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撮合潘金莲和西门庆无非是三点原因
2017-10-13 15:55:32 潘金莲

  读《水浒》,读到的男人多是豪爽洒脱、侠肝义胆、敢打敢拼的英雄形象。

  而女人呢?我们记住的是阴狠恶毒的王婆、无情无义阎婆惜、风流淫荡的潘巧云和狂傲蛮横的白秀英。偶尔也有个英雄,比如爱做人肉包子的孙二娘和“有时怒起,提起井栏便打老公”的顾大嫂,品来却也是悍妇形象。

  然而:

  是她让我们看到了恶毒女人的威力;

  是她让我们看到了人心的“花朵”;

  王婆.jpg

网络配图

   是她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妇人的“夕阳红”;

  是她让我们看到了老年人的“老有所为”。

  可爱的王婆大姐在水浒传中是很出“风头”的,她的戏份要比大部分梁山好汉多得多,她完全可以算得上水浒传中一个中级骨干演员了。

  王婆姓王,无名,年纪老了就称作王婆,就像阎婆惜的母亲被叫作阎婆一般。

  “婆”并非尊称,更多的有一种老婆子的意味。王婆的丈夫是谁,书中并没有交代,王婆出场时,她已经是一个人生活的老寡妇了。王婆还有一个儿子,跟着别人去外地做生意了。王婆本人在东平府阳谷县紫石街开了一间茶馆为生,生意好像也不怎么样。

  何以见得?书中写到西门庆几次到茶馆与王婆密谋,均没有一个茶客在;武松回来后,武大一家经常托王婆代为买菜买肉,说明王婆很闲;西门庆与潘金莲在王婆处幽会多日,也没见一个茶客前来打扰。

  这些情况充分说明,王婆的生意实在惨淡得很。惨淡也就预示着贫困,否则王婆的儿子也不会跟着别人到外地做生意,若是像快活林那般生意,守着就够吃够喝、年年有余了。王婆的第一次出场,是武大巧遇武松,将武松接回家来后,“央了间壁王婆”,料理了一桌饭菜。

  这个时候的王婆,显示出了她外向的性格,喜爱与人交往,这也符合她的职业特点。书中第二次提及王婆,是潘金莲央她代为“买下些酒肉之类”。大约潘金莲是个年轻少妇,在那个年代是不方便独自出门的,因此请喜欢与人打交道的邻居王婆帮忙也在情理之中。

  读到这里,我们都能感知到:武大郎家里是没有什么好朋友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没有人缘的武家,却能轻而易举地请动王婆大姐帮助他们做饭,而他们自己却在楼上和武二弟弟聊天谈笑。以正常人的观点看来:王婆大姐的热心程度不是一般的高啊!

  也正是因为热心程度如此之高,为自己埋下了祸根。

  王婆撮合潘金莲和西门庆,无非是三点原因:钱财、虚荣和儿子

  钱财与虚荣很好理解。作为市井小贩的王婆,对钱财的追求不亚于如今的我们;而贪慕虚荣,不过是为了让“土豪”西门庆当自己的靠山。这都非常容易理解,而“儿子”是最费解的。

  其实为了儿子的原因的确很牵强,因为书中仅仅提到了一句:西门庆问王婆大姐他的儿子在哪,王婆大姐回答说是和别人走了,且是否活在人世尚都不知。于是西门庆大哥深切地对王婆许诺,若王婆大姐的儿子回来,他会给其安排个好工作,王婆大姐闻之,万分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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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王婆在当地并不出众,西门庆也并不了解王婆的底细,钱财和虚荣是成立的,作为一个母亲,儿子的原因同样成立。

  王婆最后到底受的什么刑罚致死?骑木驴?活剐?都不是,是综合刑罚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极刑分绞、杀、剐三个等级。绞刑一般适用于妇女,让她们得一个"全尸",算是当年对妇女的优待。像王婆、西门庆之类通奸杀人犯,罪大恶极,都应该判处"极刑"。所以王婆得到了当年的"最高奖赏":不但被判剐刑,还享受了"骑木驴"游街上刑场的殊荣。

  一段描写,当然不一定是宋代刑罚的实录,而很可能是明代人加上去的。

  朱元璋登基做皇帝以后,惩治贪官和淫妇特别凶狠:贪官只要贪污五十两银子以上者,就处"活剥皮"极刑,各地都设有"剥皮亭",剥皮之后,还要"揎草",放在剥皮亭内示众。妇女只要因奸情而谋杀亲夫,不但要受剐,而且要"骑木驴"游街。

  真实的宋朝,相较于其他朝代的刑罚有何突出特点?

  宋代刑罚的主要特点是:主要刑罚趋轻弱化,但附加刑的使用却逐渐重于主刑。与逐渐扩大使用附加刑的政策紧密相关,宋代刑罚是一个向两极分化发展的过程,呈现出轻者愈轻,重者愈重的趋势。

  但宋朝刑罚的最大特点其实是“不杀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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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文官势力独大,宋朝基本没有太后专权、没有太监专权,也基本没有军事割据。有些人以此就认为宋朝政治开明、人权法制建设搞得好,那是大错特错的。言论自由、人权有保障,只是文官集团压制皇权、控制军权后可以享受到的特权而已,与普通老百姓并无关系。

  相反,由于文官集团的腐化,老百姓所受的剥削和压迫,甚至比其他朝代更甚。

  宋朝针对人民的刑罚之严酷,是超过了汉、唐和明朝的。宋朝不杀士大夫,但是老百姓贩卖私盐超过二十斤就是死刑,贩卖茶叶超过二十斤也是死刑,造反的就是凌迟处死。宋仁宗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官方批准的大辟(斩首等死刑)人数就高达2436人,断死刑数比唐代增加几十甚至上百倍。

  所以说,在水浒中我们看到的刑罚,如宋江卢俊义等,更多都是来自于原著作者所活跃的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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