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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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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族主义通常指基于种族的偏见、暴力、歧视与迫害。种族主义(Racism)通常指基于种族的偏见、暴力、歧视与迫害,此字有时带有负面意义易引起争议,另一相关字为Racialism,亦指种族主义,但较无负面意义。根据牛津英语辞典,种族主义(Racism)是一种认为一个种族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具有某一种特定的品质或者能力,并以此区分人群及种族间优劣的信仰或者观念。

种族主义

种族主义——基于种族的偏见、暴力、歧视与迫害

种族主义:一种自我中心的态度,认为种族差异决定人类社会历史和文化发展

  种族主义是一种自我中心的态度,认为种族差异决定人类社会历史和文化发展,认为自己所属的团体,例如人种、民族或国家,优越于其他的团体。

  种族主义起源于19世纪末,列强瓜分非洲的年代。当时非洲的资源被大量掳掠到欧美各国,包括人力资源。这些人被当作奴隶售卖。

  有一种观点认为种族间存在行为上的差别,这种观点经常引起争论,很难消除。一些概念,例如国民性格、精神、性情等都是这种观点的产物。有些科学家认为,不同种族间只是遗传体质上的存在差异,例如肤色、发色等,其智力受环境影响,每个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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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力测验只能应用于特定的文化环境。只有对特定的文化环境进行详细的考察,这些智力测验的结果才有意义。但是环境同样对智力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也就是说,智力是基因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且当前测试智力是通过智商的测验。但是有关什么样的智力才能实际构成智力的特质这一点还没有能够被普遍接受的意见。因此智商测验很难准确地判断智力情况,它不是测量遗传智力的好办法。

  种族主义通常指基于种族的偏见、暴力、歧视与迫害。种族主义(Racism)通常指基于种族的偏见、暴力、歧视与迫害,此字有时带有负面意义易引起争议,另一相关字为Racialism,亦指种族主义,但较无负面意义。根据牛津英语辞典,种族主义(Racism)是一种认为一个种族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具有某一种特定的品质或者能力,并以此区分人群及种族间优劣的信仰或者观念。

  法律

  联合国并没有定义“种族主义”一词,然而它解释了何为“种族歧视”。根据联合国排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大会的定义,这个定义并没有对族群与种族加以区别,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两者的不同在人类学有所争议。根据英国法律,种族(Racial group)指“根据人种(Race)、肤色、国籍和族群或民族分类的某一类人”。

  社会学

  一些社会学家把种族主义视为一种特权阶级体系。在大卫.韦曼(David Wellman)所著作的Portraits of White Racism中,他将种族主义定义为“文化制裁的信念,不管意图为何,都因为少数种族的被支配地位而捍卫了白种人的优势”(Wellman 1993: x)。 社会学家诺尔.卡泽那夫(Noel Cazenave)和 达琳.阿瓦雷兹.玛登(Darlene Alvarez Maddern)则是这么定义:“...每个社会阶层皆运用了这种根据种族所订的族群特权的高度组织系统,并伴随着肤色/种族优越的高度发展意识形态。种族主义系统包含了(但并非局限于)盲从的成分。”(Cazenave and Maddern 1999: 42)。前美国社会学协会American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主席乔.费金(Joe Feagin)提出美国可以被称为是“全种族主义社会”,因为每个社会机构都用种族主义的观念来组织(Feagin 2000, p.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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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主义和种族主义有什么关系?两者是一样的吗

  种族歧视

  种族歧视是指根据种族将人们分割成不同的社会阶层从而加以区别对待的行为。种族隔离政策使歧视官方化,但它往往在未被合法化时被执行。麻省理工学院与芝加哥大学的研究者在2003年的调查中发现当地的工作单位在招聘时存在广泛的种族歧视。名字“听起来像黑人”的应聘者得到面试的机会回比名字“听起来像白人”的应聘者少50%。调查结果被研究者视为种族偏见已经植根于美国不公平历史的强力证据。

  制度上:制度种族主义指政府、企业、教育机构或者其他大型组织的种族歧视行为。

  种族隔离

  种族隔离(Racialsegregation),指在日常生活中,按照不同种族将人群分割开来,使得各种族不能同时使用公共空间或者服务。种族隔离可能是法律规定的,也可能是无法律规定但事实存在的。不论种族隔离是平等隔离,还是不平等隔离,实质上均是一种种族歧视行为。

  历史上最著名的种族隔离发生在南非和美国。另外,澳大利亚、罗得西亚、德国、印尼等国家也均发生过种族隔离行为。斐济、马来西亚等国如今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种族隔离行为。

  核心

  纳粹主义的核心内容是种族主义,这是它与意大利法西斯主义以及其他右翼极端势力的本质区别。传统的研究强调了纳粹主义的阶级属性,而忽视了它的种族主义内核,因此不能对纳粹德国的历史作出深入的分析。

  形成

  种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出现于19世纪。尽管带有部落仇恨的痕迹,其实却是19世纪欧洲科学理论的发展(达尔文生物学)和生产技术的进步(导致欧洲人的世界统治地位和种族优越感)的后果。法国人戈比诺和英国人张伯伦是这种新意识形态的重要理论家。戈比诺著有《论人类种族的不平等》,他企图用种族观念解释文明兴衰,将特殊的种族性质与不同的种族相联系,并提出了“血液污染”这个纳粹反犹主义的重要理论。张伯伦的代表作是《19世纪的基础》,他是雅利安人至上论和日耳曼种族中心论的主要先驱者之一,并且强烈反犹。张伯伦曾经将希特勒看作德国的救世主,他的思想对希特勒有很大影响。同时,在德国存在着比较强烈的反犹太传统。主要来源于宗教反犹主义和新兴的德意志民族主义。正因为如此,所以“尽管大屠杀的最初动力可以在希特勒的意识形态中找到,但是在‘最终解决’时他能够获得德国人的协作。”出现于19世纪的种族主义思潮和德国的反犹太传统是纳粹种族主义的主要来源。

  内容

  从纳粹的宣传和实践里看,纳粹种族主义主要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相互联系的内容:种族史观和雅利安种族优越论、族民共同体理论、生存空间理论和反犹主义理论。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个雅利安人统治世界的种族乌托邦。雅利安人是19世纪西方人设想的操原始印欧语的古代民族。希特勒相信雅利安种族(所有真正的日耳曼人都属于其中)以北欧的金发碧眼白种人为血统最纯正的雅利安人是拥有最优秀血液的主宰种族,他们被上帝创造成不论在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最为杰出的人群。“所有的人类文化,以及所有的艺术、科学、文化成就,几乎都是雅利安人的创造性产物。”雅利安人由于其血统高贵和能力超群,天然地拥有统治其他劣等民族的权利。人类文明的衰亡,不是因为经济或物质原因,而是统治民族的血液受到玷污的结果。雅利安人的血液遭到了劣等民族的玷污,因此逐渐丧失统治地位。为了改变这种衰退,当代的雅利安人(金发碧眼白种人以北欧人种为代表)就必须纯洁自己的血液。通过恢复种族纯洁而达到复兴雅利安人文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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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族史观和雅利安种族优越论

  反犹主义与雅利安人优越论紧密联系。在纳粹种族主义理论中,犹太人是最邪恶卑劣的民族。导致雅利安人血液遭到玷污的罪魁祸首就是犹太人。犹太人与雅利安人是两个截然对立种族的代表。犹太人,不仅拥有不同的宗教文化,而且属于不同的种族。犹太人是非上帝的、非人的,是所有罪恶的化身。他们的目的是统治全世界,并通过污染雅利安人的血液来达到目的。

  在政治上,犹太人利用资本主义经济和自由民主制度使世界陷入混乱。而且,犹太人还制造出了强大的武器——马克思主义,用以精心策划对雅利安人文化和秩序的破坏。雅利安人和犹太人之间的斗争是当代世界的主要矛盾。为了恢复雅利安人的统治种族地位,首先需要将所有日耳曼人都统一到一个国家。这个国家以推动雅利安文明为己任,其首要任务就是消灭犹太人威胁。只有如此,雅利安人才能纯洁血液,重新强大。反犹主义是纳粹种族主义的重要内容,它导致人类历史罕见的严重暴行。它很难用极端民族主义或阶级冲突来解释,而只能是种族主义的恶果。

