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福王朱常洵真的被煮成肉汤了吗?

  今天趣历史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朱常洵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即万历帝)朱翊钧的第三子,因其生母郑贵妃被神宗宠爱,继而受宠。而神宗长子朱常洛为神宗偶幸宫女王氏所生,因而母子两人都不受神宗待见。因此,神宗就想违祖制,越过朱常洛,立朱常洵为太子,继而引发了“国本之争”。

  这场争论一直持续了15年之久,神宗最终也没能如愿。不过因为这件事,倒是导致了神宗(万历)此后几十年不上朝,用以表示对大臣们的抗议。

  朱常洵虽然没能成为太子,却不影响神宗对他的疼爱。朱常洛被册封为太子的同一年,朱常洵也被册封为了福王。

  原本藩王成年就要去封国就藩,由于神宗的疼爱,朱常洵一直到29岁,才就藩洛阳。就藩时,神宗赏赐了福王庄田四万顷,最后虽然减了一半,但据《明史》记载,“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田益之”。河南肥沃的土地还是不够赏赐的数量,于是又将山东、湖广的肥沃土地全都给了福王。

  不知道朱太祖知道了这事,会作何感想。

  在神宗的百般关爱之下,朱常洵结婚时,花费了三十万金;营造洛阳府邸,又花费了二十八万金,都是常制的十倍以上。而神宗时期,大肆派遣税吏、矿使,收缴了很多额外的税赋到内库(皇帝的私人小金库),数额达亿万计。万历真是肥的流油呀。这些征来的钱,除了一部分用于“万历三大征”的军费之外,神宗将大部分都资助了福王。

  一个王朝的兴衰,绝对是有迹象可循的。很多人说大明亡于万历,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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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王也是明朝末年诸藩王的一个范本,通过土地兼并,大量占有了本应属于民间的良田。同时,他们还大肆搜刮地方财富,一个个都富可敌国,而老百姓却是越来越穷困。正所谓是“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除了洛阳福王之外,蜀中等地的藩王,也都一样。

  这跟朱元璋的初衷,已经大相径庭了。崇祯也是活该被穷死,天下的钱粮都跑到藩王、外戚、权臣手中了。而大明灭于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也就合乎天理了。不能不说,满清真的是个捡漏王。

  根据诸如《明史》、《明季北略》、《明史纪事本末》、《寄园寄所寄》等等诸多史料的记载,李自成在攻破洛阳城后,俘获了逃跑中的福王朱常洵,并将福王的肉杂以鹿肉,一起煮了,做成了所谓的“福禄酒(福禄宴)”给吃掉了。

  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呢?真实的可能性远远大于编造的可能性。我们来根据史料分析一下,就很容易明白了。

  一、福王肥胖的可信度非常高

  《明史》记载,福王就藩后,“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这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衣食无忧的公子哥。因此,野史中所说朱常洵“体肥,重三百余筋”,可信度非常高。

  福王肥胖,还有一个佐证,多本野史都记载,“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走,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王世子朱由崧就是后来的南明弘光帝。他们父子一起逃走,朱由崧都跑了出去,而福王因为体胖,行动不便被抓,可信度也是非常高的。

  当时,遍地都是饥民,而福王却这么肥胖,让饥民看到后,作何感想?野史中记载:“贼中持刀抚肌,垂涎咸叫‘一块好肉’遂杀焉。”

  唉,对比太强烈呀,真的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呀。

  二、李自成的农民军不忌讳吃人肉

  《明史》记载,在关中流贼(李自成等起义军)大起之时,“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间藉藉”。河南等地区的百姓早已经没有粮食可吃了,已经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李自成起义军的绝大部分,就是这些饥民。所以,李自成的手下把福王给剁了,割下肉跟鹿肉一起煮了吃,不足为奇。

  三、福王并不是整个人被扔进锅里烹掉

  《明史》载:“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李自成是用鹿肉蘸福王的血一起吃。

  野史中也都说是“以王为俎”、“王之血肉”、“脔分股割”、“荐王于俎”、“脔分肢割”,这是把福王给切割了之后,拿血和肉,再去混着鹿肉一起煮着吃掉的。

  这并非像秦汉时期的烹刑,把整个人扔进大锅给煮了。那也没法吃呀,肠肚没洗呀。现代有些人写文夸张的太离谱,说是洗净了肚肠,还能不死,还可以在锅中翻滚嚎叫,这才让人不相信了。

  至少,从明末清初的史料中,没有发现如此夸张的记载。整个人活煮,基本上可以断定是现代人编造的,不是真的。

  四、福王有尸骸留下

  正因为福王只是被割去了部分血肉,大部分遗骸尚在,才能被明臣承奉冒死向义军求得了一具桐木棺,将遗骸装殓。这才让福王得以安葬。

  五、弘光帝朱由崧为尊者讳

  1986年,河南孟津地区,出现了一块明福王朱常洵圹志,据说该志出土于1924年。圹志中记载了福王死前的事迹:“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还有什么“刚肠浩气”、“虽死犹生”之类的溢美之词。

  嗯,这个么,朱由崧可是朱常洵的儿子,如果他真的在他爹的圹志上直接写被“脔分肢割,和鹿肉煮而被食”,可信度必然是百分之百。但是,即使这是事实,朱由崧好意思写么?所以,以圹志为凭,来推翻福王不是被煮食之事,明显站不住脚。

  六、清朝最初难以干预伪造事实

  比如《明季北略》等多本史料,都是私人所著,根本没有得到清廷许可。所以,才被称为野史。这些史料最初也没有公开刊印,所以,著书者没必要去拍清廷的马屁,去污蔑李自成起义军。

  综合起来,福王遇害后,被取血割肉,煮成了肉汤,是非常可信的。

  而福王,即无功于大明,也无益于百姓,反而是因为他的奢靡享乐,与民争利,促进了大明的灭亡。所以,他被饥饿的起义军给煮成肉汤吃了,不足为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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