜器部分是用来祭祀祖先和鬼神,也有的是日常生活用品,比如酒器,等等。又如,在我国西南成都平原的三星堆,就发现了很多青铜器,这其中包括人面立人青铜器,以及造型奇特的青铜树等。此外,青铜器的制作还需要高超的合金技术,掌握好铅、铜、锡的比例,才能锻造出质量上乘的青铜器。所以,把青铜器作为陪葬品,一方面说明了墓主的地位和等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对鼎器文化的崇拜。

  四羊方尊是商朝晚期偏早的青铜器,属于祭祀用的礼器,也是中国现存商代青铜器中最大的方尊。

  四羊方尊,重34.5公斤,器身方形,方口,大沿,颈饰口沿外侈,每边边长为52.4厘米,其边长几乎接近器身58.3厘米的高度。此外,颈部高耸,四边上装饰有蕉叶纹、三角夔纹和兽面纹,尊的四角各塑一羊。其中,肩部四角是四个卷角羊头,羊头与羊颈伸出器外,羊身与羊腿则附着于尊腹部及圈足上。尊腹即为羊的前胸,羊腿则附于圈足上,承担着尊体的重量。羊的前胸及颈背部饰鳞纹,两侧饰有美丽的长冠凤纹,圈足上是夔纹。方尊肩饰高浮雕蛇身而有爪的龙纹,尊四面正中即两羊比邻处,各一双角龙首探出器表,从方尊每边右肩蜿蜒于前居的中间。全体饰有细雷纹。器四角和四面中心线合范处均设计成长棱脊,其作用是以此掩盖合范时可能产生的对合不正的纹饰。

  四羊方尊在地下沉睡了三千多年以后,在1938年4月,被湖南省宁乡县黄材镇龙泉村的村民姜景舒发现。由于四羊方尊有着不凡的外形和如黑漆般的色泽,让姜景舒以为挖到了“乌金”。于是,很快就有源源不断的人前来参观、抚摸。为了避免四羊方尊被络绎不绝的参观者损坏,姜景舒不得不请当地乡绅出面维持秩序。只是防不胜防,方尊一个羊头的细小的角尖还是被弄掉了,再也没找回来。

  同年5月,黄材镇的一位名为张万利的古董商以400块光洋购得四羊方尊。但是,这400块光洋到了姜景舒手里,实际只有248块——中间已经经过当地保长、甲长和乡绅的层层盘剥。

  张万利买进四羊方尊以后,很快便转手到了长沙,随即被当时的政府没收,交由湖南省银行收藏保管。1938年下半年,湖南省银行为躲避战乱,西迁到湖南西部的沅陵县。不久,四羊方尊就在日军的空袭中,碎成二十多块。

  195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的仓库中,找到四羊方尊的碎片。1954年5月,湖南文管会的文物修复专家张欣如修复了四羊方尊,1959年被中国历史博物馆(今国家博物馆的前身)调至北京。至此,关于四羊方尊的曲折经历算是告一段落。

  陪葬宝物三:兵器

  楚墓同时出土勾践剑和夫差矛

  古代处于冷兵器时代,所以铸造武器非常讲究。尤其是帝王将相,他们的佩剑都是宝剑,而这剑更多的是一种地位和身份的象征。此外,很多人也非常喜欢剑,所以打造出的刀剑往往是精品。他们将剑等兵器看做宝贝,死后也不舍得离开,所以很多宝刀、名剑都跟着主人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以延续他生前的荣耀。越王勾践剑和吴王夫差矛便是如此。

  举世闻名的越王勾践青铜剑,1965年12月在湖北省江陵望山1号墓的一座楚国贵族墓中出土。出土时,此剑装在黑色漆木剑鞘内,剑与鞘吻合较紧,剑身寒光闪闪,毫无锈蚀。宝剑全长为55.6厘米,剑身长46.6厘米,剑格宽5厘米,剑首外翻卷成圆箍形,内铸有间隔只有0.2毫米的11道同心圆。同时,剑身上还布满规则的黑色菱形暗格花纹,剑格正面镶有蓝色琉璃,背面镶有绿松石。除此之外,靠近剑格的地方还有两行鸟篆铭文,是为“越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字。

  越玉勾践剑虽然已深埋于地下两千三百多年了,但至今仍然光洁如新,寒气逼人,锋利无比,二十余层纸一划而破,因而享有“天下第一剑”的美誉。可见《战国策·赵策》所记“夫吴、越之剑肉试则断牛马,金试则截盘医”决非杜撰;《越绝书·宝剑篇》也曾记有名剑鉴赏家薛烛对剑的评论:

  手振拂扬,其华淬如芙蓉始出。观其瓤,烂如列星之行;观其光,浑浑如水溢于塘其断,岩岩如琐石;观其才,焕焕如冰释。……虽复倾城量金,珠玉竭好犹不能得一物。

  而《庄子·刻意篇》则云:吴越之剑“押而藏之,不敢用也,主之至也”,其声价之重自不待言。

  “越王勾践剑”如此珍奇,可与其相媲美的则是“吴王夫差矛”。夫差矛于1983年11月在湖北省江陵县马山的一座楚国贵族的墓葬中出土。此矛冶铸精良,保存完好,长达29.5厘米,器身遍饰菱形几何花纹,锋刃锐利,下部镌有两行错金铭文“吴王夫差,自乍(作)自甬(用)”八字。矛身两面脊上均有血槽,血槽后端各铸一兽头。

  越王勾践剑和吴王夫差矛被人们称誉为我国古代兵器中的“双璧”。而两者都出土在楚墓,这难道只是巧合吗?

