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陪葬制度是怎么样的?为什么要选童男童女陪葬?
2020-02-25 23:30:31 樊迟 宰予 端木赐 仲由 孔子

  今天趣历史小编为大家带来古代的陪葬制度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孔子云:“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后人对于这句话,通常有两种解读。其一是:最早想到用俑作殉葬的人,大概不会有后代!其二是:开始用做陶俑来殉葬的人,难道就绝后了吗?

  但不论是哪一种说法,都可以看出,孔子不论是倡导用陶俑来殉葬,还是推崇草人来殉葬,本质都在反对另一种残忍的行为——人殉。

  人殉陋俗

  开宗明义,人殉,是指是用活人为死去的帝王、贵族、奴隶主殉葬。它诞生于严肃神圣的丧葬礼仪制度,被殉葬者多是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以及战争中的俘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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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社会阶级的产生,人殉就成为了一种广泛流行的古代丧葬仪式,并且屡禁不绝,尽管汉代以后逐渐式微,但这一种残忍而又野蛮的制度仍残存至明清。

  从社会学的角度上说,这种陋习产生的主要原因,和原始社会过渡至奴隶时代的生产力息息相关。生产力的提高引起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从而导致氏族内部的阶级分化。简而言之,这种原始宗教活动的出现同私有制密切相关。

  但从当时的社会条件上看,人殉也离不开迷信二字。古人相信阴间的存在,认为人死后会前往阴间继续生活,贵胄为了在阴间继续享受生前的待遇,便会使用陪葬品,将珠宝、服饰封在墓穴内,以便死后带入地下。然而,仅仅这样是不够的,生前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贵族又怎能缺少奴仆的侍奉?于是,就有人打起了低阶级奴隶的主意——人,也就此沦为了陪葬品之一。

  但是这样的说法其实和迷信又有所矛盾,假如古人坚定不移地相信因果报应,重往生、信鬼神,又为什么要用人来殉葬呢?这种有伤天和的制度,难道不会有损这些大人物积阴德吗?实际上,经过了历史的演变,野蛮也会披上虚假的外衣,社会也愈发畸形,这一遮羞布的名字很简单——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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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假的“自愿”

  有史料记载,魏国叔孙建死时28岁,其配偶当然也很年轻,魏太宗说,“夫生既共荣,没宜同穴,能殉葬者,可任意。”类似《元史 卷三十五》中“大宁和众县何千妻柏都赛儿,夫亡以身殉葬,旌其门。”的记载,同样屡见不鲜。

  在元朝大肆鼓励的民间殉葬下,人殉,在当时的人们心中已经不再是一种有违天理的可怕制度,反而逐渐演变成为一种社会的歪风邪气,在扭曲的制度下,诞生出了轻贱的性命。

  有人因为墓主生前恩泽深厚,愿意报答,以死相随,有一些则是追随爱人离开,但是不少有所犹豫的,会受到威逼利诱,同理可参照三纲五常、“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枷锁,有时候对一个家族来说,一个人的死亡,可以换来整个家族的名节和荣光,这是非常值得的。

  即便有些人真的不愿意为死人殉葬,也由不得他们反抗,总会有人在“自愿”的外衣下,为他们粉饰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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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忍真相

  人殉的方式有很多,大致的归类下可分为六种——吊死、毒死、毒酒、砍头、活埋和铁钉固定,每一种都极其残酷,其中以毒死、活埋和铁钉固定为甚。毒死和毒酒虽然都有一个“毒”字,但是却有千差万别。毒死殉葬者这一常见的手段,在朱元璋殉葬的宫妃死法中存疑,除了被太监吊死之外,有人认为宫妃们是被毒死的,即给被选定宫妃强行灌食水银。

  水银剧毒,会侵蚀人体五脏六腑,导致人很快在痛苦中死亡,但是由于人死时水银无法在人体内流动,因此这样惨绝人寰的举动只能在人活着的时候进行,为了加快水银的流动速度,有时候会在活人的头顶、后背、脚心打洞灌入。

  在古代,被水银毒死的人不在少数,并不仅仅是皇帝嫔妃,甚至还有一些七八岁的小孩子,古人称这些未长大的、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为童男童女。这些小孩子的年龄并不足以侍奉他人,和嫔妃又有不同,那么为什么要用童男童女来殉葬呢?

  事实上,由于被水银毒死的殉葬者,其尸体长久不朽,有人便认为这样的做法能够封住人们体内的“仙气”,助人羽化登仙。而童男童女们大多数都长得可爱灵动,这样的孩子在腐朽的魔鬼看来是最为纯净的,带有灵根,仙缘往往大于普通人,用水银封住孩童体内的“仙气”,想当然的以为可以羽化登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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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的大人物不少都希望自己能死后成仙,到达极乐世界永生不老,所以童男童女是最能帮助其成就升仙愿望的,他们会被选中放入墓室,然后由于家境贫寒、地位低微而被残忍地杀死。仅仅是为了无法证实的死后,就要让年幼、鲜活的生命陪葬,实在是令人发指。甚至有记载,在安阳武官村殷墟工陵区内,已发掘的十几座大墓中被生殉、杀殉的多达五千余人。

  1976年,在河南安阳市西北郊发掘的一座中型墓中,墓的四周密集地排列着人祭坑,共1400余个,殉葬的多数是未成年的儿童,许多殉者还带有刑具。人殉这种葬礼陋俗并无具体的执行标准,历朝历代都有不同,尽管官方一直在禁止这种行为,我们仍能在墨子的话中窥见一二——多则数百人,少则数十人,将军大夫,多则数十,少则几个。

  中国古代人殉的陋习,从原始社会晚期开始,历经商周秦汉,跨越了中国历史的各个发展阶段,时间之长,影响之深,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所不能相比的。它在奴隶社会、元、明经历“三起”,又曾在汉朝式微,最终随着封建王朝的坍塌腐朽而彻底断绝。

  让人惊悚的是血腥和残忍诞生于神圣和庄严,让人欣慰的是自私和迷信终结于反抗和光明。所谓的“文明”沐浴着鲜血书写过的繁华,最终成为了历史,再无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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