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鸭师偷吃烤鸭被罚2千并开除
2015-12-24 14:45:21

  21岁的小于告诉记者,他是密山人,原来在哈西万达外婆居当片鸭师。11月中旬的一天中午,烤鸭房的负责人休假,副烤跟他说,拿一只烤鸭来大家吃。小于片好鸭子后,屋内的6个人一起吃了起来。小于说,当时他们被隔壁的店长经过看到了。几天后,经理就接到了举报。

  总经理把烤鸭房的人都集合到一处进行调查。“当晚从8点多让我们站到11点多,就让说明情况。”小于说,当时他见副烤没承认,便也没承认这事。一只烤鸭188元,最后他被罚最多,2000元,还被开会公布将他劝退。与此事有关的烤鸭房内、面点房等六人被罚款,共计6000元。

  饭店:

  影响公司风气 按照最高标准处罚

  23日,记者采访到哈西万达外婆居饭店负责人华经理。华经理表示,确实有饭店后厨人员因为偷吃食材被饭店罚款并劝退。

  11月中旬,后厨几个人偷吃食材被监控拍摄下来,属于抓到“现行”。经调查,小于是这次偷吃的“主犯”,公司领导按照公司规定,对当事人罚款并劝退,当事人也当场承认事实并接受了处罚。

  华经理说:“被偷吃的食材并不只一只鸭子,自从小于等人来工作后,饭店这两个月总是丢食材。

  经调查,小于曾多次偷吃,这次公司为了严肃纪律才根据规定,因其多次偷盗食材影响公司风气按照公司内A级处罚方式,对小于罚款2000元并劝退。不仅是当事人,后厨总管、经理等有关系的人都有连带责任,都被罚款了。公司规定从他们进入公司时就已经告知过了。”

  据了解,公司与小于签有合同,合同里也写明如违反公司规定将有相应处罚。

  律师:

  用工合同若有规定 可作为罚款依据

  黑龙江朗银龙律师事务所刘玲玲律师说,员工私用厨房用品,属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处罚应分两种情况,如公司没有明确处罚依据,按照实物价值赔偿,也就是按烤鸭卖价赔偿188元。如果公司在用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损坏、盗窃公司物品有相应的几倍赔偿,就按照规定执行,否则,如此罚款是不合理的。

  此外,记者也采访到一些市民,看看他们对饭店员工偷吃一事有什么看法。

  市民江女士:我吃烧烤时,就怀疑肉串量不够,是服务员偷藏的,这种行为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对饭店也不好。

  曾开饭店的于先生:偷吃行为是饭店的一大禁忌,这涉及到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外婆居罚的是‘偷’这种行为,跟鸭子本身的价值没有关系,可是罚2000元,罚得的确有点重了。

  市民王先生:虽说合同中有规定才可以罚,可服务员流动性这么大,很可能还没签合同,还是应该罚。

  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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