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妓李香君的游戏规则:宁作妾侍不做妻?
2017-12-05 11:23:09

  “当年真是戏,今日戏如真”。孔尚任先生的这句话,可谓绝倒!梳理时下,“李香君们”何其多也。游戏也是戏,然今日之戏与当年之戏则截然不同。当年的名妓李香君,是个规则意识极强的女子,金莲三寸,步步摇曳生姿;琵琶一曲,声声珠落玉盘。其短暂人生,不外如斯矣。

  名妓李香君

  宁作商女不做妓

  不知道李香君是如何被戴上“秦淮八艳”之一的桂冠的,严格意义上说,还真不能称她为妓女。《板桥杂记》云:“李贞丽者,李香之假母,有豪侠气,尝一夜博输千金立尽,与阳羡陈定生善。”李香,就是李香君。侯方域在《李姬传》开篇第一句就是“李姬者,名香。”没错,她是认了秦淮名妓李贞丽做干妈,但妓女的养女就一定是妓女吗?不能唯出身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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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方域认识李香君时,说她“少,风调皎爽不韦,十三岁。”《板桥杂记》也称:“李香身躯短小,肤理玉色,慧俊始转,调笑无双,人名之为香扇坠。”同书又记述:“香年十三,亦侠而慧。”如此则可以知道,年仅十三岁的李香君,确实招人喜欢,因此,其养母便不肯轻易让狎客“梳栊”她,故李香君在碰到侯方域之前,一直没有正式“接客”。

  还有个例子也可以做旁证。侯方域有一首赠李香的诗,曰:“绰约小天仙,生来十六年;玉山半峰雪,瑶池一枝莲。境院留香客,春宵月伴眠;临行娇无语,阿母在旁边。”诗里的“六”,是为平仄所需,亦赞其“二八佳人”,并非指她实际年龄。这诗反映出两人是一见钟情,但因养母在身边,他们无缘亲密。如果把话说到位,侯方域也是无奈,因为“梳栊”处女是要花钱的,侯方域此时身上没钱,人家养母不让碰。他们虽有情,也只能银汉相望。一个并未真正“接客”的少女,就算生在妓院长在妓院,也不能说人家是妓女。你要是相信戏剧《桃花扇》,那你就输了。

  若以“商女”这个广义称呼来定位李香君,倒更靠谱。她多才多艺,从少年起即开始学昆曲,“十三岁,从吴人周如松受歌‘玉茗堂’四传奇,皆能尽其音节,尤工《琵琶》词,然不轻发也”。这说明她参加过一些商演,艺术素养、演唱水平,都还不错。

  跑商演的妞儿,遇到了公子哥儿,遂有才子佳人的传奇。名妓李香君自打与侯方域相好,便严防死守她的规则——绝不做其他男人的猎物。如《李姬传》载:侯方域离开南京时,“姬置酒桃叶渡,歌《琵琶》词以送之,曰‘……此去相见未可期,愿终自爱,无忘妾所歌《琵琶》词也!妾亦不复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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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作妾侍不做妻

  那把著名的桃花扇,其实是不存在的。

  根据侯方域后来的追忆,初会李香君,有赠诗之举,香君则以歌相酬。在二人交往的全部描述中,那把扇子从未被提及。虽然孔先生曾“刻意”表明李香君面血溅扇、杨龙友随机点染为桃花一事,乃辗转闻之于杨的书童,这种刻意,跟此地无银三百两好像没啥区别。当代更有好事者“考证”认为这把宫扇经侯方域女婿家族(侯女嫁陈贞慧子)代代相传,至今尚在人世,恐怕亦是附会。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侯、李二人的刻骨爱情,是真实的!

  侯方域邂逅李香君并坠入爱河,大约是崇祯十二年。当其时,他早已娶东平太守常维翰第三女为妻,史称常氏。侯方域别过李香君后,即与元配常氏去了宜兴陈贞慧家避难,并以自己的小女儿许聘给陈贞慧的小儿子。也就是说,李香君做的是名符其实的二奶,古代雅称“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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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大老婆曰正妻,主要负责传宗接代,操持家务,也即“主内”,有能力的将家业扩大化,没能力的能够做到守成,亦算称职。另外,在丈夫生理躁动时满足一下丈夫的性欲,如此而已,夫妻精神愉悦则一般的谈不上。这就是为何古代男子喜欢泡青楼或纳妾的根本原因。妓女、二奶等角色,通常拥有容貌、才艺等优势,能满足男子的精神需求,这是正妻所无法比拟的。

  现实生活中,年轻貌美的二奶们多有不安分者,枕头风除了要钱,大概只唯一句话:“你那么爱人家,那就离婚嘛,娶人家。”包二奶也许是甜蜜的,但男人最痛苦的事儿,莫过于二奶提出这种要求,此谓不讲规则。

  猫是抓老鼠的,如果狗儿去抢猫儿饭碗,世界还不乱套了?分工不同,规则由此产生。名妓李香君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甘做妾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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