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那么昌盛,为什么还要和亲呢?

  中国古代历代王朝都面临着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关系的问题。在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的交往中,战争作为主要手段对中原王朝以及周边少数民族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但是还是有一些和平的手段被广泛的用于这样的交往中,以一种比较缓和的方式影响着互相之间的关系,比如和亲,纳贡,称臣等。

  纳贡、称臣或者称叔侄之国等以宋朝辽朝金朝的关系最具有代表性。和亲这种形式发生在历史上较多时期,从最早的西汉,到隋唐,再到清朝都普遍存在和亲的情况。其中,唐朝时期民族关系开放、平等,同时唐朝国力经历了中前期相对强盛到后期衰落的转变,其和亲的状况比较有代表性。感兴趣的读者和趣历史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和亲政策的历史

  和亲也叫和蕃,始于西汉。和亲在狭义上的概念是中原王朝为达成某种政治目的,而与周边少数民族的首领进行联姻的行为。和亲长期而广泛的存在于中国古代历史上各个时期,是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关系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汉朝时期的和亲

  在中国历史上,很早就出现了政权之间以联姻形式以获取政治利益的行为。在商周的记载中可以看到为数众多的此类记载,到春秋战国时期,这种联姻行为更加广泛。这些联姻行为使联姻双方获得了巨大的政治利益,极大的推进了彼此的历史进程,也促进了民族的融合。

  到西汉建立初期,国家刚从战乱中脱离出来,军民疲敝,百废待兴。在这样的时候,北方的游牧民族——匈奴屡屡侵扰汉朝边境。汉朝统治者权衡利弊,决定采用和亲以及纳贡的政策交好匈奴,以规避战争。

  西汉初期的和亲为汉朝换取了宝贵的和平,为西汉的发展争取了时间。汉朝经历过修养生息之后,到汉武帝时期国力强盛,西汉军队也得以驱逐匈奴,将战争的主动权掌握在了自己手中。可见汉初的和亲仅为权宜之计,有着明确的政治目的,即以和亲换取和平发展的时机。两汉时期,国家政权层面的和亲共计17次,其中与匈奴的和亲13次,与乌孙3次,与南越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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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朝代的和亲

  两汉之后的魏晋,中原进入频繁的动乱期。西晋末期,五胡乱华,中国北方地区为胡人政权占领,此后中国北方长期被少数民族政权占据。这一时期的和亲主要表现为盘踞北方的这些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政治联姻。这一时期的广泛的联姻促进了少数民族之间的融合,交流。

  到隋朝统一中国之后,隋朝两位皇帝对周边的少数民族政权也多次进行和亲。这些和亲行为在维护了国家安全的同时,也促进了民族之间的和谐交往。隋朝短短三十多年时间里共和亲6次,其中与突厥4次,与高昌1次,与吐谷浑1次。

  魏晋南北朝及隋朝时期的和亲已经成为政权之间互相联合的工具。尤其隋朝时期,利用和亲这种方式,联合少数民族政权中的一部分,打压另一部分,从而分化瓦解对敌势力,以最小的代价维护了国家的和平,同时又促进了民族间的交流。

  二、唐朝和亲

  唐朝时期的和亲建立于两汉及魏晋南北朝、隋朝和亲政策的基础之上,但在和亲政策的背景上有着唐朝时期独特的外部,内部情况。

  唐朝和亲的背景

  唐朝周边少数民族政权概况:唐朝建立时,周边少数民族众多,大多势力强劲,且先后建立起了自己的政权。这些势力广泛分布于唐朝的东北,北方,西北,西南各个区域,持续威胁着唐朝的安全。其中东北的契丹,奚;北方、西北的东突厥西突厥;西南的吐蕃等几个民族、政权对唐朝的威胁最大。

  众多的少数民族围绕在唐朝周围对唐朝的国家安全造成重大的威胁。如何应对这些直接的,潜在的战争威胁对唐朝政府来说是个严峻的考验。战争是最终的也是决定性的手段,但是严重耗费国力,同时以战争方式应对多方的威胁也不现实。因此,唐朝继承前朝经验,用和亲的方式交好周边各少数民族政权,保持对他们的影响力,争取和平或者为解决战争威胁创造时机。