  族民共同体理论

  族民共同体(Volkisch Community)是纳粹建设新德国的目标。德意志地区在历史上长期处于分裂状态,俾斯麦完成统一后宗教冲突、文化冲突、阶级斗争仍然在分裂着这个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化、工业化、阶级分化所产生的社会裂痕始终得不到解决。纳粹主义的兴起也普遍被认为是衰落中的下中层阶级的反抗。族民共同体是纳粹党针对德国的分裂状况提出的蓝图,并在执政后加以实施。族民,(Volk)在这里相当于种族,族民共同体是指所有日耳曼人不分阶级、宗教、文化、地域的差别,基于共同的血统而紧密联结成的统一体。这个共同体不同于议会民主制或君主制国家,而是一个民族—领袖国家。它排斥所有非雅利安人,在本民族内部消除各种差别。它的种族主义以血统作为共同体成员的资格基础,以提升本族人民的种族地位并统治其他劣等种族为目的。纳粹执政后努力建设的族民共同体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社会结构,但确实对于纳粹实行反犹政策,优生政策和扩军备战起到了促进作用。

  生存空间理论

  夺取生存空间是纳粹对外政策的核心目标,甚至是整个纳粹政策的核心目标,因为在希特勒看来,种族与空间是不可分的,优秀种族必须获得足够的生存空间。纳粹上台后对内对外的政策都是直接或间接为此目的服务的。与当时许多极端民族主义分子不同,希特勒从一开始就认为把德国的对外目标定为恢复1914年的疆界是可笑的。纳粹政府的对外目标,首先是将所有日耳曼人统一到一个大德意志帝国,然后沿着条顿骑士的足迹向广阔的东欧扩展空间——被劣等民族占据的东欧平原正好提供了扩张的目标。“只有在东方才有可能……新帝国必须沿着古代条顿武士的道路向前进军,用德国的剑为德国的犁取得土地,为德国人民取得每天的面包。”p95通过夺取生存空间,而不是帝国主义国家通常选择的海外殖民地,可以获得雅利安人复兴所需的地理基础,供养规模越来越大的人口(希特勒希望到1980年能有1.2亿雅利安人)。另一方面,夺取生存空间的战争,按照纳粹所信奉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又可以起到优化种族的目的。即在生存斗争中淘汰不适应者,提高种族品质。因此,夺取生存空间的战争不论在目标上还是战争本身,都是种族主义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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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犹主义理论

  纳粹党诞生之处是当时众多的极端右翼组织之一,主要是一个极端民族主义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政党。尽管有反犹主义的倾向,但种族主义色彩并不很强烈。种族主义和反犹主义成为纳粹主义的核心内容与希特勒的影响紧密相关。从维也纳时代起,希特勒就成为狂热的种族主义分子、反犹分子。1924年纳粹党的《二十五点纲领》在希特勒的要求下就包含了种族主义内容,“只有本民族同志才能成为公民……具有德意志血统的人才能成为本民族同志。”1926年的班贝格会议会议上,希特勒确立了自己在党内的领袖地位,标志着以种族主义为核心的希特勒的意识形态成为纳粹党的主流。

  在上台之前,纳粹党的种族主义理论只停留在宣传阶段。在党的领袖中,尽管反犹主义比较强烈,但也并非都是希特勒那样的狂热分子。在纳粹的宣传中,强调犹太人要为大战的失败负责,要为魏玛共和国的诞生和生活于其中的人民的苦难负责。犹太-布尔什维主义(下层革命的代表)和犹太金融资产阶级(上层剥削者的代表)是纳粹重要的抨击对象,用以吸引处于前两者压力下的中层阶级。但这种攻击主要出于政治经济因素,而不是希特勒所深信的血液原则。为了争取选民,纳粹还有意抑制过分的种族主义叫嚣。

  当纳粹上台后,原来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色彩丧失殆尽,只在冲锋队中还有所存在,而种族主义成为纳粹政权的本质内容。纳粹种族主义理论分两步实现,首先建立日耳曼人的族民共同体,增强国家力量,然后发动战争夺取生存空间,建立雅利安人统治的世界秩序。

  计划

  建立族民共同体的努力首先从政治上开始。在1933年,在纳粹主导下通过了“授权法”,实际上取消了议会政治。然后解散其他所有政党,开展了一场“一体化”(gleichschaltung)运动。各邦国政府的原有权力被剥夺,德国成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对政府机构进行了初步清洗;工人、农民、教师、律师都被新的纳粹机构组织起来。这个新的纳粹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宣称代表全民利益而非某一集团、阶级的利益,致力于消灭阶级冲突和民族内部差别,以恢复民族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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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斥打击犹太人的行为从希特勒就任总理之初就立即展开。1933年以冲锋队为主力发动了对犹太人商业的抵制。从1933年的《恢复职业文官制度法》开始,在公职人员中清洗以犹太人为主的非雅利安人,然后犹太人被逐步赶出各个职业领域。1935年纳粹政权开始禁止犹太人在公共场所活动,并在1935年9月通过了有重要意义的纽伦堡法。纽伦堡法重新界定定了德国公民权,禁止“种族污染”。这是排除犹太种族,纯洁雅利安族民共同体的重要手段,体现了纳粹政权的种族主义本质。到了1938年,随着纳粹发动夺取生存空间的战争的临近,对犹太人的迫害也随之加重。犹太人被完全驱逐出德国公民的社会。在“帝国水晶之夜”后,大约两万人被关进了集中营。除了犹太人外,各种不愿意适应族民共同体的“反社会的人”和日耳曼血液的玷污者,包括吉卜赛人、同性恋者、乞讨者、惯犯、精神病患者也都受到了残酷迫害。

  在世界大战爆发之前,纳粹德国的各项种族主义政策主要是和平进行的。即使是日后受害最深的犹太人,此时受到的也主要是剥夺公职、合法化歧视、强迫移民、重新安置和强迫定居等非杀戮手段。但是从1938年开始,被纳粹视作浪费粮食的“负担”的残障儿童和成人精神病患者遭到了系统的谋杀。到1941年这项计划停止时,已经有9万患者被杀害。在此过程中使用的毒气技术后来被大规模应用到对犹太人的“最终解决”上。

  与此相反,对于纯种的雅利安人或者在血统上有价值的人,纳粹鼓励其多生育以改善种族质量提升种族数量。为了促进人口增长,党卫队开展了“生命源泉”计划。希姆莱表示,“这是为了满足迫切的需要,并给那些种族纯正的未婚女人免费生孩子的机会”。

  同时,避孕、堕胎、同性恋等不利于婚育的行为在纳粹德国被坚决禁止。这样,在第三帝国里家庭成为提供未来士兵的再生厂工厂,而妇女就是工厂里的机器。妇女在第三帝国里的位置是微妙的。一方面他们被剥夺工作机会,固定于家中贤妻良母养育后代的角色。另一方面女性和母亲又得到庄严的赞美(纳粹德国专门设有崇拜母亲的母亲节,生育多的母亲可以得到十字勋章)。妇女本身并不参与德国的复兴,但她们却是纳粹种族国家的基础,是纳粹种族主义理论的重要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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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

  纳粹德国战前大部分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行动也都和种族主义国家目标相关。最重要的有三项活动:恢复经济、扩充军备、扩展土地。