  对此,有些考古学家和史学家认为这是礼赠和赏赐的缘故。由于吴越出宝剑,故在吴、越两国与其他国家的交往中,勾践剑与夫差矛作为贵重的礼物而送到了楚国。

  但是,另外有些学者认为是出于战争和掠夺的原因。在历史上,战争是古代文化传播的重要纽带,而吴戈越剑作为一种文化的象征或者战后的战利品,也随着战争来到当时的楚国。

  还有人认为,历史上楚越曾有姻亲,楚惠王之母系越王勾践之女,所以作为陪嫁,勾践剑留在了楚。当然也不排除有其他可能性,比如,通过民间而流失到楚国,毕竟当时国家的疆域是非常小的。

  历史早已远去,关于勾践剑和夫差矛的“相逢”,仍然有待于考古学家的进一步探索与考证。

  陪葬宝物四:水银

  秦始皇陵内山川湖海之谜

  众所周知,水银是一种化学元素,学术上的名称叫汞。它具有去除恶疮、治疗疥癣的药用价值,还具有去腐的功能。这是人们在墓葬之中随葬水银的一个原因。

  大规模使用水银的陵墓,当属秦始皇陵墓。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始皇陵墓内:

  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

  1981年12月,中国地质工作者首次运用汞量测量法对秦始皇陵地宫进行了测试。他们惊奇地发现,在秦始皇陵封土中心,有一个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的强汞异常区。这初步证实了《史记》中记载的真实性。

  2003年,中国考古队再次利用地球物理勘查技术,对秦始皇陵进行了无损勘查。经过周密分析,再次发现地宫里的水银正如司马迁描绘的那样:以百川、江河、大海为蓝本。保守估计至少有100吨水银!

  另外,还有一些专家分析,在陵墓中使用水银,目的不仅是为了营造恢弘的气象,更有保尸的意图,甚至可以利用硫化汞(水银)的有毒气体来防止盗墓贼的入侵。因而,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贵族墓冢里,以“水银为池”的情况,并不鲜见。但是,在地宫里用水银象征“百川、江河、大海”并“相机灌输”,却是始皇陵所独有的。

  但是,人们感兴趣的还不止这些。这至少100吨的水银是来自何方呢?

  对此,有些人认为,水银是来自巴郡一个叫“清”的寡妇。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中说,秦代的巴郡有个寡妇名叫“清”,数代垄断丹砂开采的生意,秦始皇曾为她修筑了一座豪华的纪念碑——怀清台,以表彰她的“贞节”。另外,《史记》又说:“江南”出丹砂。

  《华阳国志·巴志》也记载:“涪陵郡出茶叶、丹砂……”而魏晋时期的刘琳则引述《续汉志》对这项记载作了注释:“丹砂主要产于涪陵、丹兴(今黔江境)二县。”同时,魏晋时代的涪陵郡,就在秦朝巴郡的范围内,而先秦古籍《逸周书》更记载了西周时巴人向周成王“献丹”的史实。这个史实说的是,周武王攻克商王朝之后,于第二年便去世了,其子成王召开诸侯大会。此时,生活在三峡地区的濮人(被巴国征服的土著部落)就曾向周王室进贡过丹砂。

  由于丹砂原产于巴地,而巴郡又是距咸阳最近的一个丹砂产地,所以秦陵地宫的水银很可能是由巴郡寡妇清提供的。

  另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水银是来自于陕西南部的旬阳。按照地理位置来推想,秦始皇陵的水银来源应该不止一个渠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其中距离最近的一条线,便是来自于陕西南部的旬阳。

  旬阳是一座非同一般的城市。汉江和旬河正好在此交汇,此处便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太极图,所以旬阳县就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太极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既赋予了旬阳县神奇的自然景观,同时也赋予这块土地丰富的矿产资源,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汞锑矿产基地。在旬阳县公馆镇附近的矿山上,考古学家们找到了大量的古矿洞。这些矿洞,共有一百多个,最深的有几百米,最浅的也有十几米。从外观上看,这些矿洞是扁形的,人刚好能够爬进去。对于此现象,有专家认为,这是因为古时开采条件有限,是沿着矿脉打进去的,所以只能勉强进去一个人。另外,从矿洞外面所结的足有一寸厚的古锈,也可以判断出它的年代非常久远。老矿洞的存在,也证明了旬阳县开采汞矿的久远历史。同时,在旬阳县出土的文物又给人们提供了新的线索。

  在古代,水银的一个重要用途就是制造鎏金青铜器,而在此地出土的战国时期的文物无疑证明了。同时,这些文物也向我们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早在秦朝以前,旬阳就已经是一个重要的城镇了。战国时代,旬阳正处于秦、楚两国的交界地带,虽说位于山区,陆路交通十分不便,不过险要的地理形势、便利的水路运输又让这里成为秦、楚两国的必争之地。公元前221年,秦国灭掉楚国,终于占领了著名的旬阳,也占有了水银的蕴藏地。

