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知府是什么官职 他们相当于现在什么部门
2021-06-08 14:01:54 李臣典 南怀仁 钱沣 黎简

  很多人都不了解清朝知府,接下来跟着趣历史小编一起欣赏。

  知府是中国古代州郡最高行政长官,又称“太守”、“府尹”。

  据《百官志》记载,唐代之前并无“知府”一职,唐代时也只有相近的权变做法,直至宋代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即“知府事”。早期并无正式的“知府”职位,直到明朝时才正式以“知府”任命管理一方的官员,又有众多向古的文人雅士将之称为“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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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府在一方职权极大,主要起到的是承上启下的作用,上宣布国家政令,下总领各属县,治理地方、教化百姓、审决讼案、征收赋税等。

  清朝时延续明朝法令,定知府为从四品官职,职能与从前并无太大的变化。

  《儒林外史》中王太守笑道:‘可见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话,而今也不甚确了。”此中的“清知府”并非指清朝的知府,而是“清廉”的知府。表面上算的是“清廉”的官员,三年就可攒十万两白银,可见“知府”是实打实的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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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明显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知府一职都能从各个方面获得更多的财富,更何况那些贪官污吏,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之下,所得财富更是无法想象。那么,在清代,知府一职相当于现代的何等级职位呢?

  知府的“向上”职能

  清代设置用于方便统管全国的主要政权分为省、府、县三级,其中“府”列于中间层级,类似于现代的“市”。“府”又分为“省府”与“一般府门”,知府也由所在的“府”不同,职权也会相应的有所改变。

  清代官员等级一般分为九品十八级,从四品的官职在京官遍地大官以及各公伯爵等超品职别中并不算什么,但是在地方上来说确实真正的手握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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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府第一职责自然是听从朝廷的指派,按照朝廷规章制度办事,服从朝廷的命令,传达上令。作为封建王朝承上启下最重要的节点,知府主要起到了向上传达民意,向下颁布政令的作用。

  从知府的政权位置来看,它是连接省与县之间必不可少的政府单位,从上情下达、颁布政令,管理地方政务等方方面面来看,知府人选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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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府还负责为各州县推荐官员,然后由督抚进行正式考核,考核通过即可有了当官的资格,期间为了防止知府与地方官之间相互勾结,为祸一方,并定下了“保举连坐之法”。一方面即可相应的对知府和官员有所约束,知府即使想要任人唯亲,也要顾及万一有何差错,那将会祸及自身。,知府也会相对上心,防止出现徇私舞弊等现象。

  知府的地方职权

  知府地方上的政务职能主要是有督查州县征钱纳粮一事、维护地方法治、审理案件与判决等。权力范围极大,因此作为中央管辖地方最重要的节点,也就需要了“知府”一职需要“全能”人才担任。

  朝廷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征收赋税,而国家如此之大如果没有划分征收范围,那么将会造成极大的混乱。各地州县的银粮征收等都是由知府负责督办,对于各项目都要按照原定规章制度进行,不能出现漏征或者多征的状况。

  如若有发现知府向地方上随意加征,造成民怨,那么地方上的官员也可向上举报知府的腐败行为,情况属实者,将会被革职查办。

  还有漏征现象、拖征现象也需要知府督查,如果地方乡绅出现了上诉等行为,地方需将名单上报知府,那知府需要了解情况,再将详细情况上报督抚。可以说知府是中央管理各地的一双眼睛,需要眼明心亮,给予中央准确的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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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府的维护地方法治职权,在平时没有出现任何灾害时,知府主要是了解府辖市内的户口情况,人文风俗等,以稳定当地社会为主。当出现自然灾害,如雪灾、旱灾、水灾等情况发生,知府要立刻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救灾方案,安置灾民,安抚民心。

  如府辖区内发生盗窃等案件时,收到地方官员上报的案件,知府必须要公正严明,查清案件,并进行审理,最后将案件审理的结果上报与省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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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案件与判决职权,清代的知府权力比较大而广,是当地行政司法部门的一把手,是掌控当地的关键。由于案件审理比较复杂,各种案件有轻重缓急之分,重要案件、重大案件县级无法自行审理时,需要收集证据,整理案件资料上交知府,如若过于重大事件知府职权无法处理,将会上移更高一级的按察使。

  知府的日常工作中还有需要管理所辖范围内的农业发展、交通运输、负责教育考试,为朝廷提供人才,以及兴修水利等等。

  由以上可见,知府在政府单位管理地方政务的重要性,各方各面都需要知府操心,如若能力不足,那将会酿成大祸。不说百姓安居乐业,如若知府无能再腐败,百姓无法生存,那么内乱将不是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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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府上可宣达政令、下需统辖万民,在选拔人才、管理政务、应对灾害、征收赋税等等方面都是一把能手,因此能当上一府“知府“之人必是非常优秀的全能人才。在知府职位上尽心尽力,工作出色,那么官员的升官加爵也不是不可能。

  就因为权力之大,知府所受到的诱惑也是极大的,不“贪污受贿,收刮民脂民膏”都能做到家财万贯;如果心性不够坚定,富可流油也不是不可能,但这也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刀,随时都有可能丢了职位、也丢了身家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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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知府集“总州县之成”,“大吏倚以为治者也”,确实是“要职”,也是“能职”。我们从知府的职权规划中换算现代来看,也就相当于我们的市长兼市委书记,身兼重要两职,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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