  纳粹恢复经济的行为有三个特点,都与夺取生存空间的种族主义目标相关。首先,恢复经济、解决失业是与重整军备同时进行的。重整军备活动有力地减少了失业(最终基本消灭了失业)、刺激了工商业生产,从而支撑了经济恢复。而经济恢复又是大规模扩军备战的保障。其次,希特勒的经济目标是做到自给自足,尤其在农业生产和重要的能源、材料方面。为此纳粹德国进行了大量的替代品或人工合成品研究。这是违背经济规律的行为,完全是出于战争准备的需要(希特勒吸取了一战时德国被封锁的教训)。最后,纳粹经济政策有很强的实用主义色彩。它既不是自由资本主义也不是垄断资本主义,更不是苏联式计划经济,而是一种“和平时期的战争经济”。竞争经济、垄断经济、指令经济都在其中存在,为纳粹意态服务。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大企业和垄断资产阶级得益最多,但认为此时的纳粹党是一个资产阶级反动政党的观点似嫌简单。与其说是垄断资产阶级借助纳粹政权重整军备的努力而获得暴利,倒不如说纳粹政权利用垄断企业来锻造夺取生存空间的神剑。之所以倚重大企业而淘汰小企业(纳粹曾经的拥护者),正如希特勒重视国防军而清洗冲锋队(纳粹夺权的重要工具)一样,是因为前者更适于实现纳粹意识形态目标。

  扩充军备与夺取生存空间直接相关,是战前德国的核心目标。雅利安人统治秩序的建立必然有赖于强大的军事力量。在军事力量不足以放手一战时,纳粹德国采取外交手段夺取土地。到大战爆发时,德国已获取了莱茵兰、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的部分地区,建立起一个大德意志国。这样,一个包括了大多数日耳曼人的极权主义种族国家终于形成,接下来它要做的就是用战争手段去夺取生存空间,消灭、驱赶或奴役新土地的居民。同时,通过优生手段提高统治种族的数量和质量,完成纳粹理想中的种族乌托邦。到那时,雅利安人将统治世界。

  纳粹德国的后半期是在战争中度过的。作战、占领、掠夺、奴役、屠杀是它的主要行动,纳粹主义的种族主义本质在此时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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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

  纳粹战争不同于一般的帝国主义争霸战争或夺取殖民地势力范围的扩张战争,它是种族主义性质的战争。消灭犹太——布尔什维克政权,驱逐劣等斯拉夫人,从而为其种族乌托邦提供生存空间一直是希特勒发动战争的核心意图。“对于希特勒来说,战争不是外交政策的最后一招,而是实现德国国家目的的优先工具。”因为雅利人的优越性使他们有权获得被劣等民族占据的广大空间。正因为如此,希特勒的战争具有不可妥协性和不可避免性。1939年纳粹德国与苏联达成协议,先因为侵略波兰而与西方开战,只是策略问题。击败西方是为了以更有力利的位置对东方作战。正如希特勒所言:“我一切的作为都是针对俄国而来。若西方太愚昧、太昏庸以致看不出这一点,那我只有被迫与俄国人达成某种谅解,先击溃西方,再集结大军转向苏联。”(p322)1941年,在西线作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的时候,纳粹德国就倾力攻击苏联表明了纳粹的真实意图,证明了战争的种族主义性质。

  这场种族主义战争开始后,尤其是进攻苏联后,纳粹在占领区建立起种族主义新秩序,占领是根据当地人种族成分而分的,对不同种族的人采取不同的对待。斯堪的纳维亚人、荷兰人受到的待遇最好,波兰、苏联地区的斯拉夫人最受迫害。一些金发碧眼的波兰、苏联儿童则由于被希姆莱认定有种族价值,带到德国进行德国化。在战争期间,有两百万以上的苏军战俘被杀害或迫害致死。到1944年中,有七百万外国劳工在德国充当劳力,另有七百万人在当地为德国战时经济服务。上百万的日耳曼人迁入波兰地区,当地斯拉夫人和犹太人被迁徙并强迫定居。在战前和战争初期,纳粹对犹太人的政策主要是迫害和驱赶(甚至考虑将犹太人迁往马达加斯加)。战争开始后对犹太人进行强迫集中居住和集体抢杀,战争后期则对犹太人实行了最终解决——死亡营中的系统化屠杀。

  纳粹战争的种族主义性质甚至损害了战争行动本身。在苏德战争初期,受到莫斯科政府压迫的部分苏联人民(尤其在乌克兰)原本对德国人持欢迎态度,但最终因纳粹的残暴而奋起反抗。纳粹德国的妇女也因为为种族主义理论而迟迟没有大规模参加生产活动(同盟国方面则很好地利用了庞大的妇女劳动力)。由上可见,战争期间的纳粹政权的种族主义性质是不容置疑的。

  综述

  因此本文认为,种族主义是纳粹主义的核心内容,是理解纳粹党与纳粹国家的关键所在。如果仅仅把纳粹党看作资产阶级反动政党,把纳粹政权看作“反共、反社会主义、反民主主义的恐怖独裁统治,是资产阶级专政的极端形式”,而将种族主义作为极端民族主义的附属物置于不重要的地位,就无法对纳粹党和国家(尤其是战争时期的纳粹党和国家)的行为作出足够合理的解释。从战时的纳粹政权的政策来看,种族主义不只是宣传,而是要认真加以实施的;不但是任务,而且是核心任务。正是种族主义(而非资产阶级反动思想)促使纳粹德国犯下了前所未有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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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种族主义是什么?“优秀品质”是种族和民族特征吗

  1870年代初,德国、奥地利、瑞士和比利时的教育当局向下属的学校发放了同一内容的问卷,要求学生填写,内容是有关他们头发、眼睛和皮肤的颜色。问卷的说明是,近些年来,印欧人种或者雅利安人种纯洁性的观点受到了质疑,有人说这个起源于亚洲的人种早已和欧洲本土的人种混合了。纯种印欧或者雅利安人应该是金发、蓝眼睛、淡肤色、长头颅,而欧洲土著的发色和肤色都偏深,头颅也较短。调查的目的是,用这些被认为是纯种雅利安人的地区得出的数据看这个挑战是否成立。调查持续了十年,参与调查的跨国学生人数达一千五百万。这样规模的调查统计,即使放在技术条件远为优越的今天,也是一项壮举。

  这项调查的缘起和1870-71年的普法战争有关。在那场战争中,普鲁士军队用大炮轰击巴黎城内,造成平民死伤、破坏了巴黎博物馆,另外还焚毁了位于阿尔萨斯的著名的斯特拉斯堡图书馆。法国著名人类学家阿蒙德·海特法歇认为,这样的暴行纯粹是野蛮人所为。从人类学的角度,这使得他修正了当时流行的西欧人都源于从亚洲高原迁移过来的纯种雅利安人的观点,断言这样野蛮的行径只有欧洲土著才做得出来,所以普鲁士人是欧洲东部原来的土著尤其是芬兰或者斯拉夫-芬兰人的后裔。这些人特别记仇,所以他们的农民中谋杀案特别多。和这些人混杂的结果就是,原来属于雅利安人的德国人蜕化了,变得野蛮了。普鲁士军队对法国文化的破坏,就是半野蛮人对高级文明的嫉妒和仇视。

  海特法歇此言一出,法国人类学界立刻有人呼应,认为它“科学地”证明了普鲁士人不属于高级的欧洲人家族,芬兰人和波罗的海沿岸的原始人群身上固有的狡诈、暴力和韧性,都在现代的普鲁士人那里复活了。这有点像为自己战败寻找理由:文明人打不过野蛮人。德国舆论反击说,这是法国学者的无知和谎言,挑动种族仇恨。法国人类学家巴罗卡回击说,是德国人首先诉诸“比一般爱国主义更强有力的种族爱国主义,这在德国各族中更为常见。”

  德国人类学家起而捍卫自己纯种雅利安人的身份和荣誉。在当时欧洲的种族谱系中,东北欧的芬兰人和东欧的斯拉夫人被认为比北欧和西欧人低劣;此外,南欧的拉丁人种族上也不如他们北边的邻居。德国著名人类学家阿道夫·巴斯蒂安说,在日耳曼人的东进下,东北欧地区的芬兰人和斯拉夫人早就像“旭日下的积雪那样融化了”。另一个著名的德国体质人类学家鲁道夫·维尔乔,原来以颅骨测量学见长,此时,他也直斥法国人的“恐普症”使得他们把普鲁士人排除出雅利安人种。