  唐朝内部情况:不同于其他时期的政权将汉族定位高于其他民族,将他们视为夷狄。唐朝包括隋朝的统治者本身都带有少数民族血统,所以可以相对公正地看待少数民族。

  另外,唐朝时期,北方境内存在着大量的南北朝,隋朝时期留下来的少数民族民众。唐朝统治者本身为来自关陇的军事集团,在当地与少数民族多有接触交流,深受他们文化的影响,少受儒家传统思想的约束。因此,唐朝统治者对民族政策的态度相对开放,开明。唐太宗就曾说“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又说“王者视四海如一家,封域之内,皆朕赤子,朕一一推心置其腹中。”这种民族平等的概念为民族间的通婚,包括和亲奠定了基础。高宗、太宗的公主都有和亲到少数民族,同时还有更多的公主嫁给在唐朝的少数民族贵族,官员。

  由此可见唐朝时期,唐朝统治者本身思想开明,在政治上推行平等的民族政策,因此不禁止民族间的通婚。同时,在对待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安全威胁上,没有一味地采取战胜手段,而是注重利用和平的政治手段争取和平。所以,和亲这种古往今来即存在的政治手段就成为了唐朝政府的重要选择。

  和亲概况

  现代研究普遍认为,唐朝时期的和亲总数计有28次。其中与回纥和亲8 次,与突厥和亲5次,与契丹和亲4次,与奚和亲3次,与吐谷浑和亲3次,与吐蕃和亲2次,与宁远、于阗、南诏和亲各 1次。在和亲的次数与政权范围上远超历代各朝,影响力也较以往朝代更大,而且多数的和亲产生了有利于的唐朝的效果。此外,从与各民族和亲次数上也可以看出唐朝政府的重视程度。唐朝与回纥和突厥的和亲就占了近一半的数量,事实上回纥与突厥也确实对唐朝影响更大。

  另外,唐朝时期的和亲女性身份范围大大增加。这些女性从皇室公主,亲王公主,宗室公主、县主,宗室甥女,功臣女,包括有一名唐高祖时期的女妓。但是主要的还是以亲王公主,宗室公主、县主,宗室甥女为主。

  唐朝的和亲遍布唐朝的前中后各个时期,最早见于李渊太原起兵之时,最后一次为公元880年,唐僖宗时期。其中,唐朝的前期是和亲比较密集的时候。这个时期,唐朝国力强盛,政治开明,与唐朝和亲对于少数民族政权更加有实际利益,因此众多的少数民族政权出于各种考虑向唐朝求婚。唐朝政府也积极地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通过和亲的方式对少数民族政权施加影响。

  和亲的形式

  唐朝时期的和亲根据目的的不同分为多种形式:

  最终要的一种就是分化,瓦解敌对势力,控制少数民族政权。这一种形式主要发生在对突厥的和亲中。最早在武德八年,唐高祖时期,西突厥统叶护遣使请婚,高祖许婚,但是最终遭到东突厥的阻拦未能和亲。这次和亲是唐朝统治者出于联合西突厥牵制东突厥的考虑。虽然最终未能实现,但也使得东西突厥之间的隔阂增大,也起到了一定政治作用。此外,西突厥陷入分裂后,西突厥内部的势力纷纷请求唐朝册封和亲,唐太宗纷纷予以拒绝,以防止西突厥结束混乱,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进而威胁唐朝安全。由此可见,和亲是唐朝是用以瓦解敌对势力,控制少数民族政权的重要手段。