  当然,秦始皇陵的山川湖海之谜还没有完全解开。毕竟在秦始皇地宫没有发掘之前,谁也不能确定秦始皇陵内是否真有水银做成的山川湖海。但是水银被广泛用于陵墓中,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陪葬宝物五:陶器

  栩栩如生的兵马俑如何烧制

  在远古时代,陶器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也是这一时期陪葬的必需品。

  中国最早的陶器资料,出现于新石器时代早期。后来,在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文化遗址,以及商、西周至秦汉的遗址发掘中,陆续出土了大量的陶器,依其种类可分为彩陶、墨陶、白陶、印纹陶、彩绘陶器等。

  从远古墓葬中发掘的大量陶器来看,其种类繁多,技艺精湛,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另外,在秦汉时期的墓葬中,还会经常发现陶俑的存在。这些陶俑形象逼真传神,大多是仿真人、真马制成的。

  在这当中,秦兵马俑坑便是典型的代表。它大约由八千件陶俑、陶马组成,形态各异,个性十足。从个体比例来看,这些陶俑基本符合人体结构的一般规律。可见,当时的工匠已经掌握了古人所总结的关于人体比例搭配的规律,比如“行七坐五盘三半”、“三拳一肘”、“头脚一样大”,等等。

  秦俑的烧制工艺精致、准确、科学。在烧制技艺方面,秦俑模塑结合,以塑为主。具体地说,就是俑的脚、腿部分,用堆塑法制成;躯干部分,用泥条盘筑法成型;衣服和铠甲,用贴、捏、刻等手法做成。其中,俑的头部制作是最为复杂的:第一,用粘贴的手段,将俑的头后部塑成;第二,用粘贴手段将耳朵、头发、发髻等部分贴刻而成;第三,运用刻的手段,将五官和胡须刻画出来。当然,这些仅仅是秦人在制作陶俑时的基础工艺。

  当分件制作完成以后,秦俑的组合就成了能否成型的关键。高大、厚重的秦俑,如果制成后站不稳,那怎么办?秦朝工匠们发明了脚踏板。脚踏板是秦俑组合的基础,它一可起到加固和稳定的作用;二可突出秦俑的整体美感。组合工艺的第二个手段,就是用泥钉将手和胳膊套合、固定起来。这一工艺必须在泥质未干的状态下完成,如果时间把握不好,很难将手和胳膊套合而成。

  泥俑制好后,经过一系列的打磨,就可以入窑烧制了。秦人制俑大多选用优质的细黄土,再加上少许的石英砂。这样烧出来的俑,不但泥质细腻,而且色泽纯正。秦朝工匠们在秦俑出窑之后,均以不同颜色涂之,而在着色程序上,一般是按先涂生漆,接着敷白,然后平涂彩绘的步骤进行。尽管现在已经看不到色彩的全部,但从目前已出土的陶俑身上所残留的色彩来看,两千年以前的秦俑在调色技术方面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假如没有人为的损坏,俑坑不是用木头做梁,防氧化技术再高超一点的话,那么我们看到的将是一个更加令人激动的场面——身穿迷彩服的威武之师,踏着整齐的步伐挺进古老的战场。

  陪葬宝物六:玉器

  金缕玉衣有何特别的功能

  先秦时期,玉器是权力、财富和身份的象征,只有权贵人物如族长、巫师等,才有资格佩戴各式的玉器。而这些人死后,往往把这些生前所佩戴的饰物带入坟墓。

  随葬的玉器也被称为玉冥器。真正意义上的玉冥器是出现在周至汉这一段历史时期。当时的人们相信,以玉器堵塞死者的各个窍穴,就能阻止真神出窍,防止元阳外泄,因此,这一时期的墓葬中出现了大量的玉窍塞、玉璧板,等等。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广州南越玉墓出土的大批玉冥器,这些玉器是专门为死者特制的,比如,玉冥器所用的玉块或玉琮往往多切一刀,以示与实用之物相区别。

  而自汉以后,厚葬之风渐渐收敛,故而专门用于殓葬的玉器也渐为少见,而大多的墓葬则以死者生前所用的实用器物陪葬了。

  通常,专用的玉冥器有各种玉窍塞,如口含的玉、蝉、玉耳塞、玉眼盖等。此外,还有死者手中所握之玉猪,背后及胸前所垫盖的玉璧板等。

  那么,玉冥器为何常常要被做成蝉、猪等动物的形状呢?古人认为,蝉是从地下爬出来的,只吃露水就可以引吭高歌。故而,蝉被认为可以重生,所以玉蝉一般含在嘴里。而猪则代表了农耕文化的金钱,而玉又价格不菲,所以古人经常用它来陪葬。