  为了用事实驳倒法国人对普鲁士人的种族污蔑,普法战争硝烟稍歇,巴斯蒂安和维尔乔就向德国军队统帅部提出,要测量士兵的颅骨,目的是要证明德国人的头颅比法国人长,是纯种的雅利安人。德军统帅部没有同意。他们放弃了测量颅骨,转为其他数据,向德国政府的教育部门提出要求,这就是本文开头那个调查的由来。它不但得到了德国政府的同意,而且奥地利、比利时和瑞士的教育部门也愿意合作,因为这三国自认为和德国人一样属于纯种雅利安人。同时,维尔乔还去芬兰做类似的调查。

  1885年,维尔乔向普鲁士科学院通报了“决定性的和令人吃惊”的调查结果:德意志北部地区、包括新兼并进来的易北河东部地区的人种完全符合“金发碧眼白皮肤”的雅利安人特征。他在芬兰地区的调查也证明,那里的人起码都是金发。这说明德国本土的人种是纯粹的,受它影响的地区的人口也德意志化了。相反,向西部和南部扩张的历史上属于日耳曼人支系的哥特人、勃艮第人和法兰克人都和当地土著混合了。结论是,以哈布斯堡和霍亨索伦王朝为主体的德意志国家是血统纯粹的雅利安人。

  这场谁是真正的雅利安人的争论,在欧洲范围内都有反响。英国古典语言学者伊萨克·泰勒(以印欧语系为对象的古典语言学一度是确立种族身份的学术依据,后来被颅相学取代)在1890年评论说:德国人和法国人都自称是真正的雅利安人,法国人说真正的雅利安人是短头颅的,以法国境内的法兰克人为代表,是他们“雅利安化”了德国人;德国人则说法兰克人是自己祖先日耳曼人的支系。双方都认为对方是自己祖先在其土地上本土化混杂的结果,所以在种族纯洁性上都比自己低一档。泰勒在讽刺完德法两国后,提出他的假设:比较纯种的雅利安人可能在芬兰人和凯尔特人之间的联系中找到,前者更靠东,离远古时期雅利安人从亚洲迁移过来的路线近,后者是英帝国本土的族群。这样,泰勒就把纯种雅利安人这条线从欧陆划到不列颠群岛那一边去了。

  这场有关种族纯洁性的理论混战,各方都标榜自己有“事实基础”和“科学依据”,但背后都是本国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作怪。好在很多学者事后承认,所谓“雅利安”的概念,最多只是一个从古典语言学对印欧语系的研究中推出来的语言学概念,和人种没有关系。维尔乔等人二十年后都承认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雅利安人”的种族,欧洲各族的种族谱系远比一个单一的种族来源要复杂。但再过了二、三十年,希特勒又接过了已被抛弃的这套种族神话,动用国家宣传机器把德国人树为纯粹的“金发碧眼白皮肤”的正宗雅利安北欧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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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种族观念强烈的国家,很可能会对国内不同阶级、阶层和地域的关系有类似的偏见。法国历史上一直有本土的高卢人和外来的法兰克人之分,后者被很多种族主义者认为是纯粹的雅利安人,他们的头颅比高卢人长。法国大革命前的三个等级(教士、贵族和平民)中,前二者被认为是法兰克人,第三等级是高卢人。法国著名的种族主义人类学家拉普热认为,法国大革命就是权力从长头颅金发的高贵者那里转到短头颅深发色的低贱者手上,造成了法国政治动荡的悲剧。在英国,爱尔兰人一直被视为落后、野蛮、从事低等职业而受到英格兰人的歧视,这个偏见一直被带到英国在北美的移民社会中。此外,英国十九世纪城市化产生大量底层人口,集中在贫民窟,为了限制他们人口的繁殖,优生学应运而生。

  这个“金发碧眼白皮肤”的大型问卷调查,见列昂·波里雅科夫(Leon Poliakov 1910—1997)的《雅利安神话》(The Aryan Myth,1971)一书。波里雅科夫是出身于俄国的犹太人后裔,先后在意大利和法国生活,是法国著名的历史学家。他对纳粹种族主义和欧洲反犹主义的研究,是西方学界这方面的重要著作。《雅利安神话》这本书是他视野最开阔、理论意义最重要的作品,今天仍然是这个领域的必读书之一。这本书并非仅以德国和纳粹为对象,而是对以雅利安人神话为极端的人类自我崇拜的种族观念在整个欧洲范围内做一个系统的清理,包括了从英国到俄国的所有欧洲大国。在波里雅科夫看来,寻找一个单一祖先,以生理和外貌的特征来定义国族共同体,以为它比一般的民族主义更有凝聚力,这是人类社会的痼疾,并不以某个特定的理论和运动的成败而决定其存亡。

  “优秀品质”是种族和民族特征吗?

  当种族主义者说“‘我生于一个优秀种族’,的时候,他的意思是,他的种族具有更好的品格。纳粹吹嘘他们有特殊的种族灵魂,但当他们需要把整个一代人塑造成这样的类型时,他们就根本不相信这个所谓的‘种族灵魂’了:他们费尽心思在学校教育中确保某种课程的地位,强行把具有反纳粹思想的父母和他们的孩子分开,规定男孩必须加入纳粹青年组织。通过这些手段,他们获得了他们需要的那个品质。但这完全是有计划地精心地训练出来的,不是什么与生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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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鲁兹·本尼迪克特在1943年出版的《人类诸种族》(The Races of Mankind, 与珍·威尔梯许合作)中的一段话。接下来她又对传说中的“大和民族的优秀品质”做了类似的评论,指出从明治维新开始,日本国家对国民实行了系统的教育和改造,又通过数次战争,把在开国初期被一些西方人形容为是“在花间翩翩飞舞的蝴蝶”的日本人改造成了赳赳武士。但从种族和“血脉”来看,二战时期的日本人和明治维新以前的日本人没什么不同。

  和任何极端主义的意识形态一样,种族主义也有逻辑上的以及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就像上面的事例一样。但这样的矛盾并不会影响它的传播和接受,更不会妨碍它成为某个国家政权的指导思想。人性中非理性的因素和出于利益的考虑是很多人接受自身破绽百出的极端主义意识形态的原因。

  本尼迪克特师承美国人类学家、文化多元论的创始人佛兰茨·波阿斯,学生是以对太平洋土著民族的研究而知名的玛格丽特·米德。本尼迪克特在中国以《菊花与刀》知名,但她关于种族主义的研究和普及工作要更早,影响也更久。1939年她休研究假的时候,正值二战爆发,人类学家的社会责任感促使她写作了《种族:科学与政治》,1940年出版,成为二战时期美国学界和公众了解这个问题的简明读本。

  种族与种族主义问题在本尼迪克特之前在欧美就已经有大量的讨论,但当代种族主义研究在学理和政治正确两方面大概开始于1930年代。“种族”一词早就有了,而“种族主义”概念是纳粹上台后开始流行的。本尼迪克特在书中主要说清楚了种族与种族主义的区别,指出种族概念除了用于描绘外貌特征,没有任何社会、文化和心理的意义,所以社会科学不研究种族,但研究种族主义。她强调种族主义是现代迷信,用来为政治权力和集团利益服务。“种族主义是一种教条,它认为一个族群被自然诅咒,置于遗传性的劣等地位,而另一个被赋予遗传性的优越地位。这种教条认为文明的希望就在于灭绝某些种族,保证其他种族的纯洁。”。

  破除种族主义神话的关键,在于否定它构建的种族外貌与内在品质之间的联系。本尼迪克特说:“当一个纳粹分子说‘我是蓝眼睛的雅利安人,而你是非雅利安人’的时候,他的意思是‘我是优秀的,你是低劣的’。”科学家应该反驳说:“不错,你头发的颜色比我的淡,你的头颅比我的长,你的个子比我高,你是北欧人种(人类学家称北欧人种而非雅利安人种),而我的发色比你的深,我的头颅更圆,我没有你高,我是南欧人。但你有什么证据说你比我优秀?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本尼迪克特这本书特别之处是,收集了大量名人学者与种族概念和种族主义有关的言论,在“看他们怎么说”的标题下置于各章结尾处,既避免了将这些言论硬塞进书中,又与读者分享与各章内容有关的历史资料。例如,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告诫说:“千万不要从不列颠去弄奴隶,因为他们的蠢笨使得他们绝对不可能适合雅典家庭的需要。”西塞罗的时代还没有种族的概念,更没有种族主义,但这话把野蛮的“不列颠人”和文明的雅典社会之间的差别本质化了,离种族观念已经很近。在欧洲古典时期,不列颠人的祖先不但也曾经被卖为奴,而且还被视为等而下之的奴隶,对于一个近代史上的贩奴大国和种族优越感强烈的民族,这似乎是一个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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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文化特色的过分强调

  有“文化种族主义”之嫌吗?

