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人为何要撵金钏儿?+她的死真的是自作自受?

  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趣历史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王夫人金钏儿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关于王夫人撵金钏儿,一直是读者争论的话题之一。金钏儿有错没错?王夫人该不该撵她?金钏儿之死是自做自受,还是受人逼迫?王夫人是否需要对金钏儿的死负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争论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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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金钏儿曾“勾引”宝玉吃她嘴上的胭脂,又引逗宝玉去捉贾环与彩霞的恋爱,的确轻浮放肆。把这样的女孩子留在身边,经常和宝玉相对,也的确不合适。

  但是金钏儿性格刚烈,被王夫人撵出去,气得投井而死。王夫人一时气愤,白白断送了一条性命,难道这合适吗?

  金钏儿有错,但绝不是死罪。王夫人是撵她,也不是判处死刑。可是王夫人的“撵”,直接导致了金钏儿的“死”。这个困局怎么破?

  其实王夫人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既避免“狐狸精”对儿子的不良影响,又能保全金钏儿的性命。这办法也不需要几百年后的“事后诸葛亮”,在《红楼梦》里就有明确的途径。

  在第七十四回里,大观园出现了绣春囊。这当然是有“狐狸精”,否则不可能绣春囊长了腿,自己走进大观园、自己走上山石子的。但是大观园长住人口有上百人,每日进出的更多,要查实到底谁是绣春囊的主人,也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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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王熙凤给出的建议是:“不如趁这机会,以后凡年纪大些的,或有些咬牙难缠的,拿个错儿撵出去配了人。”

  王夫人要查到绣春囊是谁的,王熙凤却不肯专注此事,而是远兜近绕,“拿个错儿撵出去”。难道一向严厉的王熙凤,突然变得软弱了?

  不是的。王熙凤的办法才是釜底抽薪,斩草除根。因为绣春囊是色情用品,它的主人一定是“年纪大些的,或有些咬牙难缠的”。如果是年幼不谙世事的小童,或者严以自律的女孩子,不可能收藏这样的东西,更不可能把它遗失在公开场合。

  绣春囊的主人,当然不适合留在大观园里,无论如何一定要“撵出去”。与宝玉调情的大丫头,也不适合留在王夫人身边,无论如何也一定要“撵出去”。这是一样的道理。

  区别在于,王熙凤的“撵”,是“拿个错儿”,王夫人的“撵”,却是不分青红皂白、甚至是小题大作、扣上“狐狸精”帽子。

  人都难免犯错误。周到谨慎如袭人,也有偶然失措、当着宝钗诬陷薛蟠的时候。问题是有些错误可以改,有些错误却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王熙凤要撵丫头,就像当初打发贾琏的两个屋里人一样,一定是用比较温和的罪名,撵出去也给她们留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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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王夫人以“小娼妇”的罪名撵金钏儿,就是不留颜面、致人死地了。如果王夫人真的像后来对宝钗说的,以“弄错我一件东西”的罪名,把金钏儿撵出去,金钏儿怎么也不至于投井而死吧?

  王夫人没想到金钏儿会死,所以在金钏儿死后,她后悔流泪。

  问题是她一边后悔,一边毫不吸取教训,几年以后又以“狐狸精”的罪名把晴雯撵出去,又一次导致了年轻生命的凋谢,顺带着还让宝玉大病了一场。

  撵金钏儿,多少有点事出突然、急火攻心。而抄检大观园、撵晴雯,却是有着王熙凤的合理化建议的。王夫人不接受凤姐的建议,却把王善保家的的主意当成金玉良缘,进行了一场“无差别轰炸”,导演了“自抄自灭”的闹剧。

  如果的昏聩,如此的好坏不分,如此的敌我不辨,如此的莽撞如此的后悔如此的知错不改,荣国府在王夫人的主持下,势必走上“一败涂地”之路,无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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