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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聂隐娘的故事为什么最适合发生在唐朝?
2015-09-01 11:41:34

  刺客与皇权:“侠以武犯禁”

  侯孝贤导演的《刺客聂隐娘》近日上映引发热议。电影取材于小说《聂隐娘》,最早收录于宋初小说总集《太平广记》,作者是晚唐文人裴铏。故事的主角聂隐娘是一名技艺高超的“刺客”—这是一种古老的职业,其使命是通过暗中终结他人的生命来达到某种政治或个人目的。

  有关刺客的可靠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刺杀行为在政治或军事斗争中时有发生,《左传》中就有不少记载。当时,派遣刺客似乎已经是军事上的常规手段,《孙子兵法》就曾写道:“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其中“人之所欲杀”指的就是刺杀对方军中的关键人物,这里讲的是如何利用间谍获取息,做好刺杀的前期准备。

  从行动方式来看,刺客似乎是一种不怎么光明正大的职业,但是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这种职业却时常受到人们的赞扬和向往,这一切都要感谢司马迁。他在编写《史记》时特意收集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先秦刺客的故事,专门设立《刺客列传》,在事实中加入不少文学性的细节,将五人都描写成正面角色,赞扬他们“士为知己者死”的义勇行为。这样的赞颂使得“刺客”自此披上了一层名为“侠客”的鲜亮外衣。日后,当《史记》成为人人必读的经典时,刺客舍生取义,求直不回的光辉形象也便深入文化的血脉。

聂隐娘剧照

  刺客的故事之所以深受人们喜爱,还在于其中蕴藏着反权威的精神。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不平等的权力差序,上位者生杀予夺、无所不能,下位者俯首听命、任其摆布,而刺客的行动却能越过权威和社会规制。春秋时毛遂使楚,以一个门客的身份威逼楚王与赵国签订盟约,在遭到楚王斥责时,他按剑靠近楚王身边说:“王之所以叱遂者,以楚国之众也。今十步之内,王不得恃楚国之众也,王之命悬于遂手。吾君在前,叱者何也?”毛遂和楚王地位看似悬殊,但是到了“十步之内”这样的范围里,权力的差序忽然就消失了。因此,当权力下位者试图干涉上位者的行动时,利用刺客便成了性价比最高的手段。

  同时,身为权力上位者,自然要极力遏制刺客之风。为秦朝治国方略奠定理论基础的韩非子,曾将侠客看成是“五蠹”之一,他批评了战国君主豢养刺客剑侠的行为,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虽然“侠”可以为君主所用,但他们在本质上代表了一种反权威的精神,只要这种职业存在,便可能反过来威胁到君主的利益。始皇帝一生中深受刺客之苦,在统一天下后,他果然听从了韩非子的建议,颁布《游士律》,实行严格的身份管理制度,试图去除私人豢养刺客的基础。汉朝继承秦朝之后,也曾大刀阔斧,诛杀王孟、陈周庸、郭解之类喜欢供养刺客侠士的地方豪强,刺客的活动终于不再像春秋战国那样猖獗了。

  在此后的中国历史中,乱世时刺客总是大有作为,但一到治世,皇帝们便会努力压制行刺的活动。三国时期可算是刺客们的天堂,孙策、柯比能、张飞费祎等重要人物都是死于刺客之手,刘备曹操也都经历过刺客的攻击。到了曹魏末期,司马昭专权以后,手下一位叫做路遗的骑士自告奋勇,要去蜀汉行刺,而司马昭认为自己迟早要称帝,不应做出指派刺客这样的事,便驳回了路遗的请求。他的选择也代表了一位以天下共主为目标的人,对于刺客应有的态度。

  唐代的刺客生态:“奸人遍四海,刺客满京师”

  统一王朝控制刺客的最重要方式,是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的刺客,都是各国大夫或者公子私人供养,他们自己不事生产,生活资料全部来源于供养人,司马迁大力称颂的“士为知己者死”的理念,便揭示了这种刺客和供养人之间紧密的依附关系。到了汉代,王朝实行“编户齐民”,就是努力要将地方豪强私人蓄养的门客,都划归到国家的管辖中来。唐代继承了北朝的均田制,在将所有百姓编入户籍的同时,以国家的名义分配给他们耕作的田地。这样一来,所有人的供养者都是皇帝,皇帝要杀人,大可明正典刑,百姓要谋生,种好自己的田地即可。加上户籍中的人被限制在自己的土地上,受到邻居的监视,从理论上来说,不会再产生什么为个人利益服务的刺客了。

  但在唐代初期,乱世中雇佣刺客的习惯仍有留存。高祖时太子李建成李世民争夺王位时,就曾考虑过派人暗杀李世民和他手下的大将尉迟敬德。唐太宗前期的太子李承乾也曾经多次雇佣刺客,试图刺杀朝廷大臣,最终因谋反被废了太子之位;高宗朝,太子李贤派遣刺客暗杀与自己有矛盾的宠臣明崇俨,最后同样被废。

