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囚徒凭什么取代海昏侯刘贺做了皇帝

  元平元年(前 74 年)四月,年仅二十三岁的昭帝突然病死。昭帝无子,他的猝然离世令霍光和大臣们措手不及。国不可一日无君,然而,立谁为帝令霍光等朝臣十分为难。

  武帝六子中,此时只有广陵王刘胥在世,群臣都认为应立刘胥。但霍光不这么看,当初武帝放弃年长的刘胥而选择昭帝,就是因为刘胥品行有亏。他和大臣们商议,立武帝之孙昌邑王刘贺。刘贺这年约十八九岁。

  


  但事实证明,这仍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史书谓刘贺“好游猎,驱驰国中,动作亡(无)节”。做了皇帝,并没有让刘贺有所收敛。若仅仅是生活奢靡,也许并没有太大问题,问题是这位新君急于摆脱霍光的控制,建立自己的执政班子。他将昌邑官属全部征至京城,并超迁拜官。这让霍光等朝廷旧臣十分不安。

  霍光与几位重臣密谋,以刘贺“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为由,请求皇太后废黜刘贺。昌邑王即位仅二十七天,便被废,他从昌邑带来的二百余臣僚,除少数几人外,悉数被杀。

  选立新的皇帝再次被提上日程。由于武帝子孙零落,可供选择的人并不多。这时,流落民间、身为庶人的卫太子刘病已进入了霍光的视野。

  卫太子因巫蛊事件兵败自杀,妻妾、子女均被杀,当时刘病已刚刚出生几个月,被收狱中。廷尉监丙吉、掖庭令张贺等人可怜他尚在襁褓,派女囚喂养他,他才历经磨难活了下来。昭帝时承认了他的皇室血统身份。

  


  此时的刘病已年方十八岁。卫太子家族几乎灭绝,刘病已在朝中无人可以倚仗而便于操控,这应当是霍光选择刘病已的一个重要原因。

  元平元年(前 74 年)七月庚申,刘病已被迎入未央宫,当日便举行了登基典礼,是为宣帝。第二年正月,霍光稽首表示要归政皇上。宣帝谦让表示一切仍需委任大将军,结果一切都如昭帝时一样,凡事先向霍光汇报,然后再向宣帝上奏。

  宣帝生长于民间,史称他喜游侠,斗鸡走马,游遍三辅地区。丰富的社会阅历,加之天资聪颖,使得他比同龄人成熟、老练得多。他很清楚自己能否坐稳皇位,取决于霍光,昌邑王就是前车之鉴,因此对霍光恭敬有加。史载,宣帝即位拜谒高庙时,霍光随从骖乘,宣帝感觉“若有芒刺在背”。后来车骑将军张安世骖乘,宣帝“从容肆体”,才真正有了做皇帝的感觉。

  地节二年(前 68 年)三月,霍光病逝,宣帝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汉宣帝终于可以亲理政事了。他自幼生长于闾阎,深知百姓艰难,故励精图治,希望百姓过上好日子。他宣布五天举行一次朝会,听取百官汇报,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考核制度,信赏必罚。

  


  为了广泛听取民意,打开言路,他允许吏民给皇帝上封事。所谓封事,就是将上呈皇帝的奏章装在皂囊中,封缄其口,以免内容泄露。最初规定,吏民上封事必须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标上“副”字,即为“副封”。领尚书者先打开副封,如果认为内容不足取,可直接退掉,不呈给皇帝。这样,封事能否呈给皇上,实际上是由领尚书的权臣决定的,这为权臣弄权、干政提供了条件。后来,在御史大夫魏相的建议下,宣帝废除了“副封”制,解决了权臣壅蔽言路的问题。

  宣帝认为治政的关键在于吏治,吏不清廉、公平,政治就会衰败。而吏治的关键在于地方官,他经常对大臣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每当任命州刺史、郡太守、诸侯王相等地方官时,宣帝都亲自召见,详细询问执政方略,然后综核名实。治政确有成效的,就颁诏书加以勉励、赏赐,朝官需要增补时,依次从这些人中递补;有名实不符的,则予以处罚。每逢年初郡国上计(地方官员向朝廷上报一年的治理状况),宣帝都亲自询问地方官政令得失,了解民情。他反对频繁调换郡太守,认为只有这样,百姓才会有安定感,才会服从管理。

  地节三年(前 67 年)三月,宣帝下诏表彰胶东相王成“劳徕不怠”,八万多口流民主动回乡登记户籍。表彰的目的显然是向天下宣示,要大力推行循吏政治。

  《汉书》中有一篇《循吏传》。所谓循吏,唐代注释大家颜师古解释说:“循,顺也,上顺公法,下顺人情也。”也就是世人所说的好官。《循吏传》共收了六个人的传,其中五人是宣帝时官,即王成、黄霸、朱邑、龚遂、郑弘、召信臣。从这些循吏的事迹来看,主要是重视民生,大力推行教化,鼓励农桑。例如,龚遂任渤海郡太守时,为了扭转当地的奢靡之风,规定每人必须种一棵榆树、一百根薤、五十根葱、一畦韭菜,每家养两头母猪、五只鸡。见到有人佩带刀剑,就质问他:“何为带牛佩犊!”让他卖了刀剑买牛、牛犊。虽然当时就有人说这些循吏的政绩中有虚假的成分,但总体上说,宣帝时的吏治在西汉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上都值得称道。故《循吏传·序》说:“汉世良吏,于是为盛。”

  


  自武帝以来,盛行严刑峻法,“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律令烦苛,“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经常出现“罪同而论异”的情况,更为奸吏弄虚作假提供了条件,“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廷尉史路温舒因此上书,认为只有“省法制,宽刑罚”,才可兴太平之风。宣帝深以为然,十二月下诏置廷尉平四人,取公平之意。并且,每到季秋审核地方上交的疑案时,宣帝都亲临宣室,斋戒判案,人称公平。

  接着,宣帝公布了一系列减免刑罚的措施。

  地节四年(前 66 年)九月,为了鼓励孝道,下诏子女包庇父母、妻子包庇丈夫、孙子包庇祖父母罪行的,都不治罪。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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