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章句下·第二十三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2022-01-10 15:18:00 许行 寿梦 诸樊 夫概 申包胥

  《孟子》,儒家经典著作,由战国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万章、公孙丑等人所著,与《大学》《中庸》《论语》合称“四书”,也是四书中篇幅最长,部头最终的一本,直到清末时期都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共七篇,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其学说处罚点为性善论,护长德治。

  《离娄下》共三十三章。二十三章告诫除非不得已,不要一掷千金,轻生重谊。

  孟子·离娄章句下·第二十三节

  【原文】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1。”

image.png

  【译文】

  孟子说:“可以拿也可以不拿时,拿了便是对廉洁的伤害;可以给也可以不给时,给了便是对恩惠的滥用;可以死也可以不死时,死了便是对勇德的亵渎。”

  【注释】

  (1)“可以与”至“死伤勇”:战国之世,士多以一掷千金、轻生重谊为尚,所以孟子以此语诫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推荐中…

24小时热文

换一换

最新更新

  • 人物
  • 解密
  • 战史
  • 野史
  • 文史
  • 文化

最新排行

  • 点击排行
  • 图库排行
  • 专题排行

精彩推荐

图说世界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