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国的“一国两制”:有效的促进了辽国的发展
2015-10-29 09:28:08

“一国两制”在当今中国社会可谓家喻户晓。殊不知在一千年前的古代中国早就已有了“一国两制”。公元10世纪下半叶宋辽金时期,我国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辽,创世纪地实施“一国两制”,统治多民族的辽国并与中原抗衡达二百多年之久。

建立辽国的契丹人兴起于唐代并活跃在中国的北方。“安史之乱”之时,唐朝驻边军中便已有很多契丹人。随着唐朝后期中央政权的衰弱和地方势力的争夺,契丹民族就趁机更大量地进入中原地区。唐朝覆灭时,契丹人的力量已相当强大,甚至随后的五代政权,都要依靠契丹人,向契丹臣服。例如,石敬瑭就是在割让了燕云十六州后才取得了契丹的军事支持从而得以建立后晋。契丹人正是充分利用了这个历史机遇,建立起了间跨塞外草原和中原汉地的辽国。

公元938年,辽太宗耶律德光正式从后晋接收了燕云十六州。随着辽的疆域不断扩展,各民族生产方式、社会习俗等方面的差异所带来的矛盾也日益明显,尤其是契丹人的游牧文明与中原汉人的农耕文明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冲突。寻求一个并存不悖的制度困扰着辽的统治者,也给辽中央的统治带来艰巨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辽太宗推出了一项新的政策,即“因俗而治”,并确立了“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辽史》卷四《太宗纪上》)。这就是辽朝“一国两制”的由来。那么,辽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选择了这种独特的制度?辽的“一国两制”又有哪些具体的特点?辽的“一国两制”对今天的我们还可以有什么样的发?本文将略加梳理,以飨读者。

汉文化对契丹的冲击和影响

契丹族在北方草原上日渐兴盛的时期,正当中原处于唐之后的五代十国分裂割据之际。在北宋建立之前,中国处于一个大分裂时期,也正是在这个缺乏强大中央政权的历史空档期,契丹民族凭借武力迅速在北方崛起。公元907年,耶律阿保机被选为契丹部落联盟的首领。到916年(神册元年),阿保机统一了契丹各部,正式宣布登基称帝,建立契丹国(后改称辽),是为辽太祖。从此辽称雄北国,威震四方,形成拥有“东至于海,西至金沙,暨于流沙,北至胪朐河,南至白沟”(《辽史》卷三十七《地理志》)广阔领土的强大政权,同之后的中原北宋王朝南北对峙,历时二百余年。

阿保机建国前后,由于汉文化的逐渐影响与渗透,契丹的政治和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革。阿保机在建立契丹国之前,便在连年的对外征战中俘掳了不少汉人。此时的中原大地上,后晋、后唐战火不休,南方的割据政权之间也是烽烟四起,民不堪命。于是有大批汉人离开故土,逃往相对安定的北方契丹地区。在所俘尤其是逃亡迁入的汉人中,有相当部分汉族知识分子,如康默记、韩延徽、韩知古等,之后都受到阿保机的重用。这些汉人知识分子“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又制婚嫁,置官号,称皇帝”(《契丹国志》卷二十三《国土风俗》)。随着时间的推移,汉文化对契丹的影响,也从经济领域慢慢渗透到政治文化领域,循序渐进地推进了契丹社会和文化发展。譬如当阿保机为与日俱增的汉人而苦恼时,他的重要谋士汉人韩延徽建议他对汉人实行异于契丹人的统治措施,即按照唐代的规制另置州县城郭令其居业,让汉人保持原有的生产生活习俗与制度,这就是头下军州《新五代史》卷七十二《四夷附录》)。

头下军州设置在农耕和游牧的结合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初入辽地之汉人的生活,同时也开拓了农业和手工业在辽的持久发展。久而久之,这种新的生产方式也开始引起了辽统治者的重视,如史载阿保机“平诸弟之机,弭兵轻赋,专意于农”(《辽史》卷五十九《食货志上》)。这些头下军州的建立和其中汉人的增多促使着契丹经济开始摆脱单一的游牧生产方式,逐渐向半牧半农的经济转化。手工业在契丹建国前还不是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在契丹经济中也没有特别的地位。大量汉人的迁入带来了中原较发达的手工业技术,促使辽代手工业开始向专门化和多样化进步。近年来出土的众多精美的辽代金银器和瓷器证明了这点。

阿保机对汉文化的开放态度以及对汉文化的主动借鉴和吸收,推动了契丹自身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封建化的政治进程,为以后辽太宗时辽的强盛奠定了经济基础,也在意识形态上为“一国两制”的最终确立做了铺垫。


