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各部门因为银两问题互相推诿,为何皇帝不作为呢?

  崇祯十五年(1642年)十月,清兵入关,明朝形势紧急。兵科都给事中向皇帝建议:“造船三千,发兵六万”,从山东半岛渡过渤海湾,攻击清兵大本营,清兵必退兵自救。皇帝很高兴,接纳了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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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促之间造船3000艘,这任务可是个烫手山芋,谁也不愿接。于是,皇帝的批示到了工部,工部立即答复:军工制造任务按惯例应由工部和兵部共同承担,造船3000艘的任务希望让兵部、工部各担一半。皇帝又表示同意。

  烫手山芋分给兵部一半,但总的工程预算还得工部做。每船造价2000两银子,造船3000艘共需600万两。工部于是打起了小算盘,在预算书上写道:工部承担一半的经费也就是300万两,但因账面没钱,需向开封府索还历年所欠经费。皇帝再次同意。

  同意是同意了,但工部很清楚:六月黄河决口,开封府至今还淹在水底,真正的希望还是兵部的另一个300万两。想不到兵部也不傻,同样有报告呈上:兵部账上目前没钱,但凤阳等府还欠兵部80多万两,建议追还欠款作为动经费。皇帝批示:同意。

  这时已是十二月,清兵已入山东,但钱没着落、船无进展。工部怕担责任,于是有了新建议:现在世道艰难,原料难购工人难雇,有钱也难办事,碰巧工部有个造船工程师朱正色要去淮安船厂,不如让他把任务带到淮安,那边船厂、原料和工人都是现成的,完成任务指日可待。皇帝说:不错,同意。

  烫手山芋扔给了朱正色,是指望追究责任时能有人贡献脑袋。但朱正色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也懂写报告:我们平时造的都是内河粮船,不是海上战舰。海船与内河船的建造完全不同,考虑形势紧急,建议从福建、两广收集原料,由两地巡抚就地监造,完成后从海上直奔辽东敌营。皇帝批示:同意。

  按惯例,朱正色的报告发下去,起码得一个半月以上。次年二月,福建、两广的巡抚见到文件,仔细学习领会加研究。又过了几个月,皇帝才终于见到福建、两广的汇报。汇报对朱正色的建议赞不绝口,但说目前经费紧张且清兵已经出关,国内既然恢复安定团结,造船之事就拉倒吧!皇帝的重要指示,一如既往地明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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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示复批示,批示何其多。但踢皮球的艺术就是这么简单大方,只有当皮球碰到锐器而破裂,踢无可踢,这传承千年的游戏才能停止。而崇祯的大明王朝,就像那只签满“同意”字样的皮球,终于在一年以后,彻底泄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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