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两世而亡跟大奸臣赵高有直接关系吗
2017-08-03 09:00:25 赵高 蒙恬 李斯 秦二世 秦始皇

  赵高秦始皇和二世皇帝宠信的权臣,他声势显赫,一时权倾朝野。很多历史学家有这样的看法:秦朝的覆灭,与这个人物篡权误国多少有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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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史学大师司马迁在《史记·蒙恬列传》中写到了赵高的身世:“赵高者,诸赵疏远属也。赵高昆弟数人,皆长隐宫,其母被刑戮,世世卑贱。秦王闻高强力,通于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

  赵高为什么能平步青云地进入秦王朝中央政权机关呢?这是因为他“通于狱法”,这一点与“喜刑名之学”的秦始皇不谋而合,因而成为秦始皇的心腹。秦始皇出巡途中病重,便让赵高给公子扶苏发送诏书,“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即让扶苏继承皇位。但是诏书还没发出,秦始皇已死,李斯在赵高的威逼利诱下,同他一起伪造了遗诏,扶助胡亥为二世皇帝,赐公子扶苏自尽。接着,他千方百计陷害并杀死了掌握兵权的大将蒙恬和蒙毅。胡亥继承皇帝大位后,赵高又怂恿他“尽除去先帝之故臣”,结果赵高帮助胡亥除去了许多秦的宗室大臣,连李斯也难免一死。从此,秦朝的中央大权完全被赵高掌握。

  关于赵高的身世,历来众说纷纭。清人赵翼在《除余丛考》卷四十一《赵高志在复仇》中曰:“高本赵诸公子,痛其国为秦所灭,誓欲报仇……卒至杀秦子孙而亡其天下。则高以勾践事吴之心,为张良报韩之举,此又世论所及者了。”他自称,这种观念出自《史记索引》,得到许多人的共认,郭沫若先生主编的《中国史稿》第二册“秦末社会矛盾的激化”章节中就这个观点指出:“赵高原是赵国远支宗室的后代,因其父犯罪被处宫刑,当了宦官……骗取了秦始皇的信任。”其实这种看法没能很好理解《史记》中所说的“生隐宫”。在今本《史记》三家注中有一段“索引”的记载说“盖其父犯宫刑”,指出并非是赵翼认为的“自宫以进”,以苦肉计进行报仇。另外,还有一种较新鲜的说法,认为赵高不是“宫人”,因为京剧传统剧目《宇宙峰》中有赵高逼自己的女儿嫁给二世这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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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有人认为赵翼的观点本意只不过是为了故作惊人之论,因为今本《史记》三家注中“索引”部分,并无这种内容。就算赵翼真见了什么“孤本秘籍”,此说也很难令人信服,因为这说法和《史记》原文大相径庭,而“索引”是唐人司马贞所作,其史料价值不能与《史记》并论。《史记·蒙恬列传》原文说赵高为“诸赵疏远属也”,并不是“赵诸公子”。

  因为“诸赵”一语,犹《史记》、《汉书》中常用“诸吕”、“诸窦”,“赵”乃姓氏,并非国名。而“诸赵”实际上指的是秦国王室。《史记》中记载得很明确:“太史公曰:‘秦之先为嬴姓……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赵城,为赵氏。’”《史记·秦始皇本纪》也指出:“秦始皇及生,名为政,姓赵氏。”可见,所调“诸赵疏远属也”乃指赵高是秦王室宗室,因而所谓“赵高乃赵诸公子,痛其国为秦所灭,誓欲报仇”之说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赵高并非“痛其国为秦所灭,誓欲报仇”而乱秦政。事实上,赵高乱秦政的故事,只能供参考。如前秦王嘉(一说梁萧绮)撰《拾遗记》中记载一则故事说:“秦王子婴立,凡百日,郎中令赵高谋杀之。”秦始皇的鬼魂在梦中对子婴说:“余是天使也,以沙丘来。天下将乱,当有同姓欲相诛暴。”子婴因此“囚高于咸阳狱”。这故事以天道轮回为凭,胡编乱造,当然令人难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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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就算赵高是赵国公子,他曾为“宫人”,他与秦二世胡亥加紧盘剥百姓,又任意诛灭异己,滥用刑戮,使社会矛盾迅速激化起来,将建立不久的秦王朝推向崩溃的边缘,这一重罪也令他难辞其咎。在这种形式下,只要有星星之火,就会形成燎原之势,曾经显赫一时的秦王朝就这样被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以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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