  第二种形式安抚降将。在东突厥瓦解之后,东突厥大量降将、民众归附唐朝。唐朝通过与东突厥的首领和亲,达到安抚降将以及归附民众的作用。其中唐太宗对阿史那社尔和执失思力的赐婚即属于这种类型。同时,这些归附的突厥首领,降将在得到唐朝的封赏并且和亲之后,也为唐朝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第三种形式为借兵型。在李渊起兵时期,就曾以女妓与突厥始毕可汗和亲。通过这次和亲,李渊借的突厥兵马,提升了李唐的军事实力。另外,在安史之乱发生之后,唐朝无力靠自己的力量平乱以及应对西北的军事威胁,因此多次向回纥借兵。唐朝与回纥的多次和亲就有当时唐朝君主感谢回纥借兵帮助平叛的原因。

  第四种形式为维持平衡型。太宗时期,为了获得唐朝的支持,吐蕃也派遣使者向唐朝请婚,但是被唐太宗拒绝。吐蕃利用军事行动进逼唐境,唐太宗派军击败吐蕃。吐蕃战败之后再次请求和亲,唐太宗同意了吐蕃的请求。这次和亲使得唐朝和吐蕃之间维持了多年的和平,为唐朝经略东北赢得了时间。

  第五种为巩固边防型。与吐谷浑,契丹和奚的和亲多数类似情形。吐谷浑与契丹和奚这几个民族,常常是依附于唐朝和强大的突厥之间,左右摇摆,对唐朝时降时叛。唐朝政府对于这些反复降叛的少数民族希望通过和亲的形式使他们归附朝廷,和平的解决边防的问题。

  由以上归纳可以看到,唐朝对和亲政策的使用形式多样,非常灵活。同时还配合着封赏,军事打击等手段,最大程度上保证唐朝的国家安全。

  三、和亲的作用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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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政府有针对的和亲政策大多数为唐朝争取了有利的结果,但是也有些和亲并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体现了和亲政策的局限性。

  和亲的作用

  首先,唐朝和亲的主要目的是政治与军事上的。唐朝政府通过有针对性行的进行和亲,明确了联合与打压的对象,用最小的代价为唐朝争取了最大的利益。唐朝初年国力强盛,在对待各民族平等开放的政策下,少数民族尊称唐太宗为“天可汗”,当时的少数民族政权纷纷以与唐朝和亲为荣。在这种情况下,和亲的政策往往可以轻易左右少数民族的政局。再配合以军事力量做后盾,唐朝初期的和亲政策以较小的代价为唐朝争取了巨大的政治,军事利益。

  其次是文化上的作用。唐朝政府的开明,以及民族平等政策为民族间的交流与异族通婚奠定了基础,也使得和亲在唐朝时期广泛出现。和亲的女性在到达少数民族政权之后,往往会带去唐朝的文化,技术等,极大的带动了这些少数民族的文化与技术的提升。同时,有政权高层的和亲做模范,也促进了各民族基层民众之间的交流与联系,为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与融合创造了机会。

  对和亲的反思

  唐朝的和亲政策虽然很大程度上为唐朝创造了和平,促进了民族之间的融合。但是在和亲中仍然暴露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和亲的目的是否能够达成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国家的强盛与否。

  在前期,唐朝国力雄厚,军力强盛,另外在对待少数民族的时候又比较开放、平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少数民族对唐朝普遍尊崇的心态。唐朝通过和亲的手段通常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为唐朝赢得最大化的利益。但是在唐朝后期,国力开始衰退之后,失去了强大国力的支撑,和亲对少数民族的吸引力大减。虽然这个时期唐朝政府也积极推行和亲政策,以图吸引少数民族政权归附,但是往往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还发生多次和亲公主被杀的情况。

  由此可见在强盛国力、军力的背景下,和亲不失为一种高效的和平手段,可以为国家谋取最大化的政治,军事利益。但是在国力不济的时候,和亲的作用就大打折扣了。

  和亲发源于西汉,历经南北朝、隋朝到唐朝规模大增。其主要原因是李唐皇室本身具有的少数民族血统,与当时胡汉混杂的背景。在外边则有众多势力强盛的少数民族政权。因此唐朝初期选择和亲这种和平的方式争取政治与军事利益合情合理。但是到唐朝后期,国力衰退之后,也暴露出和亲的局限性。由此可见,外交手段作用的发挥始终是建立在强盛的国力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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