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的“大赦天下” 真的所有人都赦免吗?十恶不赦说的就是这些人
2018-09-27 11:05:33 邹衍 郑旦 秦襄公 秦庄公

  大赦天下这个词在古代用的最多,词语的意思是赦免一些犯人。我们在一些古装清朝的电视剧里面也会看到这样的剧情,每到重大的节日或者有好事发生的时候,皇帝便大赦天下,那么,皇上大赦天下是不是因为心情好呢?小编也是很好奇,在网上搜索了一番,具体的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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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帝王以施恩为名,常赦免犯人。如在皇帝登基、更换年号、立皇后、立太子等,或者遭遇大天灾情况下,常颁布赦令。一般在新皇帝登基或者皇宫有重大喜庆时,通常会赦免一批罪犯,这种行为叫大赦天下。《史记·孝武本纪》载:“大赦天下,置寿宫神君。神君最贵者太一,其佐曰大禁、司命之属,皆从之。”

  大赦是赦免的一种,它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某一范围内的罪犯一律予以赦免的制度。大赦的效力很大,它不仅免除刑罚的执行,而且使犯罪也归于消灭。经过大赦之人,其刑事责任完全归于消灭。尚未追诉的,不再追诉;已经追诉的,撤销追诉;已受罪、刑宣告的,宣告归于无效。

  “天下大赦”的引申含义,就是既往不咎,不再追究过去的问题,给予新机会重新开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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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史料记载,秦代以前并没有发生过皇帝大赦天下的事情。大赦这个风气是从汉朝开始的,到了唐朝宋朝更不得了,天下大赦的频率相当之高,大概平均18个月,皇帝就要来一次大赦天下。所以,唐朝的徒刑,规定最高只有3年,也有道理,平均18个月就会有一次大赦,判罪犯坐三年牢,实际上没有意义的。由于唐宋时代都是一年半左右就大赦一次,所以唐宋囚犯坐牢很少有能坐满两年的。

  《旧唐书·中宗睿宗》:“甲子,立妃韦氏为皇后,大赦天下,内外官陪位者赐勋一转,大酺三日。”

  《旧唐书·代宗纪》:“近代可大赦天下,见禁囚徒,罪无轻重,一切释放。”

  《新唐书·中宗八女传》:“公主满孺月,帝后复幸第,大赦天下。”

  到了元代,大赦的频率就有所下降,大概就是平均二三年来一次,还是比较频繁的。到了明朝就大幅度降下来了,大约是平均5年多才来一次大赦,然后到了清朝,大赦就越来越少,平均14年多才会大赦一次。而且清朝一般采取的大赦是打了折扣的,不是把罪犯的罪行全部赦免,而是给予普遍的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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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上看,中国皇帝动不动就大赦天下,玩弄法律与手掌之中。但他们实际上也是按照规矩来的,有着明确的现实目的和意图,并不是完全拍脑袋胡来的(虽然偶尔也会莫名其妙地赦一下天下)。从皇帝大赦天下的分布看,一般而言,在皇帝觉得自己的统治不太稳定时,赦天下的频率最多。比如,汉高祖在位12年,就大赦天下9次;汉元帝在位15年,搞了10次;汉哀帝在位6年,搞了4次;而汉平帝在位只有5年,也搞了4次。东汉灵帝在位22年,搞了20次;汉献帝的哥哥刘辩在位仅仅半年,搞了2次。相反,文帝在位23年,也就大赦天下4次;景帝在位16年,也才搞了6次。汉光武帝的儿子汉明帝在位18年搞了3次。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皇权稳定系数和大赦天下的频率是成反比的。

  尽管古代大赦频繁,但是不是对所有罪犯实行大赦呢?显然不是,古代真正实行大赦的对象往往是多为对统治秩序危害不大的犯罪,而对被认为直接触犯纲常的“十恶”大罪,明确规定不得赦免的,也叫“十恶不赦”,最多只能减等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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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隋书·刑法志》记载:“﹝开皇元年﹞更定《新律》……置十恶之条: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者不赦。”

  《水浒传》里的宋江杀了阎婆惜以后,后来要被刺配江州,父亲宋太公对他说,你现在到江洲去,不要去做强盗,一年半载等到皇恩大赦下来,依旧回来父子团聚。宋太公何出此?原因就是儿子宋江杀阎婆惜不属“十恶不赦”的对象,而上山做强盗搞谋反就属“十恶不赦”。

  除了上述“十恶不赦”外,还有一种罪过也一直不在赦免之列,这种罪行就是贪污受贿。

  唐王朝是中国历史上下诏大赦最频繁的朝代之一。唐太宗(李世民)时,国力强盛,四夷臣服,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唐太宗下诏大赦天下,规定不论罪恶轻重,包括死罪在内,都予赦免。但赦令中却特别申明:官吏枉法受财(受贿贪污)罪犯不在赦免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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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玄宗以后、唐肃宗、唐文宗、唐宣宗、唐懿宗乃至唐僖宗等6位皇帝都曾搞过大赦,但在赦令中,都强调“官吏犯赃枉法者”不在赦免之列。

  宋王朝也规定“官吏贪赃枉法,为不赦之罪”。宋太祖曾两次下诏大赦天下,但都规定:“官吏受赃者不赦。”不仅如此,还将赃官定为与“十恶杀人者”同罪。

  与宋朝同时存在的金王朝,世宗(完颜雍,公元1123─1189年在位)也曾对兴廉惩贪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除派大臣查访外,还颁布有关条例,明确规定:“吏犯赃罪,虽令赦不叙。”

  明朝洪武十八年,户部侍郎郭恒串通中央六部及府、州、县的一些官员作弊,侵吞官粮2400万石,全国各地卷入此案官吏多达数万人。案发之后,朱元璋大为震怒,将涉及案件的数万之众全部处死,并昭告天下:“朕召有司除奸,顾复生奸扰吾民,今后有如此者,遇赦不宥。”明朝后来干脆规定,对官吏犯罪,如果有说情的,对其“敢有阻拦者,全家族诛”,可谓极为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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