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也有“剃发易服”令?揭秘历史上真实的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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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到“剃发易服”,人们往往想到的是清朝占领江南之后,多尔衮下达的“剃发易服令”,以及此后此起彼伏的民间反抗,如“江阴十万人同心死义”、“嘉定三屠”等,但是对于中国历史上的另一次“剃发易服令”则知之甚少,甚至怀疑其到底是否存在。

  说起女真人建立的“金朝”,大多数人都会感到隔膜,主要的认知可能还只是“岳飞十二道金牌”、“韩世忠黄天荡大破金兀术”,或是辛弃疾陆游等诗词的历史背景,在这些有限的认知之间,更是难以与“剃发易服令”挂上干系。

  事实上,早在金朝之前,以“发服”作为武器来与“唐”、“宋”对抗,已有先例。

  唐时吐蕃强盛,尽夺李唐陇西、河西诸地,当地汉族百姓亦被强令依吐蕃风习辫发易俗,只每年正旦可穿着唐服祭拜先祖。西夏景宗元昊自认拓跋鲜卑后裔,在国中下秃发令,禁用汉人风俗结发。“三日不从,许众共杀之。于是民争先秃发、耳垂环以异之。”

  而女真人风俗是:

  衣短而左衽。妇人辫发盘髻,男子辫发垂后。耳垂金银,留脑后发,以色丝系之。

  也就是说上衣短,且为左衽,不同于汉人的右衽,无论男女都梳辫子,耳朵上戴金银环,看起来有点像清朝的辫发,又有不同,金朝女真男子喜欢留两条小辫左右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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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代张瑀《文姬归汉图》,胡人皆髡发左右垂两发辫,应本自女真人

  在灭辽之后,金朝即开始南下,之前依据海上之盟燕云十六州辽朝南京道地区归属北宋,但是,宋徽宗为首的北宋君臣对燕山府地区的官民士庶诸多歧视,人心并不附宋,以至于“燕人终不改其左衽”,也就是以燕京为中心的南京道地区百姓,自始至终没有回复“汉家衣冠”,而是契丹服饰。

  不久后,金军南下,不仅燕京地区失守,就连黄河南北的广大北宋核心区也落入敌手。

  靖康元年十二月,北宋在汴梁城下向金军求和,哭求割让河北、河东两路州府军县人民给金朝,这算是在法理上,完成了一部分土地的正式割让,而且北宋本身派大臣督促割让,也代表了官方的绝对承认。

  在得到河北、河东两路后,金朝即开始着手“剃发易服”事宜,见见《大金吊伐录·卷三·枢密院告谕两路指挥》:

  今随处既归本朝,宜同风俗,亦仰削去头发,短布左衽,敢有违犯,即是犹怀旧国,当正典刑,不得错失。

  注意,这个枢密院是天会四年(1126年,宋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金朝分设的燕京、云中的“汉人枢密院”,主导者实为原辽地的“汉儿”……

  只不过此令一出,反而造成了反效果,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十一:

  既已降诏而割地,民畏左衽而拒关。

  也就是说,河东、河北百姓就像清朝下达“剃发令”之后江南百姓一样,纷纷聚保州县,抵抗金人,哪怕有北宋皇帝的诏书割地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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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金墓出土吹笛、拍板俑

  据建炎二年(1128年,金天会六年)二月宗泽《乞回銮疏》记载:

  河东、河西不随顺番贼,虽强为剃头辫发,而自保山寨者,不知几千万人。

  建炎三年二月,五马山寨义军将领马扩应诏上书称:

  时方金人欲剃南民顶发,人人怨愤,日思南归。

  南宋汤璹《德安守御录》记载:

  建炎三年正月初七日,有北来溃兵乱民一伙数万人,至黄州城下掠食,‘“皆剃头辫发,作金人装束。”

  也就是说,在南宋高宗建炎三年前,金朝已经在其统治区内施行了“严厉且普遍”的剃发政策,除去聚保山泽的义军外,大批的军民百姓已被剃发,以致于南归的溃兵、乱民也已经剃发了。

  到建炎三年,面对义军蜂起的局面,金人并未退缩,反而下达了最为严厉的“剃发易服令”,彷如“留发不留头”,见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建炎三年)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

  令之下也,诸色恶吏各显其能,如代州守刘陶“执一军人于市,验之顶发稍长,大小且不如式,斩之”。解州耿守忠“见小民有衣犊鼻者(短裤),亦责以汉服斩之。生民无辜被害不可胜纪。时复布帛大贵,细民无力,坐困于家,莫敢出焉”。

  这套恐怖政策确实有效,仅仅三年之后的绍兴二年(1132年,金天会十年),南宋刘嵘上书高宗,内中称:

  今河东、河北之民,知朝廷不复顾念,已甘心左衽。……山东、京西、淮甸之民,犹冀陛下,未忍遽弃。

  这固然有宋高宗积极议和的心思在,另一方面,金朝立刘豫建“伪齐”政权,并承诺“不易官制,不易风俗”作为缓冲区,实际上已经起到了隔离南北的作用,河东、河北的反抗已经逐步渐弱,而这仅仅才三年的时间,满打满算被占领,也不过是十年而已。

  金 山西繁峙南关村墓葬壁画之仕途青云 山西博物院藏,右侧为宋代官服的墓主,左侧为髡发的小厮

  天会十五年(1137年,宋绍兴七年)十一月十八日金人废黜刘豫,将伪齐河南、陕西、山东等地收归金廷统治,金朝内部就有“剃发易服”之议论,但是考虑伪齐境内的可能反抗,金人迟迟没有施行该政策,而此后,由于绍兴和议的签订,以及金朝内部的持续内斗和动荡,这一区域的“剃发令”迟迟没有实施。

  直到天德二年(1150年,绍兴二十年)金廷正式下诏,命:

  河南民,衣冠许从其便。

  自此,算是“留发不留头”的政策的正式完结,之后的金朝,不再通过“暴力手段”来逼迫汉人改变服制和发式,但是在金朝的政权内部,尤其是官吏,自然而然地要向女真人靠拢,固然有女真人喜好“汉礼”,一样有汉人要用“女真礼节”。

  承安五年(1200年,宋庆元六年)五月,这已经是50年后的事情,金廷朝议官员拜礼,司空完颜襄仍在强调:

  今诸人衽、发皆从本朝之制,宜从本朝拜礼。

  也就是说,服从女真衽、发,实际上是投名状式的效忠,所以才有“皆从”之说。

  历史风俗的变迁,或许,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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