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历史上刘备酷似岳不群?一生最恨之人非曹操

  说三国,就不得不提两个人:一个是刘备,另一个当然是曹操。不过很遗憾,这两个英雄从天下大乱的那天起就一直是死对头。我们可以先来看看《三国志》里刘备和庞统的一番对话:“今指与吾为水火者,曹操也。”这句话直截了当地指明了刘备和曹操水火不容的关系。有了这个“汉贼不两立,王室不偏安”的政治方针,也就不难理解后来的诸葛亮要劳民伤财数次北伐了那么,为何刘备如此“执着”地同曹操势不两立呢?原因至少是有两个的:一个当然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一个阉党遗丑居然胆敢“挟持”天子?作为刘氏宗亲的刘备当然是不答应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个人恩怨吧,我们“一身正气”的刘皇叔数次在曹操面前丢盔卸甲,面子上过不去,当然要翻脸了。不过,在大多时候,刘备还是不太敢明目张胆地翻脸的。比如在“青梅煮酒论英雄”那出戏里,虽然刘备心怀不满,却还要低声下气孙子大拍曹操马屁。后来,刘备终于还是横下一条心来翻脸搞决裂,不久就被曹操在长坂坡杀个抛妻弃子差点连老命也给玩完。

  不过,刘备也不是一直被动挨打的。至少,他有三次机会可以要了曹操这个老对手的脑袋。只是,刘备都手下留情了。好吧,让我们来看看刘备为数不多的几次给曹操颜色的良机。一次是“血衣带诏”,当时被架空的汉献帝天真地拿着张空头支票,要国舅董承、议郎吴硕等几个心腹去套牢曹操。于是,国舅爷找来了刘备这个“山寨“皇叔。靠董承、吴硕等几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文人就想把曹操拉下马,简直是个玩笑。刘备是个英雄,当然不是草包。口头上答应这次刺杀行动,后来找个机会拍马开溜了。另一次是在华容道,当时曹操刚刚赤壁兵败,引败军从华容道撤退,遇到泥泞不堪的路,军马不能过,曹操命老弱残兵背薪负草去填,兵马得过,老弱残兵被军马所践踏,陷于泥泞之中,死者很多。出来以后,曹操大笑,众问其故,曹操曰:“刘备,吾寿也。但得计少晚;向使早放火,吾徒无类矣(《三国志》)。”翻译一下,就是刘备真是我的对手啊。但是反应稍微慢了一点,要是早堵在这里放一把火,我们都死无葬身之地。有趣的是,曹操残军刚经过华容道不久,刘备还真过来放火,看来,曹操的计略还是高刘备一筹(这里面应该没有关羽什么事)

  如果说,华容道等只能算不是机会的机会,那么刘备还确实真有一次手刃曹操的机会。那就是著名的“许田围猎”。《三国演义》是这样描述的:某日,风和日丽,曹操邀献帝出去打猎。一路上,曹操骄横跋扈,丝毫没把这个皇帝放在眼里。一旁的关羽看见,就想从背后给曹操一刀(关羽绝对有当杀手的气质,这从后来万军之中秒杀上将颜良就可以看出),但被刘备给阻拦了。刘备的理由是投鼠忌器:“操与帝相离只一马头,其心腹之人,周回拥侍;吾弟若逞一时之怒,轻有举动,倘事不成,有伤天子,罪反坐我等矣。”关于这次未遂的暗杀行动,《三国演义》没有完全胡说,只不过,情景略有不同。相对严谨一点的《蜀记》是这样记载的:“初,刘备在许,与曹公共猎。猎中,众散,羽劝备杀公,备不从。”可以看出,此次打猎曹操落单,关羽见有机可趁,遂请示刘备。刘备不杀曹操,跟担心误杀献帝没有丝毫关系(当时小皇帝根本没在旁边),而是怕“误伤”了自己,因为即使杀了曹操,上位的也是那些尸位素餐的饭桶国戚们,当时毫无兵权的刘备一点便宜也捞不到,相反,如果行刺失败,自己将万劫不复。刘备在权衡厉害关系后,感觉放曹操一马对自己更有利,因此错过了一生中诛杀曹操最好的机会。

  可以看出,刘备虽然痛恨曹操,但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手下留情。不过,三国时代还真有一个人,竟然逼得刘备痛下杀手。不过,这个人可没有曹操的文治武功,他只是一名书生。此人的名字叫做张裕。而且,一向“以德服人”的刘备诛杀这位书生的缘由也颇为“无厘头”。我们还是先来看一下《三国志·蜀书·周群传》里的记载吧:刘备与刘璋在涪城会晤,刘璋有个从事张裕,长了一脸的胡子,刘备嘲笑他说:“我曾经在涿县居住的时候,直到那里姓毛的人特别多,涿县县令称为:‘诸毛绕涿居乎’。”(表面意思是:诸多姓毛的绕着涿县居住。其实是利用“涿、着”谐音嘲笑张裕的胡子:很多毛绕着长。)张裕是个书生,难免书生意气,反唇相讥道:“曾经有个人当上了上党郡潞县县长,后来又做了涿县县令,后来辞官还乡的时候,有人写给他要称潞长么漏了涿令,要称涿令漏了潞长,于是称他为:‘潞涿君’(露着君,嘲笑刘备无须)。”

  这里有必要注个说明,汉朝男性以胡须为美。例如崔琰“须长四尺,朝士瞻望”,是当时公认的美男子;关羽也因为长着一把飘逸的胡子常常沾沾自喜;曹操也曾因坐骑践踏禾草,“割须代首”以令军纪。刘备只是嘲笑张裕胡须的“造型”不够帅,可个张裕却没有口德,直接反驳比不长胡须的男人强吧。这般公然的人格侮辱,当然伤了刘备的自尊心(“先主无须,故裕以此及之,先主常衔其不逊”《三国志》)。刘备取代刘璋成为益州之主后,不久就寻个借口拿怀恨已久的张裕开刀。爱才的诸葛亮觉得张裕罪不至死,上表请刘备放他一马。先主答曰:“芳兰生门,不得不锄。”意思就是芳兰长错了地方,也要锄掉,人才用错了地方,就是找死。最后,裕遂弃市。因为一句玩笑话,刘备忿恨诛杀一名手无寸铁的书生,难怪后人批判刘备此举“完全是挟嫌杀人,毫无法制可言。”由此看来,天天嚷着“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刘玄德还颇有点金庸先生笔下那位贴着假胡子的伪君子岳不群的影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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