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商涨价百姓买不起米,王安石为何还下令继续涨价?

  今天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带来王安石的故事,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公元1047年,大宋庆历七年。庆历是宋仁宗的年号,这个年号一共使用了八年。此时庆历新政已经宣告失败。

  变法已经戛然而止,但江南却热闹起来,老天爷像发了疯一样,不停的下雨,阴雨连绵的天气一直从初春持续到夏季。

  结果大量的降水,导致江南多地出现了水患,水患把农田都淹没了,庄稼颗粒无收,百姓没有吃得,叫苦连天

  很自然的,那年秋季,江南各地米价疯狂上涨,一路从每石400文飞涨到1500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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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沈括《梦溪笔谈》上的记载:“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这样算下来宋朝的1石大概相当于现在的92.5斤。而当时的一文相当于现在的0.7元,所以说,1500文钱就是1050元。一斤米大概就是11块钱。

  我们平常在超市买米大概是两三块钱一斤,好一点的泰国大米也就5块钱左右一斤。所以说,11块钱一斤的米,对于老百姓来说,还是很贵的,老百姓自然买不起这种高价米。

  于是,百姓怨声载道,各地官府不得不向朝廷求援,希望从别处调来赈灾粮食。

  与此同时,各地官府实行价格管控,如同疫情期间一样,实行政府调控价格,极力抑制米价。对于不听话的奸商,政府也极力惩罚。

  然而就在所有官员都在努力赈灾抑价时,位于浙江沿海的鄞县新县令却做出了一项违背常理的举动: 他不仅没有抑制哄抬米价的奸商,反而下令涨价,要求粮食商人必须将米价维持在每石3000文以上。

  这个价格已经相当高了,比1500文还涨了一倍,相当于每斤米高达22块钱。同时,他公然接收米商贿赂,如有粮食商人不贿赂他的,他竟还派人去索要。

  没错,能做出这个如此疯狂之举的鄞县县令不是别人,就是我们熟悉的王安石。

  那么,我们的疑问是,王安石疯了吗?一开始大家都不明白,所以,很多人举报王安石,搞得王安石差点丢了饭碗。但不久后大家都说王安石是个好官,是个好人。

  因为很快一个奇特的现象发生了,江南其它地方纷纷出现米商囤米不售,又因朝廷没能及时调来赈灾粮食,致使百姓或奔走他乡,或饿死街头,尸横遍野,唯独鄞县一副太平景象,老百姓有吃有喝。

  这时,大家都说王安石高明,佩服得五体投地

  事情是这样的,自从王安石在鄞县规定每石米价必须维持在3000文后,各地米商纷纷赶来鄞县做生意。

  鄞县自古为鱼米之乡,百姓生活富足,家中多少有些积蓄。对富人来说,虽然对王安石哄抬米价不无怨言,但能在饥荒年代买到粮食已是不幸中的万幸,谁还在乎钱多钱少?

  至于那些买不起高价米的老百姓,王安石则用从米商那里收来的“贿赂”救济他们。

  所以说,王安石表面上看是在“助纣为虐”,但实际上是王安石一举三得。

  首先,他这么做使得鄞县米粮充足,即使朝廷赈灾粮食无法到来,也不必担心买不到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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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王安石从富商手里收受的贿赂,并没有落到自己的口袋里,而是救济穷人。此举无异于通过官府之手,从富人的口袋中将余钱取来帮助穷人,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再次,大量商人来此地做生意,自然带来了大量粮食,这样才能保证鄞县米粮充足。

  等到数月后各地新米即将上市,或者朝廷赈灾粮食下来后,供需矛盾发生变法,粮食商人们为尽快将粮食贩卖出去,必将自动降价,到时候撤销每石3000文的命令,米价自然会回归合理价格。

  所以说,如此高明的政策,恐怕除了王安石,很难有第二个人能想到了,而此时的王安石才26岁。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充分看出王安石的厉害之处,他总能反常规操作,这也是为什么他日后能主持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改革之一——王安石变法的原因所在。

  其实,王安石变法的很多套路他在鄞县当县令的时候实践过,比如青苗法,以青苗为抵押,在荒年或每年青黄不接时将官粮以低息贷给农民,等农民有了收成,再将本息归还政府。

  这个本来就是王安石身上的故事,却被很多人安插在了范仲淹的身上,说是王安石在杭州搞得政策。

  但实际上,公元1047年,范仲淹当时在邓州任职,根本不在杭州。把这个故事强行安插在范仲淹身上胡扯。虽然范仲淹很完美,但也不能凭空捏造,而且无论怎么看,这个故事发生在王安石身上更可能,相比范仲淹,王安石才能干出这种事,也才能想出这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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