  在所有的出土玉器中,最为奢华的当属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所出土的金缕玉衣了。刘胜的金缕玉衣,全长1.88米,由2498片和1100克金丝编缀而成。玉片的大小和形状,根据人体各个部位设计而成,绝大多数呈长方形和方形,特殊部位则采用长条四边形、多边形、梯形和各种三角形。玉片一般长4.5厘米、宽3.5厘米、厚0.2~0.35厘米,表面磨光,四角有小孔,用以穿缀金丝。金丝则一般长4~5厘米、直径0.035~0.05厘米,含金量为96%。整个玉衣分头罩、上衣、裤筒、手套和鞋五大部分。各个部位周缘用织物或铁条锁边,加固成型。这是能考证出准确年代最早的(公元前113年),也是考古发现最完整的玉衣。当然,除了金缕玉衣,还有几件陪葬品:玉蝉、玉猪和9个门塞。

  此外,刘胜之妻窦绾墓中也出土了一套完整的金缕玉衣,系窦绾殓服,全长1.72米,由2160片玉片和700克金丝编缀而成。

  由于金缕玉衣象征着帝王贵族的身份,因此,有着非常严格的工艺要求。汉代还专门设立了从事玉衣制作的“东园”,技艺高超的工匠在这里对大量的玉片进行选料、钻孔、抛光等十多道工序的加工,并把玉片按照人体不同的部分设计成不同的大小和形状,再用金线相连。制作一件中等型号的玉衣所需的费用,相当于当时100户中等人家的家产总和。

  虽然当时的皇室贵族奢望自己的尸骨不坏,也迷信“玉能寒尸”,并且为了使尸体不朽,用昂贵的玉衣作殓服,还使用九窍器来塞其九窍,可谓费尽心机,但结果却适得其反。由于金缕玉衣价格昂贵,往往招来许多盗墓贼,以致“汉氏诸陵无不盗掘,乃至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其实,即使那些盗墓贼没有光临,当考古工作者打开那神秘的洞室时,企求“金身不败”的墓主人也早已化作了一捧泥土,所剩下的也就是一件精美绝伦的玉衣了。

  陪葬宝物七:神器

  博山炉有什么神奇的功能

  神器,是指古代用来通天以及与神沟通交流的器物,包含鼎、鼓、钟、剑、斧、壶、塔、琴,等等。在出土的所有神器中,以博山炉最为受人关注。

  博山炉又叫博山香炉、博山香薰、博山薰炉等名,是中国汉晋时期常见的焚香所用的器具。炉体呈豆形,上有盖,盖高而尖,镂空,呈山形,山形重叠,其间雕有飞禽走兽。炉下有底座,有的遍体饰云气花纹,有的鎏金或金银错。于炉内焚香时,轻烟飘出,在炉体四周缭绕,造成了山景朦胧、群兽浮动的自然效果,仿佛传说中的海上仙山“博山”(汉代盛传海上有蓬莱、博山、瀛洲三座仙山),因此,被统称为博山炉。关于博山炉的制作质料,初为铜质素面,后随工艺技术的发展,外表施以鎏金,或错金、银。

  实际上,博山确有其地,在蓬莱以西的山东,淄博市博山区境内。博山区全境尽山,几无平坦之地,“博山”即在该区东南。自古博山一带(古称颜神镇)是我国古代陶瓷、窑业的重要产地。博山炉之名即寓炉盖似群山之外观,又合产地之名。

  博山炉主要流行于汉代,而汉代人使用博山炉主要有三大作用:一是古人以博山炉为神器,用此烧香祈祷以达神明;二是古人席地而坐,燃香草可以洁室除湿,怡人心脾;三是达官贵人有熏衣染被的习惯,用从国外输入的蕙草熏香衣被,以显示华贵。

  之前,主要使用茅香,即将薰香草或蕙草放置在豆式香炉中直接点燃,虽然香气馥郁,但烟火气很大。到了汉武帝时,南海地区的龙脑香、苏合香传入中土,并将香料制成香球或香饼。在香球或香饼下置炭火,用炭火的高温将这些树脂类的香料徐徐燃起,香味浓厚,烟火气又小。与此相适应地,便出现了形态各异、巧夺天工的博山炉。

  当然,像博山炉这种奢侈品也只有那些帝王将相等贵族方能享受。随着奢靡之风愈演愈烈,帝王诸侯们又在香料之中添加催情之物,以满足自己的淫欲。因而博山炉又成为情欲的一种象征。这在古人的文学作品中可见一斑。

  南朝民歌《杨叛儿》:

  暂出白门前,杨柳可藏乌。欢作沉水香,侬作博山炉。

  这首描写的便是只有南朝民歌里才会出现的性爱的欢乐。而“沉水香”和“博山炉”,便是男女生殖器含蓄的比喻。

  李白也写有一首《杨叛儿》:

  君歌《杨叛儿》,妾劝新丰酒。何许最关人?乌啼白门柳。乌啼隐杨花,君醉留妾家。博山炉中沉香火,双烟一气凌紫霞。

  可见,就连豪放不羁的李白也须借着博山炉来描写性爱,可见博山炉的催情作用。

  现今发现的比较有名的博山炉,是西汉鎏金银竹节高柄铜薰炉和汉代中山靖王刘胜墓的错金博山炉。

  错金博山炉通体错金,炉盘饰错金流云纹,炉身的盘和座是分铸后用铁钉铆合的。盘上部及盖铸出高低起伏、峻峭的群山,山间则点缀以猎人和野兽,刻画出一幅生机盎然的狩猎画面。同时,圈足饰错金卷云纹,座把透雕成三龙跃出水面,龙首顶托龙盘,勾画出沟通天人的神山图景。

