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势治派:揭秘古代法家慎到的思想主张
2017-07-22 17:40:40

慎到,战国时期赵国人,稷下学宫的学人,是先秦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与商鞅的重法、申不害的重术不同,慎到主张的是重势。其“势”主要指权势,慎到认为,君主如果要实行法治,就必须重视权势,这样才能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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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提倡重“势”和“无为而治”。慎到认为,君主要想臣民服从法令、实行“法治”,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掌握能使臣民服从的权势。他将君主与权势形象地比拟为飞龙和云雾。飞龙有了云雾才能高飞,一旦云消雾散,飞龙也就成了地上的蚯蚓。君主有了权势,即使象那样昏庸,也能“令则行,禁则止”;如无权势,即使象尧那样贤智,老百姓也不会听从。所以他说:“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推行法令只能靠“势”而不能靠“德”,所以他反对儒家主张的“德治”,这是他的“人莫不自为也”的人性论的必然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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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的无为而治,包含“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即国君不要去做具体工作,具体工作应在“事断于法”的前提下,尽量让臣下去作,以调动臣下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才能,使得“下之所能不同”,而都能为“上之用”,从而达到“事无不治”的目的。他还认为,“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如果国君只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决不能把各方面的事办好。因为“君之智未必最贤于众”,即使“君之智最贤”,也必然精疲力竭,不胜其劳。而且国君如果事必躬亲,一个人去“为善”,臣下就不敢争先“为善”,甚至会“私其所知”,不肯出力,国事如有差错,“臣反责君”。慎到认为这是“乱逆之道”,是“君臣易位”,国家也就不可能不乱。 

慎到虽然重“势”,要求国君“权重位尊”,但坚持君主必须“尚法”。他把法家所主张的“法”和道家所主张的“道”或“理”等同起来。道家认为人君在“道”面前只能“惟道是从”、“无为而治”。慎到则认为人君在法面前也应“事断于法”、“无为而治”。这既是他的法律观所导致的结论,也是他的国家观所导致的结论。二者都源于他的公私观。在他看来,天子、国君以及各级官吏不但必须“任法”、“守法”、“唯法所在”,而且都是为了服务于天下、国家而设立的。因此他说:“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立官长以为官,非立官以为长也”。他已从公私观上将天下、国家和天子、国君区分开来。所以他主张臣下“以死守法”、“守职”,而反对忠君。君主本人也只能为国、为“公”,而不能“行私”。为了防止国君行私,慎到反对国君“自任”,而要求国君“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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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的尊君、贵势和尚法都有其独到之处。贵势在于推行“法治”,却并非权力至上;尊君在于强调集中权力,又反对专制;尚法在于“立公”,坚决反对“行私”。

后来,慎到的思想而后被韩非子所吸收,成为“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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