  很多人对于种族问题有一个误解,好像它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是由不同种族的外貌和生理特点决定的,是一望而知的,所以向来如此,比较典型的是对犹太人和非洲裔黑人的种族性看法。乔治·费里德克森(George M. Fredrickson)是美国研究种族主义的著名历史学家,他的《种族主义简史》(Racism: A Short His-tory 2002)在美国学界受到广泛的认可。他告诉读者:种族观念在古代和中世纪欧洲社会都基本不存在,种族主义更是近代历史的产物。犹太人和黑人在古代和中世纪的形象都和近现代不一样,根据族裔和生理特征将他们固化为种族性的他者是很晚近的事。

  反犹主义在欧洲有久远的历史,根源在于和基督教的冲突。耶稣受到犹太长老的迫害和犹大的出卖,犹太教坚持《旧约》,主流犹太人拒绝皈宗基督教,这些使得他们成为欧洲清一色基督教世界中的异数。而这个异数又和基督教同源,这比异教更让很多基督徒痛恨。费里德克森认为,基于宗教原因的反犹主义有内在的矛盾:一方面由于基督本人也是犹太人,所以反犹主义难以发展到把犹太人整体本质化为他者的地步;另一方面,犹太人被视为犯下“弑神”原罪的群体,确实受到欧洲基督教世界的敌视。但一般来说,教会对犹太人的态度相对温和宽容,只要他们皈依本教就不再视为他者,但底层基督徒对犹太人的态度则更为敌对,中世纪几次暴力反犹事件都是普通基督徒策动的。但直到晚近,反犹主义都没有发展到完全敌对和暴力的地步。

  至于非洲黑人,很多人认为对他们的歧视一直和肤色有关,但费里德克森说,早期和中世纪欧洲都缺乏这样的证据。黑色在很多文化中都兼具善恶的含义。一方面它可能象征黑暗、死亡和邪恶,但另一方面教士和修女都穿黑袍。在基督教历史传说中,第一个皈依基督教的非犹太人,是来自埃塞俄比亚的服务于宫廷的黑人高级太监。中世纪欧洲教会甚至存在过对非洲黑人的亲近感(Negrophilia, 类似于蒙时期对中国文化的强烈好感,即Sinophile),其来由是教会相信一个名为普莱斯特·约翰的埃塞俄比亚黑人基督教国王会帮助基督教抵抗伊斯兰教的扩张(埃塞俄比亚自罗马帝国时就有了基督教传播的历史,还是最早的基督教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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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族意义上的反犹主义和对黑人的歧视是近代历史的产物,是现实的权力结构片面地利用和扭曲了不同人群之间的关系,把宗教和文化意义上的对立和差别本质化为与生俱来不可改变的特征,从而为完全地排斥和消灭、或者是剥削和利用某个人群制造借口。费里德克森说“区别和权力”是种族主义的两个成分。种族主义“起源于一种‘他者’与‘自我’之间的差别是永久性的和不可沟通的心态。这种差别意识为对族群和种族的他者行使强权提供了理由和借口,而这种强权如果使用在本族群和种族成员的身上则被认为是残忍不义的。”

  就犹太人来说,这种权力结构就是在近代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产生后,犹太人跨国离散族群的身份(即民族国家内部的他者)在金融商业和文化等领域占有的一定的优势地位使得他们成为很多民族主义者的眼中钉和替罪羊。犹太知识分子的国际主义联系和意识形态倾向更增强了这种敌对性看法。为了在国家权力结构中排斥和压制这个非我族类,犹太人的种族性被故意放大和突出了,犹太人被本质化为与民族国家格格不入的外人甚至是邪恶的群体。这时的反犹主义虽然是从原来的宗教冲突发展而来的,但和它关系不大了,法国的德雷福斯案件和俄国的排犹暴力都不以宗教为名,对犹太人实行种族灭绝的纳粹更不信奉基督教。他们的反犹主义就成了种族主义。

  而对黑人来说,种族主义首先是为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度辩护的,其次是为种族隔离和歧视服务的,这些都是现实的权力结构。美国的种族制度严格保护所谓白人的血统,很多白人和黑人奴隶的后代其肤色已经非常淡了,放在另一个社会很可能被认为是“白人”,但在种族隔离下的美国就是“有色人种”,目的是为了限制在现存权力结构中享受“白人”特权的群体的范围。

  费里德克森没有提到针对海外华人的种族主义,其实这也是一个合适的事例。在世界范围,华人可以和犹太人以及黑人并列,是典型的离散群体:他们都有明显的外貌特征,有强烈的族群意识,在一些国家至少在历史上都被主流族群视为外人。但和犹太人和黑人一样,对华人的种族主义也不是从华人一开始海外移民就有的,而是随着华人移民数量的增加,所在国民族国家的形成,对各国经济和社会的权力结构产生了冲击,这时候华人的形象就被漫画化地贬低了,本质化为虽然勤劳但却低劣的人种。他们的繁殖还会威胁所在国的人口和秩序,这就是19世纪末“黄祸论”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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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种族主义发展的历史顺序,是现实的权力关系或者利益诉求在先,观念和理论不但在后,而且是可以根据权力结构作修正的。那种认为种族关系由生理和外貌特征决定的“常识”,不但缺乏历史根据,而且有回避是非之嫌。例如,当提到某个特定种族或族群时,对他们反感的人马上就会指出自己的反应是很自然的,基于对方的生理特征和生活习性而非对他们的社会性歧视。但历史上有太多的事例说明当一个被厌恶和拒绝的群体获得了政治和文化权力的优势后,对他们的那种“自然”的厌恶就会逐渐消失和淡化。当然,一种观念形成以后,它会脱离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一定程度上单独地作为偏见传播,例如很少有犹太人和黑人的社会也会对这些群体产生偏见,不过那不但是传播的问题,而且也会曲折地反映权力和利益冲突。

  种族主义通常表现为从外貌、生理和遗传的角度来定义群体和个人的身份以及更内在的东西(群体身份和品质优劣都由外貌一望而知),这是世界历史上过去常见的。但通过对种族主义的历史考察,费里德克森强调将群体之间的区别本质化,是理解种族主义最关键的因素。据此他指出,对任何因素的过分强调都有将它本质化的危险。在一个已经难以公然用外貌特征来定义个人身份的后种族主义时代,费里德克森认为具有“决定论性质的文化特殊性”可能在实际上替代种族主义的功能。这里的“文化特殊性”不包括任何古典种族主义的生物学特征,而是指宗教、历史、语言和传统等等“文化”因素。

  如果一个群体的各种“文化特色”被自己或者他人夸张到了几乎是与生俱来和不可改变的,那么它在实际上就把这个群体变成了异类。费里德克森此书出版于2002年,其中他提到穆斯林有可能被“本质化”的危险,但没有阐发。这个本质化,我的理解应该不但包括“被本质化”也包括“自我本质化”。费里德克森称这种倾向为“文化种族主义”,这是值得当代读者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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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西方总有种族主义者?主要原因是什么

  20世纪以来,随着福利国家政策的效应,产业转移与升级、经济社会结构变化使西方发达国家出现多数人口的中产化、白领化过程。传统的阶级矛盾趋向于缓和,而种族矛盾相对更为凸显。同时国际上的穷国富国矛盾或所谓“南北矛盾”,在存在民族国家的背景下也可以理解为广义的种族矛盾。这样,种族问题便超越“阶级”问题成为发达国家政治思想界关注的焦点。而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恰恰是福利国家在弥合阶级矛盾的同时可能暗中强化了种族矛盾,因为福利保障越是发达就越难普行于世,享受这种保障的国民资格的封闭性和排他性就越突出。欧洲福利国家的“反移民”种族主义之活跃不能不说与此有关。

