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地域歧视:官方妖魔化四川 作推行暴政找依据
2016-01-29 15:40:24 宋太祖 宋太宗 宋仁宗

  在宋朝,四川人被北方人称为“川藞子”,也即说四川人粗野放诞,不遵礼法,是一些好乱易动的奸恶刁民。因为宋太祖刚刚统一四川就发生后蜀降兵大起义;太宗末年又发生了震惊全国的王小波、李顺起义;真宗初年又发生震动一时的王均兵变,短短30年间变乱频生,使得宋朝当权者对四川颇为反感。北宋朝中的舆论大肆宣传四川乃乱民丛生的危险地带。

  仁宗年间的诗人张俞曾描述外人对蜀中民风的看法,简言之就是“奸讹易动”。梁周翰就对四川的地理、经济、民风等进行了一番易于作乱的宣解:“夫九州之险,聚于庸蜀,为天下甲也。五方之俗,擅于繁侈,西南为域中之冠也。多犷敖骜而奸豪生,因庞杂而礼义蠹。”这样,四川就被王朝中心建构为边缘之地:这里地形险要,人心险恶,根本不能与中原上国的淳朴民风相比。

宋代地域歧视

  被权力中心边缘化、妖魔化的四川人民,长期遭受到朝廷的暴政压迫。把四川描绘成奸民险地的梁周翰,到蜀地为官后对蜀民大搞严刑峻法,把人活活打死之后,仍理直气壮。余靖代表朝廷拟写的给益州(今成都市)知州文彦博的制书,居然要他到蜀地后“勿贪宽厚之名”,这就是公然鼓励和敦促地方官到四川搞暴政了。

  为对付所谓的蜀中奸民,大宋自真宗以后就把犯罪的蜀民,不论罪行大小,全家老小一律赶出四川,有些人甚至永远不能回家乡。王安石曾说:“蜀自王均、李顺再乱,遂号为易动,往者得便宜决事,而多擅杀以为威,至虽小罪犹并妻子迁出蜀,流离颠顿,有以故死者。”可见,蜀地被塑造成一个危乱之地后,暴政在四川的推行就具有了合法性和习惯性。更有甚者,天圣年间,益州知州程琳,因为对四川祭神集会的风俗心存偏见,而制造了一件血腥冤案,当时“蜀民岁为社,祠灌口神”,程氏却把祭祀水神李冰的表演当做是“置官属吏卒,聚众作乱”,而“捕其首斩之,配其社人于内地”。

宋代地域歧视

  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是一个“千古难题”,北宋时就曾发生过司马光与欧阳修之间的科举南北之争。当时,由于北方久经战乱,经济萧条,教育大大落后于南方,结果出现南北举额严重不均的现象。于是,山西夏县人司马光代表北方主张在进士录取中实行“逐路取人法”,即按地区分配名额,而江西吉安人欧阳修则代表南方,提出“凭才取人”。

  由此可见,分路取人是按区域分配名额,凭才取人则不拘地域额数,在考试面前人人平等。司马光和欧阳修争论所持观点不同,明显是代表了当时北南不同地域集团的利益。但从发挥大规模考试的社会控制功能方面来看,凭才取人说着眼于一切以程文定去留,为的是保证考试的客观性和公平程度;而分路取人,则有利于提高文化相对落后地区士人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的团结和统一。宋英宗最后听从了欧阳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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