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北宋真的有一位萧峰:因宋辽关系实无需自杀
2015-05-05 13:59:26

  萧峰的一生从头到尾都是悲剧——一种在不共戴天的宋辽关系背景下展开的悲苦宿命,他尚在襁褓之中便成了宋辽冲突的牺牲品,身世被揭开后又被视为是中原武林的公敌,不得不远走关外。最后,为阻止辽国国主耶律洪基发兵南侵,在雁门关自杀身亡。小说写道:

  萧峰胁迫耶律洪基当众立誓:“于我一生之中,不许我大辽国一兵一卒,侵犯大宋边界。”随后萧峰大声道:“陛下,萧峰是契丹人,今日威迫陛下,成为契丹的大罪人,此后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拾起地下的两截断箭,内功运处,双臂一回,噗的一声,插入了自己的心口,登时气绝。

  这大概是最令“金粉”扼腕的小说结局了。曾有人问金庸:“乔峰(即萧峰)只能是悲剧,非死不可吗?”金庸回答说:“这是没办法的,天生的。他一开始生为契丹人,那时契丹与汉人的斗争很激烈,宋国与辽国生死之战,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这样厉害,他不死是很难的,不死就没有更加好的结局了。”

  如果金庸老爷子将萧峰的自杀解释为文学人物的性格冲突所致,哪怕说成是为阿朱殉情,我都觉得不无道理,不能反驳,毕竟这样的解释权归作者。但金庸却将萧峰之死归因于宋辽关系,将关注点引向历史,那么我觉得我们就有理由来较真一回了,毕竟历史不是小说家任意打扮的小姑娘。

  导致萧峰自杀的“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这样厉害”的宋辽关系,实际上是金庸虚构出来的。根据小说展示的时代背景,萧峰生活的年代,约为北宋哲宗朝(11世纪末)。这个时期的宋辽关系,即使不能说是友好,至少也堪称和平,绝不是处于不共戴天的仇敌状态。两国当然有过“生死之战”,不过都发生在北宋前期,“澶渊之盟”订立之前,那时候宋朝要北伐,辽国要南征,双方爆发了好几场你死我活的战争,时距宋哲宗时代已有百年之久,是陈年旧事了。

  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厌倦了战争的宋辽两国经过谈判,达成“澶渊之盟”。根据盟书以及之后陆续形成的协定,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地位平等;宋朝每年给予辽国岁币十万两银、二十万匹绢,“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类似于经济援助的性质(今人以为岁币是纳贡,不确);双方划清领土边界,在国境线上立下“石峰”(相当于今天的界碑),约定“沿边州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又约定两国互不增设边防工事,“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存守,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创筑城隍,开拔河道”;约定司法上的合作,“或有盗贼逋逃,彼此无令停匿”,类似于罪犯引渡协定;双方在边境开设榷场,开展贸易。

  “澶渊之盟”的订立,给宋辽两国带去了一百余年的和平,期间尽管发生过一些冲突与纠纷,但基本上都能够通过和谈解决,并没有诱发战争。辽国边地若发生饥荒,宋朝会派人在边境赈济;每逢重大节日,两国均要遣使前往祝贺,并互赠礼物;一方若要征讨第三国,也需要遣使照会对方,以期达成“谅解备忘录”;遇上国丧,对方也要派人吊慰。宋真宗驾崩时,辽圣宗耶律隆绪(他是耶律洪基的祖父)闻讯,“集蕃汉大臣举哀,后妃以下皆为沾涕”;宋仁宗逝世,当大宋的使臣到达辽国报丧时,耶律洪基忍不住握着使臣之手,号啕大哭:“四十二年不识兵革矣。”

  今天有些朋友认为“澶渊之盟”是屈辱的城下之盟,是不平等条约。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在我看来,19世纪西方民族国家主导建立起来的近代国际关系,其文明含量也没有超出“澶渊之盟”的框架。

  不管今人如何评说,当时的宋朝主流意见,是从正面评价“澶渊之盟”的。真宗朝宰相王旦说:“国家纳契丹和好已来,河朔生灵方获安堵。虽每岁赠送,较于用兵之费,不及百分之一。”仁宗朝大臣富弼说:“自此,河湟百姓,几四十年不识干戈,岁遗差优,然不足以当用兵之费百一二焉。则知澶渊之盟,未为失策。”绝大多数的宋朝人都十分珍视这份来之不易的和平,愿意忍受每年给予辽国经济援助(这笔援助款,通过贸易顺差,实际上又回流到宋朝)。

  总而言之,自“澶渊之盟”订立到徽宗时代宋金秘密签订“海上之盟”这一百多年间,辽宋连一场真正的战争都没有发生,怎么可能如金庸先生所言,“契丹与汉人的斗争很激烈”,“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这样厉害”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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