  种族问题当然也有政治、经济上的“平等”与否的内容,过去人们常说的政治上的“民族压迫”、经济上的“民族剥削”就是以这类内容为基础的。但同样重要的是,种族问题也包含了因文化差异导致的认同与否问题,即人们通常说的“种族偏见”。制度上的种族不平等与文化上的种族偏见都源远流长其来已久。在我国古代,前者有元代所谓的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级制,后者有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说法。同时,过去盛行的论点也偏重于强调两者的联系。不仅我们过去熟悉的意识形态有“民族问题说到底是个阶级问题”之说,自由主义者方面也常常主要从制度层面考虑种族问题,例如解放黑奴、取消种族隔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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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自由民主运动与社会主义运动从本质上讲都是普世主义性质的运动,近代以来尤其是20世纪以来,这两者虽然有冲突乃至形成“冷战”,但两者也都为从制度上解决种族矛盾而绞尽脑汁并作出了许多成绩。但是,这方面的进步与失败依然共存。冷战后一方面是苏联式的专制国家中“民族自治”模式在中东欧完全失败,许多国家爆发了民族冲突乃至“种族清洗”,另一方面西方世界尽管制度性的种族歧视与种族隔离早已消除,法理上的种族平等也似乎已经成为共识,乃至成为不容质疑的“政治正确”。但在观念上,种族主义,包括传统的种族偏见和“全球化”背景下以敌视移民为主要诉求的新种族主义,如德国的新纳粹、澳大利亚的汉斯与“白澳主义”、法国的勒庞现象等等,仍然有所发展。

  西方知识界为此进行了深入的反思。皮尔-安德烈.塔吉耶夫的《种族主义源流(Sur le Racisme)》就是这方面的代表性成果之一。出生于1946年的塔吉耶夫是法国国立科研中心(CNRS)研究员与项目主任,著名哲学家、政治学家与政治思想史学家。作为当代法国思想界的后起之秀,他对“进步观”、世界总体走向的探讨受到广泛注目。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他以欧洲尤其是法国反犹、反闪米特思想与行为的历史分析为基础,对种族主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据其自述,其研究的目的是要理清种族主义各个阶段的变化,总结影响反种族主义运动成效的教训,以便使这一运动能够适应种族主义本身的变化而形成与时俱进的更有成效的战略。他因此成为法国种族主义问题研究公认的权威学者,在这方面他的主要著作有:《偏见的力量:种族主义及其双重取向》(2000,已有英、德译本)、《1940-1944年间的反闪米特主义》(1999,与G.考夫曼、M. 雷诺阿合著)、《反闪米特主义的兴起》(1995)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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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吉耶夫在种族主义研究问题上最主要的创见是他关于“从生物学上定义”的血统种族主义和回避了血统问题而强调历史差异的文化种族主义的两分法。在他看来,前者强调的是一个统一的体制,该体制明确规定各血统群体的不平等地位并因此构成“高贵族”奴役、剥削“低贱族”的种族式阶级关系。而后者不强调、或者说并不需要强调族群划分的血统基础以及贵贱等级,只是突出文化不相容,要求“各过各的生活”而实行隔离政策,把贵贱之间的剥削关系变成甲族驱逐乙族的关系。他的《种族主义源流》一书就是围绕这点展开的。实际上本书是他以上著作、尤其是《偏见的力量》中所作大量研究的一个理论性的浓缩本,言简意赅,是集中了作者长期研究成果的一部精华之作。

  种族主义:源自欧洲的现代现象?

  与同类著作相比,塔吉耶夫对种族主义历史的基本见解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塔吉耶夫明确地提出了近代种族主义与一般的种族歧视思想之不同。他反对那种把种族主义过分泛化、把它与古已有之的种族偏见和种族压迫混为一谈的说法。在他看来,种族主义是一种“源自欧洲的现代现象”。它以近代科学产生时期西方的一些“科学”化了的人文研究为源头,例如从林奈、布丰等人建基于进化论的生物分类学扩展出来的人种进化论与种族分类学、贝尔尼埃的人文地理学等等。他认为:“种族主义表现为世俗化的产物,表现为非宗教的科学现代思想的产物。所根据的标准是:人由于其自然归属于价值不等的种族(“进化度”不同),价值也不同,应当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他们”。

  然而另一方面,塔吉耶夫似乎认为“文化”是有优劣的。因此他特意批判了那种把文化定义为“族性(种族性或民族性)”的文化遗传学说或文化基因学说。他指出:“传统种族主义的基本设定,即将种族和文化的相提并论(或是“一个种族,一种文化”的公式)遭到经验的驳斥”,并肯定克罗德·莱维-斯特劳斯关于“文化多样性不从属于生物学多样性”的见解:“人类的文化远比人种要多得多,因为一方面数以千计,另一方面数以个计:属于同一种族的人创造的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别可能远远超过种族远离的人群的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别。”当然,莱维—斯特劳斯从这一点导出的文化相对主义是塔吉耶夫不同意的。如下所述,他认为极端的文化相对论虽然可能打击了旧种族主义或血统种族主义,但却给新种族主义或文化种族主义开了大门。

  比近代科学更早,中世纪晚期的世俗化或过去所说的“人文主义”潮流也导致了种族主义或“前种族主义”的兴起。在塔吉耶夫看来,早期基督教的反犹太倾向是基于信仰的。它排斥的只是犹太“异教”。因而犹太人只要改宗基督,根据《圣经·加拉太书》论述的普世基督徒平等原则他就不该再受歧视。但是15世纪以来的世俗化淡化了信仰至上,却并未淡化、而且首先在西班牙等地还强化了反犹行为。如果说过去的反犹主要是反对犹太教,表现为强迫犹太人改宗基督,那么现在的反犹则是反对犹太血统,由于“血统肮脏”或“血统不纯”,即使改宗基督的犹太人也不能幸免。因而反犹运动便由企图同化犹太人(诱逼犹太人改宗),发展为隔离、驱逐乃至消灭犹太人。塔吉耶夫指出“纯粹血统”论与基督教的普救论思想背道而驰,它是世俗化产生前种族主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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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世俗化之后,塔吉耶夫指出启蒙运动的反正统宗教倾向同样强化了种族主义。尽管塔吉耶夫承认正是启蒙运动推崇的自由人权观念导致废奴运动和黑人解放,但是他强调启蒙运动具有“反奴隶制与反黑人”两种倾向共存的悖论。伏尔泰等启蒙大师反对基督教正统神学关于亚当夏娃为人类共祖的人类同源论而主张人类多源论,因而把黑人看成异类,其与白人之别有似于人与猿之别。

  但是同样,把黑白人种之别与人兽之别乃至生物非生物之别相提并论,认为这都是造物主有目的地造就的神定秩序,这同样也是正统神学的主张。而且启蒙运动也正是由于挑战了这种主张而导出自由平等博爱与废奴之说。因此作为“原材料”的“思想资源”的建构功能似乎是多种多样的。正统神学中平等普救论与神定等级论之间的张力,恰如启蒙思想中人权平等论与人种多源论、废奴主义与歧视黑人之间的张力一样。因此任何把后代各种思想机械地溯源于前代相应思想的“学术谱系研究法”很可能是靠不住的。真正的思想家总是面对他特定的问题去利用各种“原材料”。同样的“原材料”在不同倾向的人那里可以导出不同的“主义”,正如不同的“原材料”可以导出类似的“主义”一样。这与塔吉耶夫指出的种族-文化非对应性(同种可以异文,异种可以同文),同样发人深省。

