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为何要铲除“逸民”呢?真的是为百姓好吗?

  为使人人勤劳上进,朱元璋搞了“知丁法”,勒令百姓只能从事士、农、工、商四种职业,否则就是要被铲除的“逸民”。为消灭逸民,他要求邻居之间必须相互监视,如果发现逸民而不抓,一旦逸民犯了事被处死,他们都要连坐,被流放到不毛之地

  朱元璋说到做到,《大诰续编》里,他一次性干掉松江府1350名逸民,又一次性干掉苏州府1521名逸民;《大诰三编》里,因为“坐视纵容”了18名逸民,镇江坊甲邻里全被发配去搬石砌城,家破人亡者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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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掩饰这些“恶行”,《大诰》中所有与消灭逸民有关的内容都被粉饰起来,基本手段是渲染逸民如何包揽词讼、敲诈勒索、为非作歹。《大诰续编》里,朱元璋不厌其烦地列举:松江的逸民如何与官府勾结迫害乡民;嘉兴的逸民如何私刻催粮官的印章,假冒催粮官骗吃骗喝……然而,民众的消极反抗还是让这种粉饰露出了马脚。

  《大诰续编》里载,洪武十九年(1386年),福建沙田县13个农民聚在一起商量:“我等不在四业范围内谋生,恐要获罪,不如切掉几根手指,变成残废,就没罪了。”结果,经人告发,朱元璋下令将这些“奸民”押回原籍枭首示众,将各家成年男丁族诛,妇女、小孩一律流放到不毛之地。

  有意思的是,官方只说这13人“不务生理,专一在乡构非为恶”,却未说出他们具体做了什么。朱元璋还问:“你们把手指剁了,很多事做不了,却可因此不必担忧被人凌暴,知道为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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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朱元璋也明白,他们把手指剁了就成了弱势群体,没法再欺凌别人,若再给他们扣帽子,说他们是为了作恶而剁掉手指并不合理。他这么问,其实是希望他们回答“全靠陛下的政策好”,但他们默然不语,让他非常生气。最后,他给他们定的罪名不是包揽词讼、敲诈勒索、为非作歹,而是“自残父母之遗体,是谓不孝;捏词上谤于朝廷,是谓不臣”。

  朱元璋觉得委屈极了,“朕制定了这样好的法律来养护民众,你们却不能理解朕的苦心,反而走上犯罪之路,杀你们全家也是不得已啊!”

  《大诰三编》里载,广信府贵溪县的儒士夏伯叔侄二人为逃避做官,剁了左手大拇指,结果被人举报,捉拿入京。朱元璋先审问夏伯启之前躲避战乱时有无带上父母,得到“奉父行”的回答后,朱元璋质问:“爹妈只能生你的身体,你能活到今天全是君王的功劳,君王是你的再生父母。你现在剁了手指却还能以教学为生,过上不被欺凌、抢劫的好日子,靠的是谁?”夏伯启低头不语。

  朱元璋接着说:“你能过上这种好日子全靠朕啊,你知道奉养爹妈,对待如再生父母般的大救星,竟把手指剁了,不愿为我所用。我必须砍你的头、抄你的家,以免天下人学坏。”这次朱元璋难得脱下善的外衣,露出吃人的狰狞面目。

  《大诰三编》中,朱元璋曾亲笔写道:“《大诰》一出,邻里亲戚有所畏罹……其有亲戚影射,四邻擒获到官者,本人枭令,田产入官,人口发往化外,如此者多矣。”亲戚、邻居互相告发,甚至父母扭送子女上法场……这样的洪武时代简直是人间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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