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为何不能断发?古代人真的一辈子都不剪头发吗?

  古语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这话大意是:我们身体的毛发、皮肤都是父母给予的,不能轻易损伤和毁弃,这是最基本的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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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们大多数人对古代人不剪头发的认知也正是来源于这句话,但事实是否真的就是这样呢?

  设想一下,如果大家都不修剪毛发,那岂不人人都跟长毛鬼儿似得,更何况男人的胡须如果不及时修剪,可能就会长的像一团乱麻,遮盖了大半张脸,连睡觉、吃饭都会成为严重问题。

  所以,事实是,古人,包括孔子在内,也是要修理毛发的。不过,古人发型跟现在大不一样,无论男女,都留长发。一般是把长发挽起来,盘成发髻,用头巾包束住,或戴上"冠",也就是帽子。

  古人虽然讲究孝道,但是民间总是很多宽容和权变。唐朝包容开放,男男女女对美的追求都特别极致。剪掉头发做发型,用假发做接发,剃掉眉毛重新画眉等等都是很司空见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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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小孩子也是要剃头的,刚生下来要剃胎发,成年之前也要剃头,留个茶壶盖啊,双抓髻啊啥的,细究起来有点对少数民族不尊重,古代人认为小孩儿要贱养,所以给小孩儿起名儿都是猫啊狗啊啥的,剃个头,也是为了把小孩儿打扮成“胡人”的样子以示低贱,好让阎王爷不收,瘟病神不理。好养活。而成年男人也不是一辈子不理发,古人认为长发及腰,就可以修剪了,因为太长的头发很难打理,就算结发髻也很不容易。还是不过理发是大事儿,须得选个黄道吉日,并且把剪下来的头发收藏起来或者焚毁,以示对祖宗的尊敬,顺便也防止被小人拿去做厌胜之事。

  清人入关后,在顺治二年(1645年)颁布了"剃发令":"自今布告之后,京师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行剃发。若规避惜发,巧辞予辩,严惩不贷。"这就是民间流传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头政策"。当时,官府就在街道边或路口搭个棚子,旁边竖一根上挂"剃发令"圣旨的旗杆,以示这里就是剃头点儿。有哪个敢抗令不剃发的,抓住就砍头,并且把人头就势也挂在那旗杆上。就这样,大江南北确实有上千万汉人,因拒绝剃掉传统长发,而被杀了头的。

  清初的强制性剃头,刚开始是一律免费的。后来,局势巩固了,剃头成了人们的生活必须,也就改成收费了。但剃头的标志性旗杆却保留下来,剃头的人在它上面挂些长辫子,或挂块写有"剃头"俩字的布片儿当幌子,这就是最早的"理发馆"--剃头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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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至二十世纪上半叶那会儿,老百姓之间请客的主要方式就是请吃饭、请洗澡、请剃头、请听戏。那时固定的剃头铺儿不多,主要是流动方式的剃头挑子。所谓剃头挑子,就是剃头手艺人走街串巷,招揽买卖,给人剃头的工具和招牌。剃头挑子就是一条大扁担挑子,挑子一头儿是一个有三层抽屉的木质工具箱,里面装着剃头的必要工具,如,剃头刀多把(剃头的刀子和刮脸、刮胡子的刀子要分开)、大小剪子(小剪子用来给客人修剪鼻毛)、梳子、篦子、掏耳勺(那时剃头有项给客人掏耳朵的义务内容)毛巾、大布(围在客人脖子上的大围巾)猪胰子(猪胰脏做的肥皂)等等。这个工具箱同时也是客人坐的板凳(剃头匠没有坐着的资格,只能永远站着);挑子的另一头儿,就是一个小型炭火炉,上面架一个装满水的铜洗脸盆,盆里的热水,用来给客人擦脸,涮毛巾用。因此,民间就留下了"剃头挑子一头热"的著名俗语。那时,剃头匠都是男人,没有女人;剃头的客人也全是男宾,没有女宾;女人是决不到那那儿修理自己头发的。

  在影视剧中,清朝男人虽然留辫子,但他们留着“阴阳头”,只剃光了头上前半部分,在后面才梳成一条又粗又长的辫子。而在港台一些影视剧里,甚至头皮都不剃光,只是梳一根大辫子。但如果当时的人们真是港台影视那样的留法,那可就都是死罪临头了。

  那一时期的辫子样式,有个专门的叫法:“金钱鼠尾”,也就是后脑勺留一撮头发然后垂直留辫子。也有人说,留的辫子细长,要能从铜钱孔中穿出,所以才那么叫。总之就是脑门心留一小撮头发,然后梳一条小辫儿。那形象,不是搞行为艺术的,还真不敢去挑战大众的审美。而现在有关清朝的戏的那种后脑勺大辫子的发式,是在清朝末年才形成了,清朝中期和清朝前期都不是这个样子的。所以什么康熙啊、雍正啊、乾隆啊都应该梳的是上图的清前期和清中期的发型,绝对不是影视作品里妥妥的全都是大辫子那样的呀!

  到了清朝干隆年间,忍了鼠尾巴一百多年的中国人对辫子做些改良,头顶留的头发有了一巴掌大,辫子也粗了许多。那时期外国人大量来华,对这种发型亲切地称为“猪尾巴”,这甚至一度成为外国人对中国男人的主要印象。

  到了清朝晚期——就是苏乞儿生活的时代——发型又有变化,留的头发更多了,男人们都以拖一根又粗又长的大辫子为荣,很多人形容为“牛尾巴”,如同一般“辫子戏”中表现的那样。到那时候,经过两三百年的熏陶,不管外国人怎么嘲笑,我们已经以辫子为美了,不让留还不高兴。太原有位乡绅,满清灭亡后,因为辫子被革命党剪了,自己在日记里写:“上年五月被贼剪发半截,恨贼为乱难当,莫能寝其皮而食其肉,为此生之大憾。”而鲁迅先生写的《风波》,七斤因为有人要剪辫子,吓得连城都不敢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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