  种族主义与文化多元论

  第二,更重要的是,塔吉耶夫针对现代或当代种族主义的批判尤其指向一种他所说的“多元论或强调差别权的新种族主义”。塔吉耶夫指出,如果把种族主义仅仅定义为以种族-文化遗传基因的优劣判断为基础的种族等级论,那么这种纳粹式的种族主义在当代如果说尚未完全消灭,也仅限于几乎毫无影响的、极其边缘化的“过去的残余”了。对此进行艰苦的批判工作几乎成为多此一举。但是,问题在于当代种族主义往往不是以种族优劣论、而是以相对主义的种族(或“文化”)多元论为基础、以强调“差别权”的方式提出来的。这使其似乎不像是以往所说的种族主义因而特别具有欺骗性与危险性。在“主张差别权,甚至不惜一切代价维护文化差别的权利”的立场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条件下,当代例如在法国,已经出现了“不明言的种族主义”,“这类种族主义既不靠近不平等,也不走向生物学上的种族。这类种族主义不援引纳粹的学说。这类种族主义既不出口伤人,也不明确呼唤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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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吉耶夫特别分析了上世纪70-80年代很有影响的法国人类学家克罗德·莱维-斯特劳斯。这位思想家在批判种族优劣论方面作出过贡献,但是“在莱维-斯特劳斯所捍卫的激进文化多元论的价值观中,无条件的标准是为保存文化多样性采取行动。这个立场我称之为差别论。结果是种族中心论导致的不宽容在人类学家看来拥有一种积极的价值,因为它起着既是保守的,又是差别性的机制的作用”。莱维-斯特劳斯主张:“人类社会的这种多样性在相当程度上来自每一种文化对抗周围的文化,表示其差别,总之是显示自我。”这可以说明各文化之间的“相对不可交流性”,以及将文化之间的“一定程度的不可渗透性”升华为价值和标准。某个人只要声称为一种文化的代表,就可以突出一些价值,对此保持自己的“忠实性”,并且“部分地或完全地”对其他价值,对其他文化选定的价值表现出“无动于衷”。莱维-斯特劳斯认为这是合理的。他甚至主张:“一切真正的创造都带着对其他价值的一定的听而不闻,甚至予以拒绝,如果不是全盘否定的话。”

  莱维-斯特劳斯本人也许并非政治上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正如塔吉耶夫指出的:这种主张“有助于从人类学的观点出发,‘以科学的名义’为一些与文化特性的专有性和民族特性的专有性相关的不宽容形式进行翻案。因为大家知道当代的新民族主义是一种种族民族主义,将民族看作种族模型和/或文化模型。而排外的民族主义正是以文化区别权或是种族特性权的名义表现自己,在公众中取得合法地位”。

  塔吉耶夫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事实上,这种基于文化相对主义的新种族主义已经不知不觉地在当代法国甚嚣尘上,这就是所谓勒庞现象。上次大选中法国新纳粹的代表人物勒庞表现的巨大煽动能力,使得在最基本的民主人权问题上持有共同底线的左右两派都大为震惊,并为此发动了罕见的左右派共同抵制勒庞的行动。而塔吉耶夫指出,勒庞的种族主义正是打着捍卫“差别权”的旗号。勒庞党人声称:“我们这些法国人要求我们的差别权……,我们的人民有支配自己的权利……,捍卫我们特性的权利”。于是,勒庞们鼓吹反犹,但并不像希特勒那样直接谩骂犹太人,而是谩骂所谓威胁了“差别权”的“世界主义者”。“将‘世界主义者’替代‘犹太人’,就可以混淆识别反犹太主义的标准”。勒庞们鼓吹驱逐非洲裔移民,但“不要说‘黑鬼滚下海去’,而要说必须‘安排第三世界的移民回家’。”因此,“‘在家里生活’的理想变成了反移民仇外思想的工具”。正如塔吉耶夫所说:“重新写入种族民族主义的种族主义既不需要‘种族’,也不需要‘不平等’或明确召唤仇恨,就可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它“以明白无误的、赤裸裸的方式道出了勒庞党人对于非欧洲移民(特别是马格里布移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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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类似现象不仅仅发生在法国,我们可以举出比塔吉耶夫所举的更典型的例子。那就是臭名昭著的前南非白人种族隔离政权的政策。这个政权不仅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想“同化”黑人的念头,反而一直在鼓动“黑人独立”。在它炮制出的一批号称“黑人家园”的“独立国家”中,不仅以土著酋长的暴政严厉镇压那种“妄图把白人的人权标准加之于黑人”的民主运动,而且大力扶植“因杨扎民族运动”、“祖鲁文化复兴运动”之类的部落“传统复兴”组织作为“执政党”。这些“党”大都以保持传统特性为号召,极力阻止“西方价值”侵入黑人部落,并与南非白人政权合作,以专制的“黑人家园”和“白人内部民主”相分离的形式维持种族隔离制度。于是正如塔吉耶夫所说,“直接侮辱、歧视和彻底排斥竟可以以宽容、尊重他人、差别权等价值的名义实施,所有这些都是新种族主义的高尚遁词,新的意识形态种族主义是象征性的、微妙的和间接的种族主义,以关心‘文化’的道貌岸然,玩弄隐喻来歪曲和颠倒所使用的‘美丽词语’。象征性的或掩饰性的新种族主义是适合于反种族主义时代的种族主义,也就是说,是适应以抛弃种族主义的共识为特征的后纳粹时代的种族主义”。这种新种族主义的特点“首先是对文化相对论价值的翻转(‘种族’向‘文化’移位,断言各种文化是绝对无法对比的);其次是放弃不平等的主题而将文化差异绝对化,从而否定混合,肯定各种‘文化’不可挽回的相互不可吸收性”。

  因此,塔吉耶夫在指出近代种族主义的欧洲与近代起源的同时,又以更大的篇幅呼吁对种族主义的更深刻的批判与反省。他尤其指出不能把反种族主义变成一种浅薄的“后现代”或“现代性批判”游戏:“不能简单地将种族主义看作为从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欧洲殖民主义所武装的思想,也不能简单地看作为世俗化、分类思想和科学实证论(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的结果之一”。因此,“我们不得不对种族主义重新定义,考虑到其许多表现,找出其改换语境的形式。作为一种激进文化论和激进差别论的新的意识形态种族主义逐渐成形”。而人们对此缺乏警惕。在过去,“生物进化论和不平等主义被看作种族主义理论的两个基本特征,人们天真地以为可以用文化相对论和差别权来对付这两者。”但是如今“种族主义最近的意识形态蜕变”却恰恰表现为从鼓吹“种族之间生物学的不平等”转向鼓吹“文化之间差异的绝对化”。塔吉耶夫因而提醒世人:“今天的戈比诺们和希特勒们不会在人们寻找他们的地方遇到。新的种族主义者也不像这些过去的面孔。富有进取心的反种族主义者必须停止再犯主要的战略战术错误,也即搞错敌人,没有弄清楚谁是真正的新敌人,只满足于针对那些令人反感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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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不能把种族主义混同于一般的种族偏见,又不能简单地把它等同于近代的、西方的与科学主义世俗主义的表现形式,那么种族主义究竟如何定义?对于这个问题,塔吉耶夫表示赞成科莱特·吉约曼的见解:种族主义指“一切包含持久性信号的排除性行为”。这是对人类流动性的反应,流动性导致了人类的混合,“种族主义想象的核心,可以说正是对混合的焦虑”。因此在本质上,种族主义必然是既反对普世主义,又反对个人自由,种族主义的“目的在于将脱离了集团类别的个体‘归位’”。而在当今,种族主义主要表现为“对无差异或失去本性的惊恐,又表现为对差别的赞扬”。“文化的和差别性的新种族主义在法国通过国民阵线进入了政治,国民阵线的话语很能说明新种族主义归并到民族主义中去了。”

  “偏见”难除,“制度”可改

  在对种族主义历史与现状的以上两方面分析基础上,塔吉耶夫提出了他对种族主义问题的本质所在和如何与种族主义作斗争的看法。

  在血统优劣论类型的种族主义盛行时,被压迫族群强调自己的光荣历史、独特族性与自有认同以增强族群自豪感,是一种有效的反抗方式。但是在文化相对论类型的种族主义时代,上述方式似乎不再有效:此时强势族群完全可能“恭维”弱势族群:是啊,你们当年的历史多么辉煌,你们祖先在非洲生活得多么美好,那么,你们回去吧!去维护和享受你们的伟大传统吧。过去我们强迫你们皈依基督,现在我们觉得你们的多神崇拜很有美感值得作为珍稀品种来大力保留,这基督教就让我们白人勉为其难好啦。过去我们的祖先把你们的祖先抓来做奴隶,现在我们认错了,你们完全有权利回去!什么?你们不想行使这一权利?那就让我们“帮助”你们——把你们赶走!