  据《两京杂记》记载:长安巧工丁缓善做博山炉,能够重叠雕刻奇禽怪兽以做香炉的表面装饰。博山炉工艺之繁,远远超过了后来所出现的五足或三足香炉。此外,北宋考古学者吕大临《考古图》也曾记载:

  香炉像海中博山,下盘贮汤使润气蒸香,以像海之四环。

  除了博山式香炉之外,魏晋南北朝时期还出现了青瓷或白瓷的敞口三足和五足炉。民间所用的带耳式瓷制香薰也常见于此一时期出土的文物之中。而且,炉耳颇具实用性,为的是便于提携挪动,其装饰作用与实用效果达到完美的结合。此外,附属于香炉的器物尚有香铲、香拨、香箸、香匣种种,都是添香和燃香时的用具。

  陪葬宝物八:仙丹

  亦真亦幻的“长生不老药”

  帝王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与传说中的玉皇大帝一样长生不老,与天齐寿。于是专供皇帝服食的仙丹就出现了。仙丹真的可以使人长生不老吗?仙丹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前一个问题早已被历史所证实,纯属无稽之谈。而后者,至今仍然是个谜。尽管有专家称破译了“仙丹”的成分,但并无实物或考古发现可以证明。但不管怎么样,历史上的确有很多皇帝迷恋仙丹、追求长生不老的故事记载。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

  既已,齐人徐市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市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

  此外,《资治通鉴·晋纪》也记载:

  帝信方士言,断谷饵药以求长生。

  这里所指的是晋哀帝司马丕。而《资治通鉴·唐纪》上说:

  上服金丹,多躁怒,左右宦官往往获罪,有死者,人人自危。

  此处是指唐宪宗李纯。又载:

  初,柳泌等既诛,方士稍复,因左右以进,上饵其金石之药。

  不同的是,这里说的是唐穆宗李恒。而“上饵方士金丹,性加躁急,喜怒不常”、“上自秋冬以来,觉有疾,而道士以为换骨”,则指的是唐武宗李炎,其服食的金丹(仙丹),即为道士所炼。

  另外,《资治通鉴·唐纪》还记载了唐宣宗李忱的故事:

  时上饵方士药,已觉躁渴,而外人未知,疑忌方深,闻之,俯首不复言。

  不仅如此,《明史·世宗本纪》还记载了:

  八月丁丑,太仆卿杨最谏服丹药,予杖死。

  也就是说,大臣杨最劝谏明世宗朱厚熜不要服食丹药,遭杖刑而死。

  历代的皇帝服丹目的,正如桓宽在《盐铁论》中所说的:

  仙人食金饮珠,然后寿与天地相保。

  在《神农本草经》中,被列为上品可炼成仙丹的物质有:玉泉、丹砂、水银等。

  关于丹药的成分,经研究分析主要是丹砂。丹砂在我国药用的历史非常悠久。在《神农本草经》里,将它列为上品中的第一位,认为它可治百病、养精神、安魂魄,久服还能使人通神明、不衰老。关于这些,东晋炼丹家、医药学家葛洪在他的著作《抱朴子》中也有记载:

  仙药之上者丹砂,次则黄金,次则白银……

  其实,这些炼丹物质在今人看来,不过是一些普通的药用物品,有的甚至还含有剧毒,但古代的方士却将之当成秘方,炼制给帝王们服食。这种行为带有很大的欺骗性,是欺君之罪,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吃仙丹长寿,是皇帝自欺欺人,即使最后因为中毒而一命呜呼也怨不得别人。

  实际上,中国的炼丹之风自秦汉开始愈演愈烈,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更加盛行。因为士大夫阶层信奉道教,沉迷于修道成仙,他们认为丹砂在炼制过程中,颜色、形态都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和人的生老病死有联系的,因此,企图从丹砂一类的矿物中炼制出仙丹来,以求长生不老、升天成仙。葛洪在《抱朴子》中,就多方论证了神仙不死之道,主张以黄金和丹砂炼丹,以服食成仙。但这种方法完全没有科学性,反倒是因为丹药的毒性而丧命者不乏其人。

  陪葬宝物九:石器

  茂陵陪葬石刻隐含的秘密

  石头值几个钱呢?用它作为陪葬品不丢人吗?但是,陪葬的石器不单单是石头,实际上还是一种精致的艺术。此外,一些陪葬品中的石器用料考究,有的是上好的花石、大理石、汉白玉石、昆仑玉石、蓝田玉石,所以宝贵程度相当高。在随葬的石刻艺术品当中,唐太宗昭陵六骏的石刻就是非常珍贵的陪葬宝物。当然,石器不仅会陪葬在墓主人的墓穴中,更多的还会在墓葬的外面,作为死者的陪护。在这里我们介绍一下汉武帝茂陵的石刻秘密。