  在此之后的盛唐,朝廷政权稳定,人身控制严格,蓄养刺客变得十分困难。盛唐功臣宋璟之子宋恕曾试图蓄养刺客,但最终为人告发,被流放岭南。在这样的治安条件下,行刺事件大大减少,且大多是个人的报仇行为,很少见到聂隐娘这样的专业刺客的身影。

  到了聂隐娘生活的中唐时代,局势已经大不相同。安史之乱之后,战火中的北方百姓纷纷背井离乡,逃往南方,以田地为基础的户籍制度也随之宣告崩溃。唐代宗大历年间,朝廷以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废除了以土地控制户籍的做法,出现了大量失去土地的流民,他们便是中唐刺客的群众基础。

  聂隐娘的故事虽是虚构的,但文学作品多少能反映出社会现实。按唐初的制度,官府每年都要进行人口登记,每隔三年就要将此前的记录制成册子,以便核对。隐瞒、缓报人口,都是重罪,掠夺人口为奴婢的,更是能被判处到绞刑。但聂隐娘被女尼掠夺五年之久,官府既没有对这样的人口异动进行任何追查,也没有去追究女尼的拐卖之罪,可见此时政府的人身控制能力已经到了极弱的地步。

  唐律疏议·户婚(清刻本)

  同时,此事没有得到重视,也与女尼的策略有关。在唐代的户籍管理制度中,偏重对劳动能力较强的男丁的管理,在《唐律》里,漏报男丁户口的,每漏一个人就要判处一年的徒刑,但是漏报不用纳税的女子及未成年人户口,只会受到六十下杖刑的处罚。聂隐娘的师父掳掠了三个弟子,都是女孩,也许与唐代对女性户口的控制较松,比较容易掳掠有关。

  聂隐娘走上刺客之路,还与她家庭所处的地域有关。安史之乱后,各地节度使拥兵自重,渐渐与皇权分庭抗礼。其中位于河朔地区的藩镇,主帅均为安史叛军出身,出于局势和利益的考虑才归降朝廷,他们与中央皇权的关系最为疏离。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总结说,当时的河北藩镇“其政治、军事、财政等与长安中央政府实际上固无隶属之关系,其民间社会亦未深受汉族文化之影响”,与唐廷“虽号称一朝,实成为二国”,这话现在看来虽然略为夸张,但确实说出了中唐以后河北藩镇的特点。

  河北位处燕赵之地,是荆轲、豫让、毛遂等著名刺客的故乡,本身就有根深蒂固的游侠文化。盛唐诗人高适写过一首《邯郸少年行》,以“千场纵博家仍富,几处报雠身不死”形容河北少年的豪侠生活,生动地体现了河北人喜爱刺客之风。河北藩镇不受唐朝皇庭控制,也没有天下共主“刑于四海,以德服远”的需求,再加上文化使然,便也开始蓄养流民,培育自己的刺客集团。聂隐娘父亲所仕奉的“魏帅”,便是河北藩镇的代表,唐德宗唐宪宗时期担任魏博节度使的田季安。田季安的祖父,魏博的第一代藩镇田承嗣,就曾经指派刺客,暗杀了不听自己号令的卫州刺史薛雄,吞并了薛雄控制的相州和卫州。由此可见,田季安蓄养精精儿、空空儿、聂隐娘这样的刺客,正是保持了祖父传下的习俗。

  与田季安同时为河朔藩镇统帅的淄青节度使李师道更是运用刺客的老手。为了阻止唐宪宗和藩镇作对,他先是派刺客烧毁朝廷的粮仓,后来又命刺客潜入长安城,刺杀当时的主战派宰相武元衡和裴度,造成前者死亡,后者重伤。更惊人的是,行凶的刺客不但从容逃脱了追捕,甚至回过头去通过纸条嚣张地威胁追捕自己的人说“毋急捕我,我先杀汝”。

  这次刺杀行动影响巨大,当时长安城内官员人人自危,史书更以“奸人遍四海,刺客满京师”来形容当时风声鹤唳的紧张气氛。

  唐代的藩镇喜欢蓄养刺客,同时自己也害怕遭到刺杀。晚唐的重要藩镇、淮南节度使高骈与当时朝中的宰相郑畋关系不好,常常担心自己被郑畋派人刺杀。他的手下吕用之利用了这一点,先是号称自己算出夜晚会有刺客前来,让高骈乔装成女性藏在别的房间,自己则睡在高骈卧室中。到了晚上,吕用之将卧室内的铜器打翻,发出巨响,又将猪血洒在庭院中,装作发生过激烈格斗的样子。第二天早晨,高骈看到了猪血遍地的情景,以为真的是吕用之将刺客赶走,觉得十分感动,赏赐了骗子许多珠宝。

  巧合的是,《聂隐娘》的作者裴铏也曾经在高骈手下做官,金庸先生在《三十三剑客图》中分析,《聂隐娘》小说中刘昌裔用玉石护颈,被刺之后“果闻项上铿然声甚厉”的描写,可能是受到吕用之这次骗局的发,这是非常有趣的推测。

  刺客与雇主:“立意较然,不欺其志”