  显然,面对这种类型的种族主义,平等——尤其是所谓“文化平等”已经不是有效的反抗方式。所谓平等如果不是每个个人的公民权利平等,那么“文化平等”反而可能成为维护种族隔离制度的口实,犹如在南非后期人们看到的那样。因此塔吉耶夫强调:种族主义的“目的在于将脱离了集团类别的个体‘归位’”,即它归根结底是对个体权利的漠视。

  这一提法无疑会带出另一个重要问题,即种族主义的制度化问题。塔吉耶夫并未有意识地强调这一点。但是他多次提到关于种族主义的“偏见、理论和行为”之不对称性。他引述了上世纪30年代一个著名的社会学实验:学者同一对中国夫妇在美国旅行,他们在245家旅馆与餐馆受到正常接待,只有一家拒绝为其服务。然后学者向所有这些旅馆餐厅发出问卷,询问是否乐于接待中国顾客,结果却有92-93%的回答是不乐意。这表明种族偏见与种族排斥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如塔吉耶夫所言:“不能仅仅从种族偏见或‘排外’的态度(如通过调查可以衡量到的那样)预见所谓种族主义的社会行为”。那种“假定偏见‘必然导致’暴力‘行动’,而行动意味着种族偏见或种族主义世界观”的说法是靠不住的。

  而塔吉耶夫没有说、但笔者认为是不言自明的是:只要承认价值多元化是个不可避免的事实,建立在个体价值差异基础上的“偏见”——无论是关于种族,还是关于阶级、文化、职业、风俗习惯衣食住行乃至其他方面的“偏见”大概永远无法消灭、甚至也许未必应当追求这样的消灭(正如我们未必应当追求“价值一律”)。关键在于如何防止这种“偏见”被“组织”起来变成一种侵权行动。

  例如,也许我们无法要求一个白人(或黑人)姑娘在其他条件完全相等的黑白两位求婚者中不偏向白人(或黑人)小伙子,但是我们不能允许存在着禁止或妨碍黑白通婚、歧视或刁难跨族家庭的法律或制度性规定。更细致地讲,一个白人姑娘不愿嫁给黑人,我们很难仅因此指责她是种族主义者,但是一个白人父亲阻止女儿嫁给其所爱的黑人小伙子,就难免被指责为种族主义,而假如一个政府出来禁止黑白通婚,那就是骇人听闻的种族主义了。但是在历史上我们也看到过相反的情况,即某些政权为了强制同化某个民族而禁止该族内婚,强制推行异族婚姻,那当然也是种族主义。

  道理很简单:某个白姑娘不愿嫁黑小伙那是她的个人选择,即便这种选择是出于“偏见”,但作为个人选择她完全有保留这种或那种“偏见”的权利。然而如果她愿意嫁却受到父亲的阻挠,那么这个父亲已经侵犯了别人的权利,不仅仅是他个人偏见的问题了。如果政府这么做,那更是在整体上侵犯了人权。

  在这个意义上,需要反对的种族主义并不只是一种“偏见”,它首先是一种具有某种强制性的安排,一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无论是“反差别的”种族主义(如种族同化主义)还是“爱差异的”种族主义(如种族隔离主义),其要害正是这种侵犯人权和基本的个人自由的强制性。如果以上面的叙述为例,即禁止黑白通婚与强制黑白通婚同样是“种族主义”的,而“反对种族主义”在这个问题上只能意味着婚姻自由。

  由此塔吉耶夫提出了“种族主义的一种典型类型”: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的共同特征首先是“个人或群体的本质主义分类意味着个体缩小到其所属的群体或其自然的或本质的原共同体的某种代表的地位。生来如此,也就如此。也应当停留在如此的地位。归属被认为不仅是作为风格和整个内容的思想的前提,也是标准的前提。……这等于是将个体非个体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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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以及如何反对种族主义

  这样也就提出了塔吉耶夫所说的“反种族主义的根据”问题。为什么种族主义是坏的?是因为它妨碍了人类大同?还是因为它侵犯了人们间的差异?塔吉耶夫分析了几种关于“为什么要成为反种族主义者”的答案:“以启蒙思想的名义”;“以科学真理的名义”;“以善的名义”;“以避免最坏的名义”;“以和平和平等的名义”;“以差别权的名义”。他针对这六种回答都提出了质疑,然而他并没有给出自己的正面回答。

  但是笔者认为塔吉耶夫实际上已经通过全书的叙述阐明了他的回答。那就是“以自由的名义”。塔吉耶夫认可多元主义,但条件是“文化多元主义”不能成为推行“文化内一元化”的借口。真正的多元主义必然尊重每个人的选择,而无论是“反差异的”还是“爱差异的”种族主义,其共同点都是剥夺这种选择权,通过“将个体非个体化”而导致将人非人化。塔吉耶夫此书最后的结论可以概括为书中这样一句话:“反种族主义的根本两难命题是:必须尊重差别,一边保持人类的多样性;或是混合的义务,一边实现人类的同一性。”

  而这个人类同一性指的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能够摆脱这种“两难命题”的“同一性”指的只能是:自由。一个人(注意:必须落实到每个有意志的自然人,而不仅仅是似乎与谁都有关又无关的、不知由谁来代表、谁有权代表其意志的某个抽象的“全体”)无论属于哪个种族,他都有权利(在不侵害别人类似权利的前提下)认同于或是“认异”于他想认同或认异的那个或那些“文化”。换言之,真正有意义的“文化多元主义”,其“多元”必须落实到每一个人,而不是仅仅落实到某些密不透风的“文化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不知由谁划定,由谁代表,人们既不能从中出来,也不能由外进去。“文化多元主义”如果仅仅是要加固这些“文化箱子”并把世间众人分别装进这些箱子里去,那它就蜕变为不折不扣的文化种族主义了。

  那么,每个人都可以“多元”了,会不会把这个“文化”给解构掉,人们的“差别”也将不复存在?当然不会!正如信仰自由只是解构掉了神权专制与异端审判,却不会解构掉宗教本身,也不会消除各宗教的差异及各自的个性一样。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世间亿万兆民各自的种种个性或曰“偏见”都不会消除。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偏见”类似的人们还是会凝聚共识而形成各种“文化”。而且在此情况下“差异权”虽然不能成为让人就范的强制手段,“差异”却不会因此消释:归根结底,如果一个民族或“文化”中的每个人都能发展自己的个性与创造力,又何愁这个民族或“文化”会没有自己的个性与创造力?

  显然,这个意义上的反种族主义意味着反对一切形式的种族强制行为,不管这种强制是公然打出种族的旗号还是隐蔽在诸如“文化”之类的字眼下。这样反对种族主义,就是反对强制同化,但决不是“强制反同化”。相反,真正反种族主义的立场必须反对在种族或“文化”问题上的一切强制:既反对强制同化,也反对“强制反同化”。在主张文化多元化或所谓“差别”的同时,应当申明每个人都有:(1)选择特定的文化认同或不认同的自由,(2)同时认同多个文化的自由,(3)认同某些文化的某些部分而不认同另一些部分的自由,(4)但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不能把自己的选择强加于他人。“文化多元主义”如果不包括上述原则,那就很有可能(而且事实上已经)造成以文化间多元主义为理由实行“文化内一元主义“、以文化特殊为借口践踏民主、自由、人权的弊端——这就是塔吉耶夫的研究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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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种族主义起源于19世纪末,列强瓜分非洲的年代。当时非洲的资源被大量掳掠到欧美各国,包括人力资源。这些人被当作奴隶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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