  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汉武帝死于长安五祚宫,入殡未央宫前殿。史载,梓棺内武帝口含蝉玉、身着金缕玉匣,“匣上皆镂以蛟龙鸾凤龟麟之象,世谓之蛟龙玉匣”。有诗说:“武帝遗寝峙荒墟,名将佳人左右扶”,而人们现在在茂陵发现了13座陪葬墓,除武帝宠爱的李夫人墓在茂陵西北外,其余陪葬墓均在茂陵以东。文献记载,陪葬茂陵的有公孙弘、上官安、上官、敬夫人、李延年等,其中能确定名位的有:卫青墓、霍去病墓、金日磾墓和霍光墓。

  而在这当中,石刻最多的茂陵陪葬墓便是霍去病墓。当时,霍去病去世以后,武帝为纪念他的赫赫战功,特在茂陵旁修建了一座象征祁连山的墓冢,境界逼真,墓上还有各种巨型石刻群,手法简练,气势浑厚,达到了形神兼备的艺术化境,是我国最早、最大、最完整的大型石刻群,在国际上享有极高的声誉,素为中外艺术大师所瞻仰。想当年,鲁迅曾到茂陵参观过,并留下了“唯汉人石刻气魄深沉雄大”的高度评价;而新中国成立以后,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的郭沫若,在视察茂陵时曾强调指出:“霍去病墓石刻是国粹。”

  现在,他的冢前还留有清乾隆年间陕西巡抚毕沅所立的“霍去病墓”石碑一通。此外,他的封土上还堆放着巨石,墓前陈列着石人、石马、石虎、石象、石牛、石鱼等14件。其中“马踏匈奴”石雕高1.68米,长1.90米,历来被公认为霍去病墓石刻中的主体雕刻,是一件有代表性的纪念碑式的杰作。它以写实与浪漫相结合的手法,使用一人一马对比的形式,构成了一个高下悬殊的抗衡场面,揭示出了正义力量不可摧毁的主题。在此基础上,雕刻家把马的形象刻画得坚实有力、姿态威武、气宇轩昂,似乎象征着当时汉军实力的强大,具有凛然难犯的庄重气派。从画面上看,马腹下的匈奴人,仰卧地上,左手握弓,右手持箭,双腿蜷曲,作狼狈挣扎状,蓬松零乱的须发,更显得惊慌失措,声嘶力竭,带着既不甘心就缚,又无可奈何的表情。这显然是用以歌颂霍去病将军的业绩,以昭示出来犯者的下场。其表现技法是运用圆雕、浮雕以及线刻的综合方式,使作品显得更为朴实、浑厚,题材处理得也相当大胆而且巧妙,有丰富的表现力和高度的概括性。

  总之,霍去病墓前的这组大型石雕作品,是我国目前所发现的时间最早、最完整的大型陵墓石刻艺术珍品。它们都是用巨石,按其自然形状顺势雕琢而成的。其刀法含蓄有力,刻工流畅,线条清晰,寓意深刻。有的注意形式,有的突出表象,有形有态,生动活泼,是难得的西汉石雕珍品。

  陪葬宝物十:字画

  《兰亭序》是否被陪葬进了昭陵

  在历史上,字画也是非常重要的陪葬宝物。由于我国古代书法艺术辉煌灿烂,书法家们曾留下了大量的宝贵佳作,因而收藏书法也是古代上至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下至平民百姓、下里巴人的普遍爱好。有些收藏者由于爱好书法,所以希望死后这些作品也能够长伴自己左右。因而,把书法作品作为陪葬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在这当中,最有名的便是号称天下第一行书的王羲之的《兰亭序》。据说它陪葬在了唐太宗的昭陵之中。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其尚有颇多曲折。

  唐人记兰亭之事有两种版本。

  《隋唐嘉话》记《兰亭》帖留传经过:

  王右军《兰亭序》,梁乱,出在外。陈天嘉中为僧众所得……果师死后,弟子僧辩才得之。太宗为秦王后,见拓本惊喜,乃贵价市大王书,《兰亭》终不至焉。及知在辩才处,使萧翼(一说欧阳询)就越州求得之,武德四年入秦府。贞观十年,乃拓十本以赐近臣。帝崩,中书令褚遂良奏:“《兰亭》,先帝所重,不可留。”遂秘于昭陵。

  但是,北宋李昉主编的《太平广记》所收何延之《兰亭记》的记载却大有不同。何文称,王羲之自重《兰亭》,“留付子孙,传掌至七代孙智永”。智永“年近百岁乃终,其遗书付弟子辩才。”至贞观中,太宗锐意学二王书,仿摹真迹备尽,唯《兰亭》未获。后访知在辩才处,三次召见,辩才诡称经乱散失不知所在。房玄龄荐监察御史萧翼以智取之。萧翼隐匿身份,与辩才诗酒书文交往,得其悬于屋梁之《兰亭》真迹,乃乘隙私取此帖长安复命。太宗命拓数本赐太子诸王近臣,临终,语李治:“吾欲从汝求一物,汝诚孝也,岂能违吾心也?汝意如何?”于是,《兰亭》真迹便葬入了昭陵。何延之自云,以上故事系闻辩才弟子元素于永兴寺智永禅师故房亲口述说。

  两个版本的故事情节虽异,但是《兰亭》真迹埋入昭陵的说法,却无二致。不过,此事的论断并非铁板一块,其后又有余波出现。据《新五代史·温韬传》,后梁耀州节度使温韬曾盗昭陵:

  韬从埏道下,见宫室制度,宏丽不异人间,中为正寝,东西厢列石床,床上石函中为铁匣,悉藏前世图书,钟王笔迹,纸墨如新,韬悉取之,遂传人间。

  依此记载,则《兰亭》真迹经“盗陵贼”温韬之手又复见天日了。然而,此后《兰亭》真迹的消息便杳如黄鹤,其下落如何,更是成为谜中之谜了。

  另外还有人认为,王羲之的《兰亭序》可能是陪葬在唐高宗和女皇武则天的乾陵,但由于乾陵尚未发掘,所以一直无法得到证明。

  陪葬宝物十一:瓷器

  唐三彩碎片竟然装了11筐

  瓷器作为陪葬宝物,可谓历史悠久,而且也是陪葬的必陪物品。著名的瓷器有唐朝的唐三彩、越窑的青瓷、邢窑的白瓷;宋朝时候有著名的哥窑的冰裂纹瓷器;明朝有景德镇的青花瓷。其中,唐三彩更是享誉世界,然而它们却遭到盗墓贼的严重破坏。

  作为有名的瓷器,唐三彩是一种盛行于唐代的陶器,以黄、白、绿为基本釉色,后来人们习惯地把这类陶器称为“唐三彩”。实际上,唐三彩的生产至唐代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了,它吸取了中国国画、雕塑等工艺美术的特点,采用堆贴、刻画等形式的装饰图案,线条粗犷有力,以造型生动逼真、色泽艳丽和富有生活气息而著称。

  1905~1909年,陇海铁路修筑期间,洛阳北邙山一带因工程而毁坏一大批唐代墓葬,发现为数众多的唐三彩随葬品。常见的出土唐三彩陶器有三彩马、骆驼、仕女、乐伎俑、枕头等。尤其是三彩骆驼,背载丝绸或驮着乐队,仰首嘶鸣,那赤髯碧眼的骆俑,身穿窄袖衫,头戴翻檐帽,再现了中亚胡人的生活形象,使人联想起当年骆驼叮当漫步在“丝绸之路”上的生动情景。

  另外,1997年3月,西安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买卖“唐三彩”的案件,起获11竹筐,近400公斤的三彩瓷片。这11竹筐数以千计的三彩瓷片,均为质量很高的白胎黏瓷,成分纯正无瑕,而且凝结力、耐损力极强。于是,专家们就外部彩釉作了初步的甄别鉴定,认为其颜色调配绝非一般民间艺工所能操作,系唐代皇室的专门御工御窑、能工巧匠手下之品,其色泽、其匀度、耐蚀耐损的程度,都充分显示了唐代高超的技艺水平。

  那么,这些代表唐代最高陶瓷工艺水平的三彩物件,到底是出自哪一座帝王皇室的陵墓呢?根据盗墓者的交代,他们所挖的古墓处于宫里乡的8号古墓附近。

  陪葬宝物十二:金银器

  定陵中出土的560件金银器

  黄金、白银是普遍的陪葬宝物。在帝王将相富裕大家的坟墓里大多陪葬有金器。因而,金器历来是引人注目的焦点,也是引发盗墓贼盗墓的最主要动机。

  我国的金银器制品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艺术传统。一些考古资料已经证明,我国使用金银器的时间始自三千多年前的商代。在我国河南、河北、北京、山西等地的商代墓葬中,均有金银器出土。其中,在安阳殷墟就发现过眼部贴金的虎形饰及金片、金叶、金箔等饰件。这表明,商代的工匠已经能够灵活地运用黄金延展性能好的特性了。

  我国发现最早的金器是在甘肃玉门夏代古墓中出土的金耳环。到了商代,金器已经得到了上层社会的广泛使用,但商代金器以装饰物为主,器物类则相对较少。

  白银出现晚于黄金。春秋时期的银错铜兵器,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使用银器的实例。到了隋唐时代,金银器的制作和应用达到历史的巅峰。当时,除了饰物外,还生产餐具、茶具、佛教法器等生活器物,且品种大为增加。两宋时期,不仅上层社会使用金银器,连酒馆食肆的饰品及饮食器皿也都使用金银器。宋代金银器无论在造型上,还是纹饰上,都脱离了唐代的富丽之风,变得素雅和富有生活气息。明代的金银器,造型庄重,装饰华丽,雕镂精细,而明定陵出土的金冠、金盆等就是其中的代表作。

  然而,虽然在考古发掘中不断会有金银器的出现,但是谁也想象不出,在一座墓葬中出现560件金银器是什么样子。1958年7月,定陵地宫经过两年零两个月的挖掘和清理,共出土了各类丝织品和衣物、金银器、瓷器和琉璃器、玉石器、漆木器、首饰、冠带和佩饰、梳妆用具、木俑、武器和仪仗以及谥册、谥宝和圹志等器物2846件(不包括钱币和纽扣)。其中,光金银器就有560件。在一座墓葬中挖掘出如此众多造型别致、设计科学、工艺精湛、选料上乘的金银器,只能是皇家陵墓所独有了。