“一国两制”:历史的必然选择

尽管辽建国前后契丹开始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和冲击,呈现出显著的民族文化融合的趋势,但辽代客观存在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决定了它必然选择南北分制的独特制度。勃兴于潢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以南、土河(今内蒙古老哈河)以北的契丹民族,地处“大漠之间,多寒多风,畜牧畋渔以食,皮毛以衣,转徙随城之境,时车马为家”(《辽史》卷三十二《营卫志中》)。虽然经过了几个世纪的发展,但是契丹社会到了10世纪初时仍然处于畜牧业为主的奴隶制经济下,畜牧业也一直是契丹族的主要生产部门。《辽史》记载说:“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马逐水草,人仰殳酷,挽强射生,以给日用”(《辽史》卷五十九《食货志上》)。之后汉人大量进入契丹地区并开始农耕,使草原上出现了许多块状的小片农田。然而汉人相对契丹人数量仍然不多,同时当地的自然环境也不并太适宜农耕,因此农耕始终没有能取代游牧成为契丹的主体经济形式。相反,辽代的畜牧业,“自太祖及兴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辽史》卷六十《食货志下》)。

正如契丹族所处地理条件所决定,马上得天下的辽朝虽然接收了汉地的原有制度,却并没有全盘变革自身固有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经济上,在北部的契丹本民族仍保持着自己的民族经济,依旧保留其游牧经济模式。政治上,契丹人采用与其生产力相适应的“国制”,也就是建立在畜牧业基础上的游牧部落制。也正是因为这样,阿保机建国前后契丹持续受到汉文化的影响,社会内部也产生了一些新的元素,然而就整个契丹社会来讲,游牧部落制还是占据着统治地位。

契丹本可以像之前的匈奴鲜卑等民族一样,依照本民族的自身特点,一直保持着自有的经济政治传统,然而两个重要的历史事件促使辽的统治者不得不采取新的措施来经营他们的国家。第一个事件便是阿保机于天显元年(926年)攻灭渤海国。渤海王国,在唐代是以靺鞨的粟末部为主体建立的一个地方政权,位于今天我国东北地区东部,朝鲜半岛北部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这里气候湿润,土地肥沃,农业是其主要经济生产部门。在唐朝文化的熏陶下,渤海国积极主动与中原王朝发展关系,按唐制建立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使用汉字,形成以唐文化为基础的相当发达的渤海文化。辽灭渤海后,阿保机改渤海为“东丹国”,取“东契丹国”意。东丹国原来即有完整的制度,于是阿保机继续保留了渤海的政权体制和原有规模,并继续采用以唐代制度为原型的“汉法”进行统治,“仍赐天子冠服,建元甘露,称制,置左右大次相及为官,一用汉法。岁贡布十万端,马千匹”(《辽史》卷七十二《义宗传》)。阿保机还指派其长子为东丹国王,而辽对渤海也施行一种非直接的监督性统治。一方面,这是阿保机为平衡他子嗣争权夺位的妥协,另一方面,是因渤海国自然环境和历史背景所限制的被迫之举。客观上,这样的举措有利于渤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辽帝国内部的和平稳定,也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在渤海地区的尝试,为之后的辽太宗制定国策时提供了较为成功的例子,可以说这是辽“一国两制”的萌芽。

另一个事件就是辽对燕云十六州的吞并。燕云地区即今山西及河北的北部地区,该地处水源丰富的华北平原的北部,自古便是农业耕作地区,有很发达的封建经济和封建文化。天显十一年(936年),辽太宗帮助石敬瑭攻灭后唐,助其建立起后晋傀儡政权。会同元年(938年)十一月,石敬瑭遣使“并图来献”,将燕云十六州地区正式献于契丹,使得辽的版图自此向南伸延到河北的沟河(今巨马河)。燕云十六州历史上便是汉民族的聚居地,原有居民大多数为汉族。随着燕云十六州并入辽朝版图,辽国内汉族人口首次超过了包括契丹族在内的其他民族,成为辽国人口数量最多的第一大民族。如何有效统治这部分汉人,成为了辽当朝统治者的重大课题。契丹统治者对燕云十六州统治的尝试过程,也经历过一系列变化。契丹最初采用的是民族高压政策,对占领区进行粗暴的掠夺和残杀。于是汉人纷纷起来进行反抗,迫使辽太宗不敢久居中原,不满三个月便逃回北方。人心向背与政治经济制度的落差注定了契丹高压统治的失败。之后,辽太宗便开始反思并逐渐改变其统治策略。他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制定了“因俗而治”的国策,“公卿百官皆效中国,参用中国人”(《契丹国志》卷二《太宗》)。会同九年(947年),他又“诏晋文武众僚,一切如故,朝廷制度,并用汉礼”(《契丹国志》卷二《太宗》)。此外,《辽史》也载辽“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国制简朴,汉制则沿名之风固存也”(《辽史》卷四十五《百官志一》)。由于石敬瑭是成建制地将燕云地区割让给辽国的,这些地区归辽之后,自然拥有完整的州、县建制。说辽朝统治者笼络汉人也好,说为了更方便地统治也罢,辽朝没有按北方游牧民族的部族制对燕云十六州的汉人进行重新整治,而是基本上按照中原王朝旧有的建制,即州县制,施行其统治。在这点上,这个政策与此前对零星迁入辽地汉人的政策完全不同,形成了有规模的“一国两制”。至此,“一国两制”的双轨政治制度便以国策的形式确立下来,并为终辽一代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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