  刺客与刺客的指使者,看似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发生刺客违背指挥,自作主张放过刺杀目标的情况。这类反转通常发生在刺客在蹲点观察时,他们被目标无意之间表露出的行动、语言或者生活方式感动,觉得自己接受的命令违背了更高尚的道德伦理,因而良心发现,自动终止了刺杀行动。

  电影《刺客聂隐娘》自然是浓墨重彩地刻画了这种戏剧性的反转,事实上类似事件在史书中也很常见。

  《左传·宣公二年》所录刺客鉏麑的故事,就是这类故事的原型。据《左传》记载,当时晋国国君晋灵公荒淫无度,大臣赵盾屡次劝导,晋灵公不胜其烦,便派遣刺客鉏麑前去暗杀赵盾。鉏麑在赵盾府中窥伺时,刚好是清晨,赵盾为等待上朝,早早穿好了衣服,闭眼端坐在寝室门口,十分恭敬。鉏麑认为,这种在睡觉的时候都不忘恭敬的人,才是真正为民做主的好官,但如果就此放过,又不遵守和晋灵公的约定。最终鉏麑选择自杀,来解决这一道德难题。

  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历来遭人怀疑,毕竟鉏麑自杀之前的想法如何被记录在史书中,是一个很难圆满解释的问题。但这个感化刺客的故事太过动人,以至于被记载在多种秦汉古籍中,广为流传。鉏麑的思考似乎也影响到了汉朝刺客执行任务时的心态,从东汉大儒杜林,到文学家崔琦,再到汉末名士刘备,都有过通过自己的行为感动刺客,使其停止刺杀的经历。

鉏麑触槐(台中市永元宫石版画)

  到了唐朝,也不时能看到这样的记载。前文中说过唐太宗前期的太子李承乾,曾因行为不端多次被老师于志宁揭发,恼羞成怒,派遣自己蓄养的职业刺客纥干承基前去刺杀于志宁。此时于志宁的母亲刚刚去世,本该回乡守孝,但被太宗强行留在太子身边。刺客到达于志宁家中时,发现他并没有住在舒适的寝室,而是用茅草搭了一座守孝的小屋,在小屋中作息。刺客被于志宁的孝心感动,最后没有忍心杀害他,直接放弃了任务。

  大多数刺客虽以接受别人资助为生,但在他们的观念中,自己替人行刺,并不是为了交换金钱,而是为了交换别人对自己的尊重。按司马迁的说法,这种以刺杀报答尊重的行为,就叫做“志”,刺客成功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立意较然,不欺其志”。以金钱为目的的刺杀行动,遵从的是出资者的要求;以“志”为目的的刺杀行动,遵从的却是刺客自己内心的判断。能够自己决断自己的行为,是无比自由愉快的事。

  在小说《聂隐娘》中,当刘昌裔接纳聂隐娘,询问她的需求时,聂隐娘要求的只是“每日二百文”的资助,后来刘纵赠送聂隐娘缯彩,聂隐娘又“一无所受”,就是不想让这些赠物阻碍自己对人生的选择。

  刺客的归宿:聂隐娘为何选择离开?

  关于聂隐娘离开刘昌裔的过程,小说中的描述是:“元和八年,刘自许入觐,隐娘不愿从焉。”在现代的读者看来,“入觐”似乎就是进入朝廷面见皇帝,但是在中唐藩镇割据的话语中,“入觐”的含义却丰富得多。

  在当时,判断藩镇是否割据,最重要的依据就是看前一位藩帅卸任后,新帅是由朝廷指派,还是藩镇之内自行推举。当藩帅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去世时,他的子嗣或部下时常会趁朝廷尚未得到消息、指派新帅之前,仗着自己的势力自行继任节度使,再反过来逼迫朝廷承认。为避免这种情况,在藩镇节度使步入晚年之时,朝廷通常会将他召回京师,送上一个官品极高的官职,同时指派新帅,这样节度使的权力就能在朝廷的控制下正常交接了。在唐代中期,藩镇节度使听从皇帝的命令回长安,便称作“入觐”。一位节度使愿意“入觐”,就表示他心甘情愿臣服于皇权之下,放弃自己在地方上的权力。

  元和十五年方镇图,出自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其中“忠武节度使”的前身即小说中的“陈许节度使”。

  上文说过,刺客这一职业的存在,在本质上是与权威对立的,尤其不能被皇权接受。聂隐娘从魏博藩帅手下投靠陈许藩帅刘昌裔,是因为两个地方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脱离皇权管制,为刺客提供生存的空间,刘昌裔在劝诱聂隐娘留在身边时说“魏今与许何异”,就是这个意思。然而一旦聂隐娘跟随刘昌裔到达长安,便会直接暴露在皇权下,刺客生存的空间和生存的意义都将遭到剥夺。既然她与刘昌裔并非雇佣关系,便没有义务从一而终,那么此时正是分道扬镳的时候。此后她在刘昌裔坟前痛哭,指点刘昌裔的子嗣,也许正是对自己这位“知己”的最后报答吧。

  在小说故事的结尾,聂隐娘在“寻山水,访至人”中不复被人所见,她逃离了世俗权力的枷锁,也逃离了人间恩怨的羁绊,这也许就是一名古代刺客最好的归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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