  定陵所出土的560件金银器,其中金器289件,最令人惊叹的是朱翊钧的金冠和皇后的凤冠。金冠用极细的金丝编成,冠上部镶嵌了两条金龙戏珠。而皇后在举行庆典时所戴的凤冠则共有4顶,形状都差不多,每顶上都镶有珍珠500多颗,宝石100多块。另外,还有皇帝的龙袍,上绣12条形态各异的团龙;绣有各种花草及百子图的皇后百子衣。

  除此之外,还有酒注2件、爵4件、执壶5件、壶瓶2件、匙箸瓶1件、提梁罐1件、带柄罐2件、盆9件、盒10件、漱盂7件、唾壶4件、盘1件、镶花梨木金碗4件、杯5件、盏1件、香薰2件、肥皂盒1件、匙2件、箸2件、枕顶2件、金锭103件、金饼1件以及“吉祥如意钱”17件和“消灾延寿”金钱100件等25类。银器271件,计有尊1件、把壶1件、提梁罐1件、盘3件、漱盂1件、盆1件、碗1件、勺1件、肥皂盒1件、器盖2件、银锭63件、银饼1件和鎏金银钱192件等13类。除金锭103枚、消灾延寿钱100枚、吉祥如意钱17枚和银锭65枚、鎏金银钱192枚、银饼1枚外,其他82件金银器具大部分是宫廷的日用品,分别出自帝后棺内尸体上下两侧,少数放在了随葬器物箱内。有些器底有许多划痕,这表明有的器具是皇帝和皇后生前所使用过的生活用具。

  陪葬宝物篇外:活人

  盗墓史上最贵重、最特殊的陪葬品

  殉葬又称为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冥福。以活人陪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陪葬者,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的。龙山文化时期(约五千年以前),就出现过人殉,而商朝的男女贵族墓葬中就开始有大量的人殉,但还没有出现夫妻合葬、妻妇殉夫的现象。

  考古工作者从已经发掘的古墓中发现,殷墟侯家庄商王大墓中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商王妃妇好墓里有16人殉葬,曾侯乙墓有21具殉葬者的尸骸,全部都为年轻女子。后来,周朝那个“烽火戏诸侯”丢了江山的周幽王,他的墓中也有百余具尸体,其中只有一具是男性,其余全为女性,都是他的姬妾美人,应该说都是从死殉葬的后妃宫女。

  战国时期,史籍关于人殉的记载很多。秦武公死时,“初以人殉死,从者66人”。秦穆公死后“从死者77人”,其中有三位良臣跟着殉葬。吴王阖闾引诱百姓为其女儿殉葬的手段,更加残酷血腥,令人发指。《吴越春秋》记载,阖闾的女儿因对老爹有怨气而自杀,阖闾非常悲痛,在阊门外为女儿大造坟墓,“凿地为池,积土为山”,又制作雕刻精美的石椁,并用金鼎、银樽、珠玉等珍宝作为随葬品。到了为女儿送葬那一天,阖闾令人一路舞着白鹤,以吸引成千上万的百姓跟随观看。到了墓地,阖闾“使男女与鹤俱入门,因塞之”,也就是下令将跟随观看的男女全部赶进了地宫,然后塞上墓门。于是,这些观鹤的百姓就这样被埋进了坟墓,成了阖闾之女的殉葬者。而阖闾的这一做法,比后来的始皇帝嬴政还要残暴得多。

  君王以活人殉葬,王公贵族富豪,乃至太后之类的女强人均争相效仿。于是以活人殉葬之风盛行一时。

  不过,自汉代以后,绝大多数皇帝不再杀生殉死。常有皇帝死前留下遗诏,令放无子的妃嫔宫女出宫。虽然偶有帝王以活人殉葬,但均不及阖闾残暴刻毒。直到明朝,人殉的风气又死灰复燃,甚至成为了一种制度。

  明太祖死后,共陪葬及殉葬40个嫔妃,除了两个死在太祖之前,最后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东西两侧外,其余38人都是殉葬而死。据史载,明朝的五个皇帝就陪进去了有近百名的嫔妃,这可能是古代美女们最悲哀的事情。

  明代殉葬的方式主要是自缢、绝食,但其具体过程却鲜见于正史。1464年,明英宗临终时作出了一个决定:从他开始,废除这种制度。他的继任者宪宗皇帝在临终前也再一次强调不要殉葬,以表达对先帝所作决定的尊重。这两代皇帝对不以活人殉葬决定的坚持执行,终于给明初以来的人殉制度画上了句号。

  不过,史料记载,清初皇室的人殉制度曾经非常盛行。清太祖努尔哈赤死后,就有大妃乌拉纳喇氏、庶妃阿吉根、代因扎殉葬。其后太宗皇太极死后,妃章京敦达里、安达里殉葬。而世祖福临死后,妃楝鄂氏、侍卫傅达里从殉。即便是睿亲王多尔衮死后,也有侍女吴尔库尼从殉。

  不仅如此,民间的各地官府也极力表扬妻妾殉夫的行为,并称她们是“烈女”、“节妇”,有时还为其修书、立牌坊。至康熙年间,汉将朱斐上疏,请求停止这种残忍的做法。于是,在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政府明令禁止八旗包衣佐令以下的奴仆随主殉葬的行为,终于结束了